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明溪縣促進生物醫藥產業加快聚集發展若干措施政策》的政策解讀

日期:2024-11-14 08:29 來源:明溪縣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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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據

  為加快明溪生物醫藥產業集群成型發展,打造全省中間體、原料藥及制劑生產基地,加快形成產業聚集并高速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新時代支持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的意見》《福建省加快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三明市加快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2—2025年)》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明溪產業實際,按照精準、可操作的原則,特制定如下措施

  二、主要內容

  (一)支持加快創新研發。1.加快關鍵技術攻關。2.鼓勵藥械產品開發。3.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4.加快企業藥械注冊申報

  (二)支持中醫藥加快突破。1.鼓勵中醫藥產品保護與開發。

  (三)支持企業市場開拓。1.支持企業參加集中帶量采購。2.支持開拓國際市場。

  (四)支持企業提質增效。1.支持企業技改升級。2.鼓勵企業做大規模。3.鼓勵企業增產增效。4.鼓勵保護商業秘密。

  (五)加快醫藥企業集聚。1.保障用地用房。2.鼓勵MAH企業落地。3.鼓勵發展藥品批發業。4.鼓勵醫藥股權投資。5.鼓勵企業建設辦公總部。6.強化企業交流培訓。

  (六)加快人才集聚。1.鼓勵人才留明。2.提供產業人才生活補助。

  三、范圍期限

  本措施適用于在明溪縣從事生物醫藥相關領域的種養、研發、生產、銷售、服務等經營活動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行業組織(或聯合體)、藥品(醫療器械)上市許可人(MAH)等各類主體。本措施支持的領域包含但不限于生物制藥、化學制藥(含醫藥中間體)、中藥、醫療器械、生物制造及各類新型服務外包/數字化醫療(醫藥)產品和服務。本措施有效期自印發之日起計算,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聯系單位及聯系電話

  聯系單位:明溪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聯系電話:0598-2861599

  原文件鏈接:明溪縣人民政府關于修訂《明溪縣促進生物醫藥產業加快聚集發展若干措施》部分內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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