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2025年城區公辦幼兒園及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幼兒園管理條例》,推進我縣幼兒園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確保今年秋季我縣城區公辦幼兒園和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順利進行,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通知》(閩教基〔2025〕5號)《三明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5年幼兒園和小學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明教初〔2025〕55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現就我縣2025年城區公辦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城區公辦幼兒園招生
實驗幼兒園、第一幼兒園、第二幼兒園、城關幼兒園四所公辦園面向雪峰鎮轄區招收年齡段小班學生;城關鄉幼兒戶籍由城關幼兒園負責招收。
(一)招生原則
以“戶房一致、就近入園”為原則,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確保招生工作有序、規范、順利。
(二)招生對象
3周歲(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身體健康的雪峰鎮轄區適齡幼兒。
(三)招生計劃
1.實驗幼兒園:小班招收6個班150人。
2.第一幼兒園:小班招收4個班100人。
3.第二幼兒園:小班招收4個班100人。
4.城關幼兒園:小班招收4個班100人。
(四)招生條件
適齡幼兒與法定監護人必須具有雪峰鎮戶籍,且法定監護人房產證隸屬雪峰鎮轄區的適齡幼兒。
上述規定中,有涉及戶籍問題的,除已作出規定外,遷入時間截至2025年6月6日止(屬正常工作調動的不受此限)。有涉及房產問題的,須提供房產證原件;自建房須提供房產證、土地證原件;沒有原件的,復印件要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核驗、蓋章;房產證件有疑義的,須提供由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房產證明。沒有房產證的要提供新建商品房網簽備案證明、存量房網簽備案證明,注冊前到縣住建局核驗后,出具購房證明。
(五)招生辦法
四所公辦園小班招生全部實行家長先登記再通過摸球方式確定錄取名單。具體步驟如下:
1.報名。家長到相應幼兒園進行報名,并準備好該園招生公告要求提供的資格審查材料,填寫報名表的同時即確定摸球序號(報名表序號即摸球序號)。家長僅能選擇其中一所幼兒園報名,縣教育局初教股負責審查家長報名情況,發現重復報名者,即取消摸球資格。
2.資格審查。家長填寫完報名表后,幼兒園要及時組織人員對報名表及所有原件材料進行審查,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3.公示。幼兒園對審查核對無誤的報名幼兒公示五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及家長的監督。咨詢和舉報電話:2812307(縣教育局初教股)。
4.招生。具體招生按梯次進行,第一梯次:招收適齡幼兒與法定監護人必須具有雪峰鎮戶籍,且法定監護人房產證隸屬雪峰鎮轄區的適齡幼兒。第二梯次:招收有雪峰鎮戶籍的適齡幼兒。第三梯次:招收法定監護人房產證隸屬雪峰鎮的適齡幼兒。第四梯次:若還有空余學位,招收隨遷子女。各梯次招生,先由幼兒園做好報名登記,若登記報名人數大于剩余學位數,由幼兒園組織進行摸球,招滿為止。
摸球規則:適齡幼兒按報名表編號在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協委員、3名幼兒家長、3名幼兒教師及縣教育局初教股1名工作人員的監督下將編號球放入選球箱中,家長按序號有序摸球,確定入園名單。
5.招生時,雙胞胎幼兒只需摸一個球號即可代表兩人;在同等條件下,要關注、重視困難家庭子女和殘障幼兒的入園問題。
(六)報名、招生、摸球時間及資格審查時必備材料
1.報名時間:2025年6月23日-24日上午,縣教育局初教股負責對城區四所公辦園報名情況進行審核。
2.公示時間:2025年6月25日-7月1日
3.招生時間:2025年7月1日上午(8:30-11:30)
4.摸球時間:2025年7月1日下午(15:00-17:30),縣教育局將根據各園的招生情況進行調劑。
5.招生地點:各相關幼兒園校園內
6.材料準備:報名時必須攜帶的審核材料(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1)戶口簿;
(2)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繳費憑證;
(3)幼兒健康體檢證明(由縣婦幼保健所出具);
(4)隨遷子女可由家長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戶口簿、居住證或居委會證明、租房合同到所轄區幼兒園登記。
(七)收費依據
1.縣發展和改革局、財政局《關于調整明溪縣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明發改〔2021〕12號)。
2.具體收費標準詳見“入園通知單”。
二、小學招生
(一)招生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要求,實行“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
(二)招生對象
年滿6周歲,即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適齡兒童,入學年齡認定以戶口簿為依據。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先到各片區學校報名,再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憑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按規定報縣教育局批準。
(三)招生計劃
1.各鄉(鎮)學校(中心小學)按鄉鎮轄區內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數制定招生計劃。
2.城區學校招生計劃:縣實驗小學6個班270人、第二實驗小學6個班270人、城關小學6個班270人。
(四)招生范圍
縣實驗小學、城關小學、各鄉(鎮)學校(中心小學)均按照原劃定的招生范圍招生。第二實驗小學在原劃定的招生范圍基礎上,將王橋村列入招生范圍。城區四元堂商住小區住戶按劃片就讀:以正對日溪為界,日溪以東為實驗小學招生片區,日溪以西為第二實驗小學招生片區。縣實驗小學招生片區具體樓號為:狀元樓2號樓、名儒御景2號樓、5號樓、碧桂園、富貴一號學府、云錦天璽、氣動城、上坊新村;第二實驗小學招生片區具體樓號為:狀元樓1號樓、名儒御景1號樓、3號樓、6號樓、7號樓、8號樓。
(五)招生方式
城區學生家長通過下載“e三明”APP或關注“e三明”公眾號進行實名認證,通過“入學一件事”平臺進行線上報名。
(六)招生辦法
1.鄉(鎮)學校(中心小學)入學招生。鄉(鎮)中心小學(含農村完小、農村初小)招收本服務片區年滿6周歲的農村適齡兒童。招生時,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攜帶戶口簿,按規定時間到轄區學校報名免試入學。
2.實驗小學、第二實驗小學入學招生。兩所學校根據片區劃分,按以下規定梯次招收本片區的適齡兒童就近免試入學。
(1)第一梯次招生對象:戶籍地、法定監護人房產證都屬學校招生片區的適齡兒童及政策性照顧對象
①有房有戶:戶籍地、法定監護人房產證都屬學校招生片區的適齡兒童,僅限于適齡兒童與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戶籍(不含單位集體戶口)。
②教育優待對象:符合省、市、縣有關教育優待照顧政策的適齡兒童。
如果片區學校的有房有戶對象和教育優待對象總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則全部錄取;如果片區學校的有房有戶對象和教育優待對象總人數超過招生計劃,屬統籌安排的教育優待對象調劑至其他優質學校錄取。
(2)第二梯次招生對象:戶籍地在學校招生片區的適齡兒童
適齡兒童出生戶籍與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在學校招生片區,但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城區無房產。
(3)第三梯次招生對象:法定監護人房產證在學校招生片區的適齡兒童
①監護人在學校招生片區有房產且交房入住的適齡兒童,僅限于適齡兒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且該適齡兒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與適齡兒童戶籍須在同一戶口本,但戶籍不在招生片區所在地。
②監護人在學校招生片區新購房但戶籍尚未遷入的適齡兒童,新購商品房須已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在住建局房屋中心備案。
(4)第四梯次招生對象:進城及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指戶籍登記在外省、本省外縣、本縣鄉(鎮),隨務工父母在明溪城區(同住)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
(5)錄取辦法:
①以適齡兒童戶籍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為依據,嚴格按劃分片區,組織片區的適齡兒童免試入學。
②片區內適齡兒童按類別采用如下順序招收:
按梯次依次進行招收,第一梯次優先招收,第一梯次已招滿的學校不再面向其他梯次對象招生。
第一梯次招收后有剩余學位的學校優先招收第二梯次,第二梯次報名人數超出剩余學位數則采取摸球派位,未摸到球的適齡兒童由教育局統一調劑安排。
第一、二梯次適齡兒童招收后仍有剩余學位的學校則根據該校招生計劃數招收第三梯次,若報名的第三梯次適齡兒童超出該校剩余學位,則采取摸球派位,未摸到球的適齡兒童由教育局統一調劑安排。
前三梯次招收后仍有剩余學位的學校面向第四梯次招生,第四梯次適齡兒童根據城區學位剩余情況,選擇相應學校報名,學校剩余學位數大于或等于報名學生數時,全部接收。若報名人數超過剩余學位數,采用摸球派位的方式招收,未被招收的隨遷子女回原籍就讀或根據家長意愿由縣教育局統一調劑安排。
上述規定中,每位適齡兒童限報1所學校,重復報名的一經發現取消本梯次報名資格。各校剩余學位數在各類學生報名后第二天公布。若有涉及戶籍問題的,遷入時間截至2025年6月6日止(屬正常工作調動的不受此限)。線下審核有涉及房產問題的,須提供房產證原件,自建房須提供房產證、土地證原件;沒有原件的,復印件應由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核驗、蓋章;房產證件有疑義的,須提供由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房產證明。沒有房產證的要提供新建商品房網簽備案證明、存量房網簽備案證明,注冊前到縣住建局核驗后,出具購房證明。在招生登記建檔時若提供虛假材料,明溪戶籍的適齡兒童由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明溪以外戶籍適齡兒童回原籍就讀;情節嚴重的,報公安等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3.實驗小學、第二實驗小學、城關小學新生線上報名時間: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5日。(線上操作流程屆時會發布于各城區小學微信公眾號“招生公告”中)
實驗小學、第二實驗小學線下資格審查時間:2025年7月6日;城關小學線下資格審查時間:2025年7月7日。
4.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由家長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戶口簿、居住證或居委會證明、租房合同、務工合同(含工資表、社保繳納的證明)或營業執照副本(需附營業場所照片)到居住地所屬片區學校登記,申請就讀。
5.未招入縣實驗小學和第二實驗小學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其他適齡兒童,原則上安排在城關小學就讀,享受與該校學生同等待遇。
6.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學校要實行混合編班和統一管理,促進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融入學校和城鎮生活;要按規定時間節點完成2025年秋季入學新生數據采集與導入工作,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建立電子學籍;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原則,做好“全國學籍系統”學籍轉接和服務工作。
三、初中招生
(一)招生原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文件精神,完成小學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必須依法接受初中義務教育,由各初中校發放錄取通知書,各鄉鎮學校的小學畢業生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入學;縣實驗小學、第二實驗小學畢業生由雪峰鎮人民政府組織入學。
(二)城區學校招生計劃
按照“一校對多片”的原則,實行均衡分校。2025年秋季小學畢業生預計986人,縣城關中學計劃招10個班,計493人;縣第二中學計劃招10個班,計493人。
(三)招生辦法
1.初中招生面向全縣所有小學畢業生或具有明溪戶籍在外地就讀的小學畢業生。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就學,并與所在學校其他學生享受同等待遇。家長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戶口簿、居住證或居委會證明、租房合同、務工合同(含工資表、社保繳納的證明)或營業執照副本(需有營業場所并正式營業)到教育局登記,申請就讀。學校要實行混合編班和統一管理,促進隨遷子女融入學校和城鎮生活;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原則,做好“全國學籍系統”學籍轉接和服務工作。
四、關于政策性優待對象的接收
市級以上(含市級)勞模子女由教育局統籌,優先安排入學。對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臺胞子女等政策優待照顧對象,要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軍區政治工作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聯〔2022〕1號),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人社廳《關于做好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中小學和幼兒園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5〕34號),市教育局《關于印發<三明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的有關辦法>的通知》(明教函〔2020〕6號),縣委、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工作意見》(明委〔2013〕51號),省公安廳、省教育廳《轉發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閩公綜〔2018〕140號),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市政府辦《關于建立三明市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機制的意見》(明政辦〔2020〕11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臺商子女在閩就讀服務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07〕210號)、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臺胞子女在閩就讀中小學幼兒園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4〕8號)、《福建省貫徹〈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閩政臺〔2018〕40號),《關于印發明溪縣招商引資政策若干規定(試行)的通知》(明委〔2022〕2號)等文件執行,規范落實教育照顧優待政策,不得隨意擴大照顧范圍。根據優惠與貢獻對等原則,今年享受教育照顧優待政策的企業原則上指縣委、縣政府《關于表揚明溪縣2024年度地方財政貢獻大戶企業的通報》(明委〔2025〕8號)文件所列的非公企業,管理人員為企業副總經理及以上,且有正式任免文件;縣政府辦《關于印發促進海斯福公司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明政辦〔2022〕33號)、《關于印發促進南方制藥公司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明政辦〔2023〕15號)、《關于印發促進瑞博奧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明政辦〔2024〕10號),被認定為省市D類以上高層次人才的員工。
符合政策性優待對象的監護人到縣教育局初教股或中教股領取《明溪縣政策性優待對象子女就學審核表》(見附件1)或《明溪縣非公企業子女就學審核表》(見附件2)。2025年6月10日前將填寫好的審核表(一式三份),幼兒園或小學就讀的報送縣教育局初教股;初中就讀的報送縣教育局中教股,由相關部門與縣教育局聯合審核并確定就讀學校,逾期不予受理。
五、關于特教班、殘疾少兒隨班就讀招生
各類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年齡可依法適當延長。各校要認真貫徹《殘疾人教育條例》,除縣城關小學特教班招收三類殘疾少兒入學外,各校都應接收片區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少兒入學,特別要做好輕度智力殘疾少兒的隨班就讀或推薦到城關小學附屬特教班就讀。城關小學附屬特教班面向全縣招生,免收各項費用。對重度殘疾無法到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要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地送教和遠程教育相結合方式實施送教上門。
六、招生程序
(一)小學新生入學
1.發布公告。2025年5月31日前,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發布新生入學公告,包括學校辦學性質、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招生辦法、招生程序、操作流程、報名時間地點、所需的證件材料、咨詢電話,以及投訴電話和投訴信箱等信息。城區各小學統一于2025年6月10日發布招生公告或具體招生工作方案。
2.報名、審核、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2025年7月15日前完成適齡兒童的報名、審核、發放新生入學通知等工作。
3.辦理入學。2025年8月底,新生憑入學通知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二)初中新生入學
1.發布公告。2025年6月10日前(與小學同步),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發布初中新生入學登記公告,包括入學具體政策、招生計劃、新生入學班數及學位數、入學資格、報名材料、報名時間地點、錄取辦法以及工作咨詢方式、監督舉報平臺等。
2.報名登記、資格審查、確定錄取名單。2025年7月5日前,由學生在就讀小學報名登記,填寫《小學畢業生免試就近入學報名登記表》。未在戶籍所在地小學畢業的學生,7月5日前申請升入戶籍所在地初中就讀,需填寫《小學畢業生升初中跨縣錄取申請表》,由縣教育局統一受理、審核,統籌安排就學。7月10日前縣教育局對照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的電子學籍信息,分學校對《小學畢業生免試就近入學報名登記表》進行審查,確定錄取學生名單。
3.發放錄取通知書、辦理入學。2025年7月底,初中學校完成發放錄取通知書工作。8月底,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七、工作要求
縣教育局要成立招生工作專班和應急專班,負責全縣規范招生行為的監督和治理,嚴格執行福建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工作結束后自行解除。各校(園)要規范操作流程,公平有序開展招生工作,做好秋季幼兒園、小學(包括特殊教育隨班就讀)招生宣傳工作,通過多種渠道發布新生入學公告,入戶核實與摸底本片區生源,落實“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嚴禁拒收片區內符合條件學生,不得招收未達法定入學年齡學生,不得組織和變相組織入學考試,不得采取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校(園)長作為規范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嚴格把關招生各環節,杜絕違規行為,按時上報真實數據,對違反紀律的學校(園),由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縣教育局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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