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明溪縣“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專項規劃的通知》 政策解讀

日期:2022-09-09 14:53 來源:明溪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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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據

  為推動明溪縣民政事業在“十四五”時期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不斷增進民生福祉,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超越,明溪縣民政局依據《關于印發明溪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的通知》要求,在《關于印發三明市“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專項規劃的通知》(明政辦〔2021〕51號)文件基礎上,立足本縣民政工作實際,形成了《明溪縣“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專項規劃》。

  二、目標任務

  通過實施本規劃,向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闡述規劃期內縣委、縣政府對民政事業發展的戰略意圖和施政方向,明確民政事業發展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為民政領域制定相關政策和安排重點建設項目提供重要依據。

  三、工作進展

  本規劃由縣民政局擬稿,征求縣發改、財政、衛健等部門及有關鄉(鎮)意見修改后形成。經縣政府第十二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后,正式印發實施。

  四、范圍期限

  2021年至2025年

  五、主要內容

  《規劃》共分為八個章節,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章節描述我縣“十三五”以來民政工作在基本民生保障、民政事業補短板、社會治理能力及項目建設上取得的實效和進展,列舉“十三五”之后,我縣民政事業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難題,指出新形勢下民政事業發展中需要應對的各項挑戰,強調“十四五”時期,民政事業發展必須堅持的原則并明確我縣“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目標。

  第二章節以維護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作為社會救助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以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鞏固好脫貧攻堅成果,不斷增強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目標,從健全救助制度、提升救助水平、強化救助監管和開展深化社會組織+老區村牽手項目上下功夫,重點關注兒童福利事業發展和落實殘疾人相關福利待遇。

  第三章節積極回應社會公眾的現實關切和迫切需求為導向,立足保基本、兜底線、可持續,以惠民利民為導向,重點闡述了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機制建設、推動慈善事業健康發展、婚姻登記管理和服務及殯葬事業健康發展等4個方面內容。

  第四章節提出了我縣應對人口老齡化這一現實挑戰所采取的四項措施:一是健全基本養老服務制度完善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加強現有高齡津貼、護理補貼、服務補貼等老年人補貼制度整合,著力增強補貼的精準度和有效性。二是擴大養老服務供給推進網格化布局、標準化建設,建設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和居家養老服務站,實現社區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全覆蓋。三是提升養老服務質量建設建立健全養老機構備案管理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四是壯大養老服務產業。既要鼓勵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民辦養老機構,又要促進養老服務業與教育培訓、健康、體育、文化、旅游、家政等產業融合發展,還要培育智慧養老服務新業態,打造“互聯網+養老”服務新模式。

  第五章節具體從夯實基層社會治理根基、堅持依法管理社會組織、發展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及優化區劃地名管理與服務等4個方面對進一步創新社會治理提出要求。

  第六章節從用好蘇區扶持政策、落實革命“五老”人員優撫待遇、弘揚紅色文化和老區精神三個方面入手,采取有力措施,推動老區蘇區振興發展。

  第七章節致力于補齊養老服務短板、構建社會救助保障體系、增強民政服務設施基礎,謀劃推進養老服務項目、困難家庭精準幫扶項目、農村留守兒童“雛燕”關愛保障項目、“陽光1+1”(社會組織+老區村)幫扶項目、縣陵園新建項目等5個重點項目。

  第八章節從全面加強黨對民政事業的領導,強化民政法治和標準化建設,拓寬民政資金保障渠道,建設結構合理的民政人才隊伍,統籌民政領域發展與安全,建立規劃執行長效機制等6個方面,做好人員、資金等要素支撐,確保規劃順利實施。

  六、注意事項

  1.突出規劃引領。《明溪縣“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專項規劃》是指導全縣民政事業發展的指導性文件,民政工作關系民生、連著民心,是社會建設的兜底性、基礎性工作,要切實發揮《規劃》在全縣民政事業發展中的戰略導向作用。

  2.強化部門協作。縣民政、財政、發改等部門要積極向上溝通對接,多渠道籌措民政建設項目資金,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到民政事業中來。縣民政局要加強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扎實推進民政項目前期工作。

  3.深化民生保障。要積極構建多層級救助體系,提升發展好養老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治理,統籌專項社會事務發展,扎實做好人民群眾基本民生保障。

  七、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林福毅,聯系電話:0598-2862290。 
明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明溪縣“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專項規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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