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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SM04101-0200-2024-00003
    • 備注/文號:明政辦規〔2024〕2號
    • 發布機構:縣政府辦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1
    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4年明溪縣穩定發展糧食生產八條措施》的通知
    來源:明溪縣政府 時間:2024-04-01 11:22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2024年明溪縣穩定發展糧食生產八條措施》已經縣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按要求認真抓好貫徹執行。

      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3月21日

      2024年明溪縣穩定發展糧食生產八條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中國人的飯碗任何時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切實抓好糧食生產黨政同責,持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護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推動糧食生產穩定發展,經縣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措施:

      一、壓緊壓實屬地責任。堅決落實糧食生產黨政同責,完善和落實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考核機制,進一步壓緊壓實屬地責任。全面落實糧食生產任務,按季節分品種壓茬推進,確保完成全年糧食播種面積21.42萬畝(其中大豆3.75萬畝)、總產量8.06萬噸、油料面積0.986萬畝的生產目標。加強對鄉(鎮)黨委政府落實糧食生產任務的督促指導,強化跟蹤調度,及時預警提示。對糧食生產綜合考評前3名的鄉(鎮)給予通報表揚,對沒有完成糧食生產約束性目標任務的鄉(鎮)進行通報批評。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糧儲局、財政局。以下任務均需各鄉(鎮)人民政府落實,不再逐一列出。

      二、切實落實惠糧政策。加快推進11.13萬畝水稻功能區建設,高標準農田建設補助資金等涉農資金向功能區傾斜。鼓勵農業經營主體規模種植雙季稻和蔬菜大棚輪作種植單季稻,在省級獎補的基礎上,對同一地塊連作種植早稻、晚稻面積超過30畝(含)的,給予一次性補助200元/畝(注:完成雙季稻種植面積的鄉鎮,補助資金由縣財政承擔;未完成雙季稻種植面積的鄉鎮,補助資金由縣、鄉財政各承擔50%);對標準鋼架溫室大棚輪作種植單季稻60畝(含)以上的,給予一次性補助100元/畝。落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和實際種糧補貼政策,對種糧大戶和再生稻種植戶給予補助,獎勵承包耕地30畝以上種糧大戶30元/畝,補助再生稻種植戶催芽肥40元/畝。對全縣36個重點水稻展示點有全面種植水稻且大面積單產提升的,每個展示點補助3000元,鼓勵鄉(鎮)結合生產實際加大扶持力度。(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

      三、深挖糧食生產潛力。繼續開展“認領一畝田,播種‘鋅硒’望”黨員志愿活動,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撂荒耕地認領活動,引導廣大黨員干部職工積極參加撂荒地復墾復耕。繼續實施撂荒地復墾復耕種糧扶持政策,對撂荒耕地2024年復墾種植水稻,且相對集中連片種植面積10畝(含)以上的經營主體(包括農戶、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等,下同),給予一次性補助300元/畝,種植玉米、甘薯、馬鈴薯、大豆等糧食作物,且相對集中連片種植面積10畝(含)以上的經營主體,給予一次性補助200元/畝(注:完成撂荒耕地復墾復耕任務的鄉鎮,補助資金由縣財政承擔;未完成撂荒耕地復墾復耕任務的鄉鎮,補助資金由縣、鄉財政各承擔50%)。支持綜合利用邊坡荒地、幼齡果茶園等擴種、間作套種糧食作物,對套種大豆(種植密度8000株/畝、產量150公斤/畝以上)、玉米(種植密度1000株/畝、產量250公斤/畝以上)等糧食作物,且相對集中連片種植面積20畝(含)以上的種植戶(包括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等),給予一次性補助200元/畝。引導經營主體退果(茶、菌、塘、林等)還糧,補助標準參照撂荒耕地復墾復耕種糧扶持政策。(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

      四、多措并舉推進糧食增產提質。實施省級糧食產能區增產模式攻關與推廣項目,全縣每年建設12個以上糧食綠色高質高效示范片,面積6000畝以上,集成推廣高產、優質、抗性強、適宜機械作業的優良品種和水稻工廠化育秧、水稻精確定量栽培、全程機械化生產、機收再生稻、病蟲害綠色防控等增產增效關鍵技術,提高糧食單產水平,帶動大面積糧食生產均衡增產。實施優質稻展示示范項目,重點推廣米質達部頒二等以上的優質稻品種,兼顧超高產、稻瘟病抗性好或再生能力強的三等優質稻品種,全年推廣高檔優質稻品種比例達40%以上,確保農作物良種覆蓋率保持在98%以上。樹立“減損就是增產”的服務理念,開展機收減損大宣傳、大培訓、大比武,進一步提高農機作業質量,有效降低機收損失。加強病蟲害監測預警,大力推進病蟲害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切實降低因災損失。(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農機中心)

      五、強化糧食生產社會化服務。用好用活用足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優先保障糧油生產機具需求。推廣適應丘陵山區糧食生產的先進適用、智能高效、綠色生態的農機具,不斷優化農機裝備。推廣農用北斗智能終端應用,開展農機作業監測、數據統計。圍繞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有機銜接的主線,突出小農戶為主要服務對象,選取關鍵薄弱環節集中進行補助,重點落實水稻、甘薯、馬鈴薯等糧食作物的生產。繼續實施國家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開展多環節、全程托管服務,對薄弱環節適當提高補助比例。單季作物畝均各關鍵環節補助總額不超過130元。(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農機中心)

      六、培育壯大糧食生產新型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發揮好縣鄉土地流轉服務平臺作用,做好流轉合同簽訂、備案、見證和糾紛調處工作。引導耕地向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流轉集中。在各級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農場的推薦申報和評審中,向糧食類主體傾斜。支持和鼓勵糧食生產、加工經營主體爭創“三品一標”認證,對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登記保護的,每個產品分別獎勵企業0.5萬元、2萬元、4萬元和10萬元,獎勵幫助申報機構0.1萬元、0.5萬元、1萬元和2萬元。(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財政局)

      七、提高糧食生產抗風險能力。建立完善縣救災備荒糧食作物種子儲備制度,全縣儲備量1萬公斤,用于災后恢復生產和應急擴種糧食。加強儲備種子質量監管,建立科學、快速的種子調撥機制,確保種子“儲得住、調得出、用得上、保安全”。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快災損農田修復,提升耕地質量和耕作條件。實施耕地土壤有機質提升行動,進一步普及科學施肥技術和推廣增施有機肥、秸稈還田、綠肥種植等耕地土壤改良措施,全縣耕地質量比上年度平均提高0.05個等級,耕地綜合產能穩中有升。落實水稻種植(制種)、馬鈴薯、玉米、大豆、甘薯等糧食政策性保險。加強農情災情監測,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有效落實防災減災措施。(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

      八、著力推進金融保險服務升級。積極推廣“興業惠糧貸”“鄉村振興貸”等金融信托產品,拓寬糧食生產的貸款渠道,降低糧食生產融資成本。開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險試點,提高水稻種植政策性保險額度,由每畝500元提高到800元,保險方案按照省上有關文件執行,超出省上有關文件規定部分保額保費(300元*3%=9元),由縣級財政、經營主體各承擔80%、20%。(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明溪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中國人保財險股份有限公司明溪支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明溪支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明溪支公司)

      本措施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各條措施由各相關部門負責解釋,如遇上級補助政策調整,以最新補助政策為準。

    文字解讀:關于《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2024年明溪縣穩定發展糧食生產八條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讀

    圖解:關于《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2024年明溪縣穩定發展糧食生產八條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讀

    專家解讀:關于《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2024年明溪縣穩定發展糧食生產八條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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