文字:《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試點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讀
現就《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試點工作的通知》(明政辦規〔2024〕6號),作如下政策解讀:
一、背景依據
為持續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推進我縣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發展,進一步規范農村集體資產資源交易行為,提高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的利用效率和經營效益,根據《福建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閩農規〔2023〕3 號)《三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整市試點工作的通知》(明政辦規〔2024〕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標任務
創新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運營模式,構建縣鄉村三級聯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服務平臺,形成市縣對接合作、政府政策扶持、鎮村服務推廣、社會支持配合的運營格局。完善農村產權規范化流轉交易機制,促進交易公開、公平、公正,防范交易風險,確保市場規范運行,做到“應進必進、陽光交易”。推動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和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發展有機融合,實現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水平明顯提升。
三、主要內容
(一)健全服務體系,促進交易便捷高效
1.壓實工作職責和推進任務完成指標。2.建立縣鄉村聯動服務平臺。
(二)完善資產管理
1.建立完善集體經營性資源、資產登記制度。2.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合同備案管理制度。3.規范村集體資產經營行為。4.完善線上監管方式。
(三)明確交易范圍、標準、流程
(四)組織交易摸底
(五)推動進場交易
(六)總結推廣經驗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二)加強宣傳引導。
(三)加強監督管理。
五、范圍期限
試行期2年,自2024年9月至2026年9月。
聯系人:林知 聯系電話:0598-875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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