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衛生健康局等八部門印發 《關于進一步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5-04-29 11:25 來源:明溪衛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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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

  現將《關于進一步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明溪縣衛生健康局       中共明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明溪縣發展和改革局                明溪縣財政局

  明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明溪縣農業農村和水利局

  三明市明溪醫療保障局             明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

  關于進一步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十部門印發的《關于全面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衛基層發〔2023〕41號)和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等九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的實施方案》(閩衛基層〔2024〕35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就進一步推進我縣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以下簡稱縣域醫共體)建設,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主要目標

  到2025年底,縣域醫共體達到國家緊密型評判標準。2027年底,縣域醫共體管理體制運行機制進一步鞏固,縣鄉村三級協同更加高效,縣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醫保基金縣域使用效能明顯提升,群眾獲得感進一步增強。

  二、主要任務

  (一)堅持政府主導,完善縣域醫共體管理機制

  1.健全推進機制。建立由縣級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機構編制、發展改革、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農業農村和水利、市場監管、衛生健康、醫保等部門及鄉鎮、社區和縣域醫共體成員單位共同參與的縣域醫共體建設推進機制,由縣級黨委或政府負責人擔任召集人,推進機制日常工作由縣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承擔,督促落實推進機制議定事項,提出完善醫共體建設政策措施的建議,協調解決醫共體建設與運行中的具體問題,落實監管責任,壓實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管理、服務責任。(責任單位:縣委編辦、縣衛健局、發改局、財政局、民政和人社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市場監管局、明溪醫保局、縣總醫院、基層分院、各鄉(鎮)人民政府)

  2.鞏固縣域醫共體布局。繼續落實以縣總醫院牽頭、縣中醫院、8個鄉(鎮)衛生院、雪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村衛生所為成員單位的縣域緊密型醫共體。(責任單位:縣總醫院、基層分院,各鄉(鎮)人民政府)

  3.健全縣域醫防協同機制。建立健全縣域醫共體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服務融合和資源信息共享等協同機制,縣級公共衛生專業機構負責縣域公共衛生服務工作技術指導、業務培訓、監督檢查等工作,探索參與縣域醫共體管理和服務的有效形式。(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總醫院、疾病控制中心、婦幼保健院)

   4.加強城鄉聯動和鄉村一體化。完善城市支援農村工作,縣總醫院通過培訓指導、縣域巡回醫療等形式向鄉鎮派駐臨床、醫技及管理人才。深化鄉村衛生一體化管理,通過巡診、派駐和鄰村衛生所延伸服務等方式實現村級醫療衛生服務全覆蓋,逐步將公辦村衛生所轉為鄉鎮衛生院延伸舉辦的村級醫療點,納入鄉鎮衛生院統一管理。(責任單位:縣總醫院、明溪醫保局、基層分院,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優化資源配置,規范縣域醫共體內部運行管理

  1.完善內部決策機制。加強縣域緊密型醫共體黨組織建設,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嚴格執行黨委與行政領導班子議事規則,發揮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作用。選強配齊縣域緊密型醫共體負責人員,縣域醫共體負責人經縣委研究確定后,由縣醫管委聘任。副職由縣委組織部研究確定后按相關規定程序辦理。(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衛健局、總醫院)

  2.優化醫共體內部管理。按照《中共明溪縣委 明溪縣政府關于印發<組建明溪縣總醫院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明委〔2017〕31號),實行縣總醫院與各鄉(鎮)衛生院一體化管理。堅持醫共體服務主體定位,完善縣域醫共體內人事、財務、業務、用藥、信息、醫保、績效等統一管理。(責任單位:縣總醫院、基層分院)

  (三)完善服務功能,提升縣域醫共體整體服務能力

  貫徹落實《明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明溪縣縣域醫共體服務提升三年計劃(2024—2026年)>的通知》(明政文〔2024〕35號)文件要求,發揮縣總醫院在縣域醫共體內的牽頭抓總作用,根據轄區疾病譜和群眾就醫需求,形成覆蓋常見病、多發病、傳染病的??品阵w系。完成胸痛、卒中、創傷、呼吸等四大急診急救中心建設,初步建成縣域醫療急救體系,不斷滿足縣域居民基本醫療服務需求??h域內就診率、縣域內住院率、縣域基層就診率每年提升2個百分點以上。持續做好縣總醫院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到2026年前,分年度建設市級臨床重點???個,建成市級臨床重點???個以上,推動縣總醫院作為縣域醫療技術指導和服務中心的功能定位進一步鞏固與彰顯。

  1.完善資源服務共享。完善縣域醫學檢驗、醫學影像、心電診斷、病理診斷、消毒供應、遠程會診等輻射基層機制,逐步將遠程醫療延伸到鄉村,穩步提升利用率和基層服務量。依托縣總醫院統籌建立縣域腫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創介入、麻醉疼痛診療、重癥監護等臨床服務中心。整合縣域醫共體現有資產,按規定程序對縣域醫共體資產統籌調撥。(責任單位:縣總醫院、基層分院)

  2.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縣總醫院統籌縣域中醫藥服務資源,發揮縣域醫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特色康復、人才培養、中醫藥健康宣教等作用。擴大鄉村中醫藥服務供給,完善縣域“共享中藥房”服務。加強對基層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和適宜技術推廣,到2025年,所有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能夠規范開展10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80%以上村衛生所能夠規范開展6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診療量逐年提升。辦好鄉鎮衛生院中醫館,2025年30%的一體化村衛生所建有標準中醫閣。(責任單位:縣總醫院、基層分院)

  3.提升重大疫情應對和醫療應急能力。健全縣域醫共體傳染病監測預警機制,嚴格落實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和發熱門診、哨點醫院等監測任務。依托縣總醫院建立覆蓋城鄉的縣域急救體系,爭取2026年底前夏陽、蓋洋中心衛生院急救分站完成建設并投入。強化對基層的指導,提升基層重癥、危重癥識別和急救能力,暢通綠色轉診通道。加強基層醫療應急小分隊建設,健全分級分層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機制。(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總醫院,基層分院,各鄉(鎮)人民政府)

  4.拓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縣總醫院要設立全科醫學科,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平臺,依托村居(社區)網絡,擴大做實一般人群和重點人群簽約服務。建立健全家庭醫生對居民首診制度,跟蹤轉診患者治療過程,做好接續服務。推動家庭病床服務持續擴面,2025年新增夏陽分院開展家庭病床。(責任單位:縣衛健局、明溪醫保局、縣總醫院,基層分院,各鄉(鎮)人民政府)

  5.完善醫防融合機制。完善縣域醫共體公共衛生責任清單,明確縣總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職責,完善績效考核機制,每月開展1期健康宣講,每年開展醫防融合項目2個以上。結合健康體檢、疾病篩查、隨訪等為區域內群眾提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強化臨床醫生醫防融全服務意識,把預防融入臨床診治全過程。統籌醫?;鸷凸卜召Y金使用,實現公共衛生服務和醫療服務的有效銜接。(責任單位:縣總醫院、財政局、明溪醫保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院、基層分院)

  (四)加強部門協同,完善縣域醫共體支持政策

  1.落實政策投入保障責任。縣域醫共體內各醫療衛生機構原有的政府投入渠道不變。根據發展建設規劃足額安排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對人員經費和業務經費等運行成本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足額配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新增財政衛生健康支出向縣域醫共體內醫療衛生機構適當傾斜。探索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由縣總醫院打包管理。(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發改局、衛健局、縣總醫院)

  2.優化人事編制和薪酬管理。在編制使用、人員招聘、人事安排、績效考核、職稱評聘等方面賦予縣域醫共體更多自主權。按照《明溪縣關于深化緊密型縣域醫共體人員調配管理實施辦法》(明醫改組〔2024〕1號)《中共明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調整縣總醫院(醫共體)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方式的通知》(明委編辦〔2023〕20號)文件要求,縣總醫院可在核定的人員編制總量內,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統籌調配縣域醫共體人員,縣總醫院黨委研究同意后報縣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審核,經縣醫改領導小組研究審議,報送縣委編辦、衛健、民政和人社部門備案后實施。推進鄉鎮衛生技術人員“縣管鄉用”、鄉村醫生“鄉聘村用”,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落實基層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所執業(助理)醫師可參加職稱評聘。落實“兩個允許”要求,合理確定內部薪酬結構,注重醫務人員的收入穩定和有效激勵,可在內部薪酬分配時向群眾急需且人才短缺專業或下沉下鄉的醫務人員傾斜。統籌平衡縣鄉兩級績效工資水平,合理調控縣域醫共體內各醫療衛生機構間人員收入差距。推進縣域醫共體內各醫療衛生機構負責人實行年薪制。(責任單位:縣委編辦、民政和人社局、財政局、衛健局、縣總醫院)

  3.完善醫保支付政策。對縣域醫共體實行醫?;鹂傤~付費,與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或按病種分值(DIP)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相銜接,加強醫療費用增長率、醫保報銷比例、縣域內就診率、基層就診率、縣域內基金支出比例、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鹫急鹊确矫婵己耍晟瓶h域醫共體“總額包干、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機制,結合資金納入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收入,明確合理超支分擔界限。對適宜基層開展的部分病種,逐步探索不同層級醫療機構同病同付。落實不同層級醫療機構實行差別化支付政策,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在縣域醫共體內取消醫保二次起付線,合理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鹬Ц犊傤~。強化縣域醫共體醫?;鹗褂脙炔勘O管責任。(責任單位:明溪醫保局、縣總醫院、基層分院)

  4.加強醫療保障政策協同。落實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統籌支持鄉村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對于換藥、注射、輸液、采血等均質化程度高的醫療服務項目,可實施縣域同城同價。合理調整村衛生所一般診療費,與醫?;鸾y籌能力和患者承受能力相銜接。醫保報銷目錄增設中醫康復治療、安寧療護等農村地區適宜衛生服務項目,簡化申報流程,逐步提高鄉村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性收入占比,落實“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政策,促進互聯網診療、遠程會診等醫療服務向基層延伸。(責任單位:明溪醫保局、縣衛健局、縣總醫院)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推動。落實政府辦醫主體責任,把縣域醫共體建設作為推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和分級診療的有力抓手。衛健部門要發揮牽頭協調作用,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按照責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縣總醫院、各基層分院要落實縣域醫共體建設主體責任,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工作時限,確保如期高質量完成縣域醫共體建設任務。

  2.強化監督指導。衛健部門要按照緊密型、同質化、控費用、促分工、保健康的發展要求,突出鄉村診療量占比,持續提升結果導向,對縣域醫共體建設情況開展年度督導,及時了解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針對性提出改進建議,提高縣域醫共體運行成效,形成責任、管理、服務、利用共同體。

  3.積極宣傳引導。衛健部門要及時總結提煉本地縣域醫共體建設經驗做法,宣傳進展成效和先進典型;加強相關政策培訓和解讀,促進各地互學互鑒。加強輿論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調動各方積極性和主動性,最大限度凝聚共識,為縣域醫共體建設營造良好環境和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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