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縣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第85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日期:2025-03-28 15:56 來源:明溪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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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結果:A類

林莎莎、黃燕春、夏冰、李文忠代表:

  《關于促進我縣城區機動車停放人性化執法的建議》(第85號)由我單位辦理。現將有關情況匯總答復如下:

  我局交警部門始終秉承交通糾違“文明執法、柔性管理、教育為主”的理念,在機動車停放執法過程中,注重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安全與便民相結合。2024年下半年以來,推行了一系列柔性執法措施,讓執法有形與有效結合、力度與溫度兼具。

  一、堅持實行“首違不罰”對機動車初次違法停車行為實行“首違不罰”,即不罰款、不記分,視情況予以警告。2024年下半年以來,共錄入首次違法停車警告136起。

  二、放寬管控時間和空間。一是延長臨停時長。對機動車沒有在規定位置停放的違停行為,使用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簡稱電子警察)采集違法信息的,由系統第一時間通過短信推送違停警示信息,圖像取證間隔時間由原來3分鐘延長至15分鐘左右,對及時駛離的不予處罰;使用移動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音視頻記錄設備、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設備(即執勤人員現場巡邏發現)采集違法信息的,如駕駛員在場,現場提醒糾正,責令立即駛離,駕駛員不在場,則利用警務通拍照采集違法停車信息,立即發送駛離提示短信,并將圖像取證間隔時間由原來10分鐘延長至15分鐘左右,對及時駛離的不予處罰。未及時駛離影響車輛通行的,下達《違法行為告知單》。2024年下半年以來,有13956輛機動車接到短信提示駛離免予處罰。二是不處罰夜間在城區道路違停行為對夜間19:30至次日早上7:00在城區道路不影響正常通行、不影響消防通道的違停行為不予處罰。三是不處罰重要路段臨停行為對在中小學校、幼兒園等學校周邊道路、汽車站、醫院周邊道路接送人員的短時上下車行為不予處罰。

  三、加強宣傳教育和引導。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利用社交媒體、宣傳標語、社區宣傳、執法現場宣傳引導等多渠道,向駕駛員和公眾普及規范停放的重要性和具體規定,提高群眾的文明停車意識。

  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如有不同意見,請與我們聯系。

  單位領導署名: 

  聯系人與電話號碼:

  縣政府分管領導意見:

  明溪縣公安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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