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日期:2024-06-11 14:56 來源:明溪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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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實驗小學、第二實驗小學入學招生。兩所學校根據片區(qū)劃分,按以下規(guī)定梯次招收本片區(qū)的適齡兒童就近免試入學。

  第一梯次:戶籍地、法定監(jiān)護人房產證都屬學校招生片區(qū)的適齡兒童。

  第二梯次:戶籍地在學校招生片區(qū)的適齡兒童。

  第三梯次:法定監(jiān)護人房產證在學校招生片區(qū)的適齡兒童。

  第四梯次:在確保第一、二、三梯次新生報名的情況下,若還有剩余學位,可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指戶籍登記在外省、本省外縣、本縣鄉(xiāng)(鎮(zhèn)),隨務工父母在明溪城區(qū)(同住)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由家長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戶口簿、居住證或居委會證明、租房合同、務工合同(含工資表、社保繳納的證明)或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需附營業(yè)場所照片)到居住地所屬片區(qū)學校登記,申請就讀。

  3.未招入縣實驗小學和第二實驗小學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其他適齡兒童,原則上安排在城關小學就讀,享受與該校學生同等待遇。

  4.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學校要實行混合編班和統一管理,促進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融入學校和城鎮(zhèn)生活;要按規(guī)定時間節(jié)點完成2024年秋季入學新生數據采集與導入工作,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建立電子學籍;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原則,做好“全國學籍系統”學籍轉接和服務工作。

  明溪縣教育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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