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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SM04101-0200-2022-00022
    • 備注/文號:明政辦規〔2022〕10號
    • 發布機構:縣政府辦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24
    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林業碳匯“三建兩創”行動助力實現“雙碳”目標的通知
    來源: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時間:2022-09-13 15:50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為配合做好三明全國林業改革發展綜合試點市建設,積極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提升森林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經縣政府同意,現就實施林業碳匯“三建兩創”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論述,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以三明全國林業改革發展綜合試點市建設為契機,結合我縣實際,開展機制創新、模式探索,提升林業綜合碳匯能力,積極開發林業碳匯項目,推進林業碳匯交易,拓展三明林業碳票應用場景,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新路徑。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建設碳匯林5萬畝,完成森林質量精準提升7萬畝,全縣森林覆蓋率保持在79%以上,森林蓄積量達到1800萬立方米。森林、濕地生態系統更加穩定、結構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備,森林植被固碳能力顯著增強。通過對林業碳匯項目開發、林業碳匯交易、林業碳匯應用等方面的積極探索,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為服務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作出積極貢獻。

      三、主要任務

      (一)建好森林碳庫

      1.實施森林增綠固碳工程。以組織實施高質量造林綠化“五百工程”為抓手,通過實施大規模國土綠化工程,深入推進義務植樹,積極開展碳匯造林,推進森林城市建設、鄉村綠化美化,著力擴大森林面積,擴大生態綠量,多形式多途徑推動增綠增匯。“十四五”期間,完成植樹造林5萬畝。

      牽頭單位:縣林業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2.實施森林增質固碳工程。積極推進以森林撫育、大徑材培育等為重點的森林經營,推行森林全周期經營、目標樹經營、近自然經營等措施,加快實施國家儲備林項目,切實提高單位面積森林蓄積量,精準提升森林質量,鞏固和增強森林固碳能力。“十四五”期間,完成森林撫育22萬畝、封山育林6萬畝,完成閩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樣性保護項目建設7萬畝。

      牽頭單位:縣林業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3.實施森林增效固碳工程。實施林分改造提升行動,采取皆伐改造、帶狀采伐改造、擇(間)伐撫育改造等技術措施,加大鄉土珍貴闊葉樹種造林,調整優化林分樹種結構,提高高效固碳樹種的比例,促進森林資源保育與采伐利用需要并重,維持和提高森林固碳效率。“十四五”期間,完成松林改造提升10萬畝。

      牽頭單位:縣林業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4.實施森林減災保護工程。減少森林病蟲害,保持森林生態系統健康,加大松材線蟲病防控,提高穩定性和抗逆性。減少森林火災發生,以“林長制”為抓手,提高全民防火意識,嚴控野外用火;加強巡山護林密度,廣泛運用森林防火網格化巡護管理方式;加強智慧林業建設,不斷完善森林防火網格化信息系統。

      牽頭單位:縣林業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5.實施生物減排固碳工程。探索建材木竹替代,推進優質木竹資源定向培育和利用,提高生物固碳效率。支持在有條件的地區優先推廣使用木結構和木竹建材,減少因生產使用鋼材水泥等高排放建材造成的碳排放。

      牽頭單位:縣林業局、住建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建立林業碳匯項目開發機制

      1.加強林業碳匯計量評估。開展碳匯計量評估監測,根據現有森林資源狀況,科學評估森林生態系統的固碳能力及其碳匯價值。

      牽頭單位:縣林業局

      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2.拓展林業碳匯開發。應用三明市新開發的《森林停止商業性采伐碳匯項目方法學》,拓展林業碳匯項目開發,探索開發生態公益林、天然林、重點區位商品林和人工商品林中的近成熟林等碳匯項目。

      牽頭單位:縣林業局

      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3.做好林業碳匯項目儲備。以人工中幼林為重點,引導國有林業企事業單位根據省內外碳市場交易情況,穩步推進CCER、FFCER等林業碳匯項目開發與備案,適時調整、合理儲備一批林業碳匯項目。爭取到2025年,全縣累計策劃林業碳匯項目2個以上。

      牽頭單位:縣林業局

      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建設區域碳匯交易體系

      1.建立碳匯產品信息登記平臺。收集整理全縣已開發的碳匯產品,分類登記產品類型、碳減量、交易、抵質押、注銷等相關信息,對接省市林業綜合交易平臺,進入相應模塊應用系統,適時推介碳匯交易產品。

      牽頭單位:縣林業局

      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金融監管服務中心

      2.積極開展林業碳匯交易。依托福建省海峽股權交易中心、福建沙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等省內外碳交易市場或自愿減排交易市場等,采取協議轉讓、單向競價或者其他符合規定的交易方式進行流轉,爭取到2025年,全縣交易林業碳減排量累計達到2萬噸以上,促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助力林農增收。

      牽頭單位:縣生態環境局、林業局

      責任單位:縣發改局、自然資源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3.建立林業碳匯收儲機制。引導培育林業碳匯中介機構,對已經備案簽發而短期內難以達成交易的林業碳匯項目,可由中介機構進行收儲或通過中介渠道代為尋找有購買意向的企業,為林業碳匯項目開發企業快速交易提供便利。

      牽頭單位:縣生態環境局、林業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創新林業碳票制度

      1.擴大林業碳票開發規模。鼓勵和引導產權明晰的林業經營主體開發林業碳票,對經營面積不大的林農個人,可以采取資源聯合或依托集體經濟組織、國有林業單位開發林業碳票,擴大林業碳票規模。

      牽頭單位:縣林業局

      責任單位:縣發改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金融監管服務中心,各鄉(鎮)人民政府

      2.優化林業碳票運行機制。按照三明林業碳票碳減排計量方法核算森林固碳增量(自然增長量),備案簽發制發林業碳票,依據《三明市林業碳票管理辦法》,推進林業碳票收儲、交易、質押、兌現、流轉等業務,提升林業碳票運行機制。

      牽頭單位:縣林業局、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縣發改局、自然資源局

      (五)創建碳匯應用場景

      1.探索“碳匯+碳中和”。根據三明市大型活動和公務會議碳中和實施方案,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大中型活動組織方、旅游景區等,通過購買林業碳票或碳匯實現自愿碳中和,推動建立全社會各行業、各領域共同參與的大型活動和公務會議碳中和工作體系。開展區域凈零碳排放試點,創建碳中和示范,通過統籌規劃,應用綠色能源替代、碳交易等方式,抵消碳排放,建成一批“零碳林場”“零碳村莊”“零碳社區”“零碳機關”“零碳園區”等。推廣明溪海斯福模式,引導一批大型企業參與營造碳中和林,加快形成多元參與的碳中和實現機制。

      牽頭單位:縣生態環境局、發改局

      責任單位:縣林業局、農業農村局、民政局、工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2.探索“碳匯+生態司法”。探索建立碳匯(碳票)+生態司法工作機制,在破壞生態環境案件中,對損害生態環境的被告人,探索通過購買林業碳匯(碳票)實現對受損的生態環境進行替代性修復。

      牽頭單位:縣法院、檢察院

      責任單位:縣林業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3.探索“碳匯+義務植樹”盡責。探索創新碳票+義務植樹工作機制,引導履行法定義務植樹的單位或個人,通過購買林業碳票的方式盡責,促進全民義務植樹模式多樣化。

      牽頭單位:縣林業局

      責任單位:縣委文明辦,各鄉(鎮)人民政府

      4.探索“碳匯+金融”。鼓勵金融機構積極推出碳金融結構性存款,深化碳權益質押,創新碳金融產品,為企業提供綠色融資。探索將林業碳票作為貸款的抵質押物,創新貸款產品。鼓勵保險機構積極開發碳資產類的保險、再保險業務。

      牽頭單位:縣人行、銀保監管組

      責任單位:縣金融監管服務中心,各鄉(鎮)人民政府

      5.探索“碳匯+信用積分”。探索創新“碳票+信用積分”激勵機制,依托三明市碳普惠平臺,通過購買碳票抵消碳足跡獲取碳積分,將碳積分與禮品和服務兌換、銀行信用貸款等激勵措施進行對接,引導社會公眾減排、購碳積極性。探索“碳標簽”等做法,鼓勵具有低碳發展愿景和綠色需求的企業購買碳中和服務,對高碳信用積分企業在項目申報、用地保障、信貸、資金補助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引導社會公眾優先購買碳中和產品、培育綠色消費風尚,提升碳匯價值和綠色消費意識。

      牽頭單位:縣生態環境局、銀保監管組

      責任單位:縣委文明辦,縣發改局、金融監管服務中心、工信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林業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保障機制

      (一)建立工作組織領導機制。成立明溪縣林業碳匯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縣直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林業局,牽頭協調推進各項工作落實,各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共同推動林業碳匯發展。結合實施“八項創新”“五大新機制”推進林改再出發,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推進、督促落實機制,不斷加強林業碳匯探索,深化林業碳票改革。

      責任單位:縣林業局

      (二)建立碳匯研究合作機制。積極與北京林業大學、國家林草局華東林業調查規劃院、福建省林科院等機構合作,加強對碳匯項目方法學的開發研究,加強對林業碳票制度創新的研究,在林業碳匯計量監測評估等方面開展合作。

      牽頭單位:縣林業局

      責任單位:縣工信局(科技局)、市場監管局

      (三)建立專業人才培養機制。邀請省內外專家來明開展林業碳匯相關培訓,培養懂政策、懂技術、懂管理的專業技術人才,為林業碳匯發展提供智力支撐。

      牽頭單位:縣林業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建立碳匯知識普及機制。通過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組織開展碳匯相關知識普及培訓,提升領導干部低碳發展理念。廣泛開展多形式宣傳,印發碳匯知識宣傳手冊,組織碳匯網絡知識競賽、碳匯知識進機關、進社區等宣傳活動,推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碳匯推廣和普及,提升社會公眾的碳匯價值意識。

      牽頭單位:縣林業局

      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科協,各鄉(鎮)人民政府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明溪縣林業碳匯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8月24日

    附件

    明溪縣林業碳匯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長:王德禮  縣政府副縣長

      長:李 毅  縣林業局局長 

           葉少強  縣政府辦副主任

        員:李燕梅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余曉明 縣委文明辦副主任

      何毅明 縣法院副院長

      施萬慶 縣檢察院副檢察長

      王懷龍 縣發改局副局長

      林 櫟 縣工信局副局長、科技局局長

      黃玲瑛 縣財政局副局長

      王昌枝 縣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陳巖清 縣住建局總工程師

      嚴紹忠 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李馬霖 縣林業局副局長

      陳思力 縣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肖勝華 縣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

      賴德明 縣科協四級主任科員

      黃  暉  縣銀保監組組長

      官光生  人行明溪支行副行長

      鄭祖棉 城關鄉人大主席

      李旺根 雪峰鎮副鎮長

      楊 曠 瀚仙鎮黨委副書記

      陳 曄 胡坊鎮副鎮長

      肖連順 沙溪鄉人大主席

      鐘茂桂 夏陽鄉黨委副書記

      李建雄 蓋洋鎮村鎮建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陳禮濱 夏坊鄉人大主席

      陳德才 楓溪鄉統戰委員、副鄉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林業局,主任由縣林業局李馬霖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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