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關于印發明溪縣促進民宿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試行)》的政策解讀

日期:2023-08-14 09:10 來源:明溪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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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臺背景

  為進一步規范民宿經營行為,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促進我縣民宿產業健康持續發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論述以及來閩、來明考察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省委“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行動部署和市委“抓重大項目、促高質量發展”工作要求,強化政策激勵,充分發揮民宿在推動文旅產業深度融合、促進消費升級方面的積極作用,結合我縣民宿發展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二、目標任務

  堅持符合規劃、科學有序、注重品質、保護環境的原則,依托我縣豐富的自然和人文資源優勢,將耕讀文化、傳統工藝、民俗禮儀、風土人情等融入民宿開發建設,注重個性化、特色化的設計構思,分鄉鎮、分步驟實施推進,因地制宜開發不同類型民宿,不斷提升民宿品質內涵,打造一批差異化、特色化、有較強市場影響力的高端精品民宿品牌。

  三、修訂依據

  根據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等級劃分》(GB/T 41648-2022)、《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民宿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閩政辦〔2022〕36 號)、《三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三明市促進民宿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明政辦規〔2023〕1 號)、《明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明溪縣促進旅游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明政文〔2022〕18 號)、《農家樂(民宿)建筑防火導則(試行)》、《旅游安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

  四、主要內容

  《行動方案》包括指導思想、發展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附則等五個部分。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論述以及來閩、來明考察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省委“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行動部署和市委“抓重大項目、促高質量發展”工作要求,強化政策激勵,充分發揮民宿在推動文旅產業深度融合、促進消費升級方面的積極作用,按照“三個統一”(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宣傳)、“二個一批”(提升改造一批、新建一批)、“一個特色”(每個民宿各具特色)總體要求,因地制宜打造觀鳥主題型、中醫康養型、僑鄉風情型、閩學文化型、紅色研學型等不同類型的民宿,推動全縣民宿規范化、特色化、精品化、品牌化、規模化發展。

  (二)發展目標 

  “十四五”期間,實施“觀鳥明溪·百宿千舍”民宿品牌建設工程,全面發展以觀鳥主題民宿為主,拓展延伸露營、房車、樹屋等新型民宿業態,按照“二個一批”要求,力爭通過 3 年時間,打造一批差異化、特色化、有較強市場影響力的高端精品民宿品牌。到 2023 年底,新建(改造提升)民宿不少于 10 家;到2024 年底,新建(改造提升)民宿不少于 15 家;到 2025 年,新建(改造提升)民宿不少于 30 家,品質客房達 300 間以上,形成生態觀鳥等主題民宿集群 2 個以上。

  (三)重點任務

  堅持符合規劃、科學有序、注重品質、保護環境的原則,依托我縣豐富的自然和人文資源優勢,將耕讀文化、傳統工藝、民俗禮儀、風土人情等融入民宿開發建設,注重個性化、特色化的設計構思,分鄉鎮、分步驟實施推進,因地制宜開發不同類型民宿,不斷提升民宿品質內涵,建成一批有特色、有體驗、有品位的精品民宿。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成立明溪縣民宿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民宿發展過程中重大事項的決策及管理過程中涉及全局性、 政策性問題的協調和處置,組織開展轄區內民宿審核、指導、培訓等相關工作。二是強化協調聯動。實行政府牽頭、行業主管、屬地管理、部門聯合審核的監督管理機制,發改、公安、人社、自然資源、住建、農業農村、商務、文旅、衛健、市場監管、消防等相關部門要圍繞民宿業發展任務,密切合作,形成合力,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民宿經營活動的服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支持和促進民宿經濟的健康發展。 三是強化人才培訓。鼓勵有條件的各級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圍繞鄉村建設、商貿服務、文化旅游、餐飲服務、消防安全知識等內容,送教到鄉到村到點,面對面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幫助提升民宿從業人員技能素質,促進民宿規范發展。鼓勵引導有實力、有情懷的鄉賢返鄉創辦民宿,為鄉村民宿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施行時間

  本意見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原文件鏈接: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明溪縣促進民宿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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