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背景依據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16〕161號)和《福建省民政廳 福建省財政廳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關于加快推進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工作的通知》(閩民救〔2016〕243號)精神,以服務“三農”為宗旨,以“政府主導、財政扶持、市場運作、自愿參保”為原則,以“三者兼顧、兩低一保”(即:兼顧投保人繳費能力、財政補貼能力、保險公司風險承受能力,實行低保額、低保費、保成本)為基礎,實行統一投保、統一方案、統一標準。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機制支持受災群眾重建家園,最大限度地保障受災群眾基本利益。
二、目標任務
根據上年農房投保基數和全縣農村住房總戶數,達到 100%投保,實現農村住房疊加保險全覆蓋。
三、工作進展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充分認識做好農村住房保險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農村住房保險工作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做實做細各項工作,把好事辦好,確保全縣農房疊加保險全覆蓋。縣人保財險公司、應急管理和財政部門各司其職,密切合作,指定專人負責、協調開展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工作。縣人保財險公司作為農村住房保險經營主體,要大力宣傳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強農惠農、保障民生的政策,將農房保險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做到承保到戶、定損到戶、理賠到戶。按照新簽訂的農村住房保險協議確定的責任,及時做好勘驗、理賠工作,著力提升理賠的準確性和時效性,確保賠款及時、足額支付,為受災戶恢復重建提供支持。結合基層業務網點建設,密切與鄉﹙鎮﹚政府及村級組織的聯系,通過鄉﹙鎮﹚政府動員廣大農戶參保;縣應急管理局作為農村住房保險業務主管部門,要協助人保財險公司開展農村住房保險政策宣傳活動,根據需要派出人員協助人保財險公司進行災情現場查勘,協助做好災害理賠工作,妥善處理保險理賠信訪案件,積極回應受災群眾關切訴求;財政部門作為農村住房保險資金保障部門,要做好農村保險補貼資金預算和撥付工作,根據縣人保財險公司簽訂的合同以及縣應急管理局審定情況,按補助標準將財政補貼保費撥付到位,做好保費補貼資金的監督工作,督促人保財險公司履行限時賠付制度,確保受災戶及時獲得賠償金;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轄區農房全覆蓋參保、參保資料的完善、保費的收繳、協助保險工作現場查看定損、調解案件糾紛和爭議等工作。
四、范圍期限
由縣應急管理局與人保財險明溪支公司簽訂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協議,協議文本應包括普通農戶數和農村貧困戶﹙含農村低保戶、有房五保戶和建檔立卡貧困戶數﹚等,并實行年簽制。本協議期限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實施過程中視情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簽訂補充協議。該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如上級政策有調整,則以上級規定為準。
五、主要內容
(一)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責任
下列原因造成農村住房倒塌損毀的,乙方按本協議負責理賠。
1.臺風,洪澇、泥石流,火災,雷擊,雨、雪、冰雹、低溫冷凍,爆炸,龍卷風、暴風,崖崩、突發性滑坡(地陷);
2.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體墜落;
3.外來的、不屬于保險對象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體倒塌。
(二)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對象
1.基礎保險
下列條件之一者,乙方負責理賠:
⑴.戶主擁有省內農村戶籍及坐落在鄉鎮(街道)或村(居)的農房。若戶主只擁有一棟(處)農房,無論是否長期居住,乙方均負責理賠。若戶主擁有多棟(處)農房,且投保地址清晰準確的,乙方對該地址的農房負責理賠;若投保地址模糊無法確定具體農房的,乙方僅對其一棟(處)當前居住的農房負責理賠。對于一次保險事故一棟(處)農房受損涉及多個戶主的,乙方只對擁有省內農村戶籍且戶口本地址與該出險房屋地址一致的戶主負責理賠。
⑵.長期居住在行政村的庫區移民或因政策原因失地而轉入非農戶(含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其他農轉非戶)的農房。
下列條件之一者,乙方不負責理賠:
⑴房屋坐落在農村,但其戶主戶籍是非農村戶口的住房;
⑵發生災害后臨時分戶而新增的農村住戶的住房;
⑶房屋內部裝潢和室內財產、經營性店面、生產性用房、與居住農房物理分離的廁所(衛生間)、正在建造的農房,以及禽畜舍、柴草間、雜物間和簡易搭蓋棚等。
2.疊加保險
⑴.普通農戶個人繳費投保的農房,但必須與其享有基礎保險的農房為同一承保體;
⑵.個人免繳保費農村貧困戶(低保戶、有房五保戶和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農房。
(三)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保費分擔
1.基礎保險:采用全省統保的方式,每年省級財政安排保費5000萬元,農戶不繳費。因災倒損農房每戶理賠限額1萬元。
2. 疊加保險:采取“農戶投保、財政補貼”的方式,每年每戶疊加保費12元(省、市縣財政補貼9元,農戶自繳3元),因災倒損農房疊加保險每戶理賠限額1.5萬元。
⑴.普通農戶按自然年一次性自繳保費(3元/戶/年),3月1日前辦理繳費承保手續,其農房因災受損,方可享受疊加保險;普通農戶個人不繳費,財政不補貼,理賠不疊加。
⑵.全省農村貧困戶(低保戶、有房五保戶和建檔立卡貧困戶)疊加保費(3元/戶/年),由省級財政負責承擔,其農房因災受損,自動享受疊加保險。
(四)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理賠標準
1.基礎保險理賠標準
⑴.一次災害事故,無論受災戶是多間房屋還是僅有一間房屋,該戶全部房屋全部倒塌、嚴重損毀以及拆除重建的,均嚴格執行按戶理賠制,理賠金額為1萬元。倒塌是指因本次災害導致房屋主體結構塌落。嚴重損毀是指因本次災害導致房屋主要承重構件半數傾倒或無法修復。拆除重建是指因本次災害導致房屋無法居住,經縣級以上政府部門或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確認為危房,并已整體拆除。(下同)。
⑵.一次災害事故,受災戶有多個房間的,其中一間臥室或客廳倒塌或嚴重損毀的,其保險理賠金額為2000元;其中一間臥室或客廳的一面墻體嚴重損毀的,其保險理賠金額為1000元;一般損毀的不得拒賠,具體理賠金額由乙方查勘人員與受災農戶在本款限額范圍內確定,但不得低于400元。
⑶.一次災害事故,受災戶的廚房、飯廳或衛生間倒塌或嚴重損毀的,其保險理賠金額為1000元;廚房、飯廳或衛生間的一面墻體嚴重損毀的,其保險理賠金額為500元;一般損毀的不得拒賠,具體理賠金額由乙方查勘人員與受災農戶在本款限額范圍內確定,但不得低于200元。
⑷.一次災害事故,受災農房瓦片缺失或破裂的,按25元/平方米的標準理賠,全年累計理賠限額2000元。
⑸.在保險期限內,受災農房因災倒損累計理賠金額為1萬元,每次災害事故經乙方賠償后,余下的保險金額相應扣減。
2.疊加保險理賠標準
疊加保險部分的理賠標準為基礎保險的1.5倍,即投保疊加保險后,基礎加疊加保險的理賠標準為基礎保險的2.5倍。
六、注意事項
參加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須以戶主名義參保。
七、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黃艷艷 聯系電話:281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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