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關于發展縣域商務做旺消費的若干措施〉 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背景依據
為促進縣域經濟快速增長,推動企業提質增效,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閩西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建設方案>的通知》(發改振興〔2022〕424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鞏固拓展經濟向好勢頭的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閩政辦〔2023〕8號)、《明溪縣“十四五”規劃綱要》(明政〔2021〕6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該措施。
二、目標任務
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及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擴大內需、促進消費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振消費信心,釋放消費潛力,推動消費提檔升級,促進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三、范圍期限
本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共分為“支持商貿業穩量促增”“促進餐飲消費提質聚氣”“加快商貿主體培育”“支持開拓市場促進消費”“鼓勵直播電商加快發展”“建設歐洲進口商品交易中心”“其他事項”七個部分。其中:
?。ㄒ唬┲С稚藤Q業穩量促增。重點鼓勵企業做大規模、實現增長,給予達到規模、增量的企業資金獎勵。
?。ǘ┐龠M餐飲消費提質聚氣。組織舉辦“閩菜”競賽活動,支持“新閩菜”發展,傳承閩菜風味;支持明溪美食“走出去”,打響品牌、拓展市場;評選“明溪人氣外賣商家”,通過媒體宣傳,助力餐飲業態繁榮。
?。ㄈ┘涌焐藤Q主體培育。為通過工貿分離、農貿分離、個體戶形式納規入統的商貿主體提供獎勵;鼓勵零售、餐飲經營主體進行數字化管理。
(四)支持開拓市場促進消費。常態化開展“福見明溪”系列旺消費活動;鼓勵縣域工業企業積極參加國內外各類展會。
?。ㄎ澹┕膭钪辈ル娚碳涌彀l展。鼓勵引進企業提供直播服務;鼓勵企業通過直播方式銷售產品;支持企業采購第三方大數據服務;對電商物流費用進行補助。
(六)建設歐洲進口商品交易中心。擴大政策支持范圍,政策輻射范圍擴大到明溪城區,為相關商家提供入駐補助;支持進口商貿企業外出設立門店、展柜、專柜等;對通過明溪縣公共保稅倉庫進口商品的,給予保稅倉庫租金優惠。
(七)其他事項
1.支持對象:明確支持對象和享受政策企業的主體責任。
2.資金渠道:明確支出資金的承擔主體以及資金發放主體。
3.相關說明:明確“銷售額(營業額)”的意義,明確同一控股股東擁有的限上商貿企業或限上商貿企業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銷售額可合并計算。
4.兌現規定:縣工信局(商務局)于次年3月底前印發申報通知文件,組織開展申報工作,企業申報后,相關部門審核后提交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確定,并在政府門戶網站對擬獎勵對象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再予以發放。
5.時效解釋。明確《若干措施》的有效期及解釋權。
五、注意事項
《若干措施》與我縣已出臺同類政策重復部分,按照“從優,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同類政策是指計算獎補的依據一致、目的一致。
六、聯系單位及聯系電話
聯系單位:明溪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聯系電話:0598-2861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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