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專項規劃中期評估報告

日期:2023-08-15 16:10 來源:明溪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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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溪縣“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專項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經縣政府第十二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并下達實施。兩年半來,《規劃》實施總體上比較順利,規劃目標有序推進,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各項職能得到充分發揮。民政事業取得了新成效、邁出了新步伐。

  一、民政事業取得新成效

  (一)社會救助體系更加完善。

  1.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2022年,城鄉低保標準分別從2020年的城市每人每年768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8976元。城鄉分散特困供養平均標準均為16656元/年;城鄉集中特困供養平均標準均為29988元/年。臨時救助籌集標準,為當地戶籍人口每人每年標準10元,救助金最高限額由8000元提高到20000元。2021年以來,發放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金3582.25萬元,發放特困供養資金1205.7萬元,實施臨時救助563人次、發放臨時救助金263.99萬元。

  2.強化部門聯動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與醫保、殘聯、法院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完善工作機制,實現動態管理下低保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高有低的良性運轉機制。積極聯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加強對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發現截流、貪污、克扣、優親厚友和人情保等現象,及時予以糾正,對工作人員的違規行為從嚴從重查處。加大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督查整治力度,著力防止和糾正“應保未保”“應退未退”和“漏保”“脫保”問題。

  3.強化主動摸排發現困難群眾。針對殘聯、醫保比對篩選的重殘、重病名單,指導村(社區)落實主動發現機制,常態化對困難群眾進行逐戶逐人排查,并將符合條件對象納入城鄉低保、特困供養、低保邊緣、臨時救助等兜底保障范疇。同時充分結合困難群體摸底排查情況,以重度殘疾人、支出型困難、重病患者、失能失智老年人等群體為重點,篩查確認一批低保邊緣人口。及時將確認的低保邊緣人口錄入“福建省社會救助綜合服務平臺”對應模塊,全面建立低保邊緣人口數據庫。2021年以來,摸排10014人次,將628人納入兜底保障范疇。

  4.深化“陽光1+1”(社會組織+老區村)牽手行動。10個社會組織與11個老區村成功結對,堅持實現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基本方略,以因地制宜、優勢互補為目標,進一步動員和引導支持全縣社會組織參與行動,完善群眾參與鄉村社會治理制度,推進老區蘇區鄉村振興建設,實現社會組織和老區村共同發展。

  (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機制逐步健全。

  1.強化保護網絡建設。成立縣鄉村三級管理機構和管理隊伍,成立了以分管縣領導為組長、33個部門和9個鄉鎮為成員的明溪縣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獨立設置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全縣9個鄉鎮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96個村(居)民委員會設立婦女和兒童工作委員會,實現每個鄉鎮配備一名兒童督導員、每個村(居)配套一名兒童主任,村(社區)設立兒童之家,由村(社區)干部任兒童主任,具體負責村(社區)未成年人日常管理工作,織牢縣鄉村三級保護網絡。

  2.落實績效考核與報告縣委、縣政府將保護未成年人工作列入民生保障重要內容,納入各鄉鎮、縣直相關部門年度績效目標考核,對各鄉鎮、各部門未保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程監督。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強制報告流程,明確規定未成年人遇突發重大事件,須在30分鐘內告知家長或委托監護人,2小時內報告鄉鎮兒童督導員及縣未成年人保護辦公室。對農村留守兒童外出監護人與其近親屬簽訂《農村留守兒童委托監護責任確認書》,對沒有委托監護人的農村留守兒童,實現100%由村委會或社區居委會及救助機構擔任監護人。

  3.積極發揮部門職能。推動未保成員單位部門聯動,靈活運用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常態化交流數據信息,確保對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做到即時更新、及時跟蹤,并將情況及時與教育、公安、法院、婦聯等有關部門共享,進行聯動探訪關愛;加強主動發現和監測預警,全面摸清農村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等服務對象情況,精準摸排貧困留守兒童信息,分類登記,一人一檔、一人不漏,實施動態管理。嚴格做好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身份核定、基本生活保障金發放工作。2021年以來,發放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金151.92萬元。

  4.深化未成年人關愛保護。整合民政救助中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項目資金,支持、培育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2021年以來,幫扶慰問留守(困境)兒童330余人次;發放物資約23900元,惠及農村留守、困境兒童8170余人次;開展個案服務306人次,累計探訪關愛社會散居孤兒6人次、事實無人撫養兒童147人次、孤獨癥兒童33人次、其他困境兒童14人次;建立留守(困境)兒童檔案953份,開展各類特色活動59場次,服務留守(困境)兒童600余人次;招募愛心家長共97名,完成113名貧困留守兒童結對工作;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及安全主題宣傳活動126場次,累計發放宣傳資料8000余份,切實增強留守兒童家長及監護人安全意識。

  (三)殘疾人相關福利待遇認真落實。

  不斷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落實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2022年和2023年連續兩年開展殘疾人“兩項補貼”提標工作。2023年1月起,我縣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107元每人每月;生活困難的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128元每人每月,非生活困難的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115元每人每月,生活困難的二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107元每人每月,非生活困難的二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85元每人每月。截至2023年6月19日,我縣正在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人數分別為1962人和 2248人,累計發放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553.43萬元,發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692.18萬元。持續推進殘疾人健康和康復服務項目。落實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評估和適配補貼。

  (四)養老服務體系持續完善

  “十四五”規劃以來,我縣鼓勵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參與養老服務業,努力促進養老服務業與教育培訓、健康、家政等產業融合發展,不斷提供滿足老年人需求的健康養老、文娛活動等服務。持續推進長者食堂(助餐點)建設,解決老年人就餐難題。積極培育智慧養老服務新業態,努力打造養老服務新模式。一是持續推進養老服務設施建設2021年以來,新建5個長者食堂、新建夏坊鄉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和瀚仙鎮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等養老服務設施7個。目前,全縣有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長者食堂等養老服務設施69個。2023年,新建夏陽御簾村、城關坪埠村、瀚仙瀚溪村3個長者食堂和瀚仙鎮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二是注重養老機構提質增效有序推進全縣養老機構公建民營,夏坊、蓋洋、沙溪敬老院相繼投入使用,縣級養老機構內設一級綜合醫院推進醫養結合,落實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和服務質量強標,有力提升鄉鎮養老機構服務質量。三是實施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項目計劃至2023年底為全縣經濟困難的失能或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設家庭養老床位85張,開展居家養老上門服務170人次。截至目前已完成完成建床50張,居家養老上門服務83人400余次。是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政府購買服務。通過公開招投標引進專業化服務組織“江蘇禾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為城區內年滿65周歲以上特殊老人提供線上信息服務和線下實體援助服務,截至2023年6月19日,享受線上服務518人,線下服務82人。是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為孤寡、獨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7類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家服務,探訪率達100%。目前正在開展人員摸底。

  (五)社會治理能力不斷提升。

  1.加強基層政權建設。一是依法推進民主選舉。2021年,全面完成村(居)委會換屆工作,實現100%的村(居)委會換屆一次性選舉成功、100%的村(居)實現“一肩挑”、100%的村(居)委會結構比例達標。通過換屆選舉,新一屆村(居)委會成員的文化程度、年齡結構均有了較大的改善,具有較強綜合素質的致富帶頭人進入了領導班子,提高了班子的整體素質和戰斗力。二是依法推進民主協商。進一步完善村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政治、智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完善了村(居)民會議制度和村(居)民代表會議制度,努力探索民主議事制度,建成96個民主議事廳,實現村(居)民主議事廳全覆蓋。三是依法推進民主管理。全面建立村(居)務監督委員會,選舉產生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270人(其中黨員152人)、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34人(其中黨員18人),落實村(居)務公開制度。指導村(居)修訂完善村規民約,破除陳規陋習,倡導文明新風,蓋洋鎮白葉村村規民約、雪峰鎮城南社區居民公約入選福建省第二批優秀村規民約(居民公約)。

  2.創新城鄉社區治理。一是開展社區工作者報酬待遇提標工作,2021年首次建立“三崗十八級”社區工作者薪酬體系,并形成動態調整和正常增長機制。社區工作經費由5萬元/年提高至10萬元/年,社區工作者正職、副職、工作人員的報酬待遇起始標準按照當年度縣(市、區)事業單位新參加工作的大學專科畢業生試用期滿聘為十級職員應發工資的80%、75%、70%確定。二是推動出臺《明溪縣社區工作者績效考核辦法(試行)》,探索建立“進出有通道、履職有目標。考評有標準、發展有空間”的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在制度層面推進建設一支規范化、職業化的社區工作者隊伍,提升為民服務能力。三是加強社區隊伍建設,通過選舉、指派、選聘等方式配齊配強社區工作人員,將優秀人才輸送進社區工作者隊伍。實施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每年組織招募一次,招募9名高校畢業生到社區從事社區服務工作,充實社區建設隊伍。

  3.強化社會組織監管。堅持積極引導發展和嚴格依法管理并重,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充分發揮社會組織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群眾、服務行業的作用。截至目前,全縣有社會組織185個,其中民辦非企業99個,社會團體86個。強化社會組織發展扶持措施,嚴格落實國家對社會組織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公益慈善事業捐贈稅收優惠制度,我縣認定慈善類社會組織1家并成功辦理免稅資格。不斷強化社會組織事中事后監管,建立活動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制度,努力加強部門聯合懲戒,提高違法違規成本。2021年來,對27家社會組織進行撤銷登記。鞏固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成果,發揮行業協會商會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作用,目前行業協會脫鉤率100%。優化“互聯網+社會組織服務”,推動事前審批和事中事后監管信息深度融合,強化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持續推進社會組織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從有形覆蓋向有效覆蓋轉化,不斷提高社會組織黨組織建設質量,充分發揮黨組織對社會組織的引導和監督作用。

  4.發展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一是大力發展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我縣已培育3家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為提升機構專業化和規范化水平,推動建立鄉鎮社會服務工作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現鄉鎮社工站覆蓋率100%,配備社會工作專業人才19人,增強基層民政服務力量,健全社會工作者、社會組織、社區“三社聯動”機制,推動社會工作融入社會治理格局。是強化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教育培訓,建立繼續教育和督導培養制度,加大全國社會工作職業水平考試動員力度,提高持證上崗專業人才隊伍的質量和數量,提升專業化發展水平。2023年度報考社工人數119人,比2021年度增加47人。

  5.優化區劃地名管理與服務。一是持續規范地名管理。做好《地名管理條例》宣傳、學習工作,開展地名宣傳2場次,發放宣傳材料2000余份。完成明溪縣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檔案整理工作,全縣地名普查檔案總計262盒4055卷30636件。做好民政部統一部署的地名數據庫質量建設工作,審核3412條信息,修改1萬多處錯誤。完成《明溪縣行政區劃圖》校對并出版1000幅。與政協簽訂合作編纂出版《地名經略》一書,目前已完成校對,待印刷后交付。二是扎實推進界線管理工作做好界線管理“回頭看”,開展第五輪縣級界線聯檢及第四輪鄉級界線聯檢。完成三元、梅列、沙縣三地行政區調整后的界線界樁聯合勘定工作。完成原三元區、梅列區兩區合并后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2條縣級行政區域界線內業資料的核對以及實際地形的行政區域界線聯合勘定,注銷原梅列—明溪、原三元—梅列2條行政區域界線;新增三元—明溪1條行政區域界線。開展新一輪縣級界線聯檢,完成縣級界線明溪-永安線柏亨三交點及一號界樁、明溪-寧化線熊地村三交點及一號界樁的外業聯檢。

  (六)專項社會事務管理更加規范。

  不斷加強婚姻登記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推動婚姻登記業務一體化及智能化、部門間信息數據交換共享、婚姻登記電子證照等新技術應用實踐,促進婚姻登記服務優質便捷,實行跨省通辦。加強婚姻家庭輔導室建設,提升隊伍人員素質,加大離婚調解力度。2021年以來至2023年6月20日,有1009對新人領證,婚姻家庭輔導室調解349對,成功勸和80對。殯葬事業得到健康發展。持續推進殯葬領域移風易俗,利用清明節、中秋節等當地祭掃集中節點出動宣傳車至全縣70余村居開展殯葬改革政策宣傳。縣殯儀館及翠松陵園在清明祭掃期間提供鮮花換紙活動,購置鮮花2000朵,換回群眾祭祀用香火紙錢200余份。開展代祭服務。2021年以來,免除城鄉困難群眾基本殯葬服務費22.34萬元,惠及群眾175人次。    

  (七)老區蘇區建設取得進展。

  1.用足用好老區蘇區扶持政策。積極對接中央、省有關優惠政策,做好市委蘇區調研辦實事項目,加強老區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保障工作,持續推進農村道路、飲水、電力等方面工程項目,進一步提高老區人民基礎設施保障水平。2021-2023年度共爭取老區專項資金195萬元,其中:中央財政銜接推進老區鄉村振興補助資金135萬元;市委市政府蘇區調研辦實事資金60萬元。扶持老區建設項目13個,其中:老區村道路建設項目9個,路燈安裝項目2個,危橋修建項目2個。2021-2022年度建設項目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2023年度項目截至6月底,已完成項目1個,其余3個項目正在施工中。

  2.認真落實革命“五老”人員優撫待遇。逐步提高革命“五老”人員生活定補標準,持續落實革命“五老”人員的定期生活補助標準和遺偶撫恤標準同步增長機制。2022年8月起,革命“五老”人員定期生活補助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880元、五老遺偶每人每月650元。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發放革命“五老”及遺偶生活定補、醫療補助、物價補貼等共計21.33萬元;開展節日慰問活動,發放慰問金6.84萬元。

  3.大力弘揚紅色文化和老區精神。廣泛宣傳我縣革命老區的歷史貢獻、革命傳統和老區人民的歷史貢獻。2021年度爭取老區發展(革命遺址保護利用)專項資金,修繕保護夏坊鄉黃地村紅軍交通站舊址(黃地村老厝下李氏祖屋)。2021年11月,配合縣老促會完成全國革命老區縣發展史叢書--福建卷《明溪縣革命老區發展史》編印出版任務并成功舉辦首發式。2023年5月中旬,會同縣老促會、沙溪學校等單位,舉辦“紅色故事潤童心,蘇區精神代代傳”講故事比賽活動。

  二、主要指標中期完成情況

  《規劃》在社會救助、養老服務、社會組織監管、殯葬等4個領域提出7個主要指標,其中6項為努力爭取實現的預期性指標,1項為確保實現的約束性指標。主要指標執行情況整體良好,有部分指標特別是部分預期性指標與規劃目標還有差距。具體情況如下:

  (一)預期性指標方面

  (1)有2個指標的實現程度進展良好,超過規劃目標值。目前,我縣有社區日間照料中心6所,實現中心城區鄉鎮全覆蓋,覆蓋率100%,達到目標值的111.11%。全縣共有養老機構床位數593張,其中護理型床位數397張,占比66.94%,達到目標值的111.57%。

  (2)有1個指標的實現程度進展順利,可如期完成規劃目標。城鄉低保標準占最低工資標準比率至2023年6月19日為45%,預期2025年達48%。

  (3)3個指標實現規劃目標存在一定難度。

  1.2022年底,全縣養老床位數1017張,因縣級機構功能調整,目前有養老床位數971張。2023年新建瀚仙鎮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擁有床位數20張,到年底全縣養老床位數為991張,預計到2025年可新增至1071張,因“十四五”期間新建和改擴建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設施少,床位增長緩慢,預計到2025年增長54張,離目標數200張有較大差距。

  2.2022年底我縣戶籍人口中60周歲以上有2.49萬人,全縣擁有各類養老床位1017張,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40.8張。預計到2025年戶籍人口中60周歲以上有3.1萬人,全縣擁有各類養老床位數1071張,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數34.54張。因老年人口增速加快,養老服務機構以及養老服務設施相對增長緩慢,導致每千名老人擁有床位數呈現下降趨勢,達到47.05目標值有一定難度。

  3.在社會組織培育發展方面,《規劃》要求到2025年,社會組織培育發展280個。截至2023年6月19日,全縣有社會組織185個,受近年來僵尸型協會清理整治行動和全縣88個村用水戶協會陸續注銷的影響,預計到2025年實現社會組織培育發展280個的指標存在困難。

  (二)約束性指標方面

  城鄉骨灰安放設施覆蓋率方面存在較大難度。截止2023年5月,城東村、城西村、大焦村、上坊村等集中建設公益性骨灰樓已完工,胡坊村正在土建施工,王橋村因項目重新選址,正進行用地前期報批手續,目前,我縣城鄉公益性骨灰樓安放設施覆蓋率35.3%,而目標指數為85%。

  三、重大工程項目進展

  明溪縣陵園新建項目實施情況。前期完成初步選址工作,選定意向性地址位于瀚仙鎮沙坊村,項目規劃總用地面積274.08畝。根據“十四五”國土空間規劃要求,出具初步紅線圖并向自然資源局備案,以保證后期用地需求。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編制及前期的初步方案設計已完成。下一步,將進一步完善可行性方案及用需求方案。

  明溪縣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建設項目實施情況。已完成用地規劃,正在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下一步計劃年內完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并向上申報爭取列入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

  四、主要困難和問題

  (一)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作用發揮不夠。社會組織參與治理能力不強,能動性發揮不明顯,尚未成為社會治理參與主體之一。社工人才缺乏,在承接政府購買服務方面較被動,“三社聯動”工作未能得到更好地發展。

  (二)農村公益性骨灰樓建設需解決“用地難”和“資金不足”問題。一是資金缺口大。公益性骨灰樓建設需大量資金,還需完善相應的道路、管護等配套。由于各級財力緊張,在統籌社會事業建設上,捉襟見肘,力不從心。主要是公共財政十分困難,投入不足,村集體沒有資金,上級也無專項資金扶持,鄉鎮級財政也是困難重重,投入有限。二是選址及用地困難。隨著新農村建設的深入發展,土地指標難以落實是禁錮農村公益性骨灰樓的主要因素。出現土地難規劃,無農轉用土地指標,規劃選址難等實際問題,公益性骨灰樓建設難以同步實施,發展難平衡。雖然自然資源局有組織鄉村規劃設計,但未涉及全縣所有村莊。

  (三)老區建設資金量少且分散。一些偏遠的老區村基礎設施依然薄弱,交通、水、電等設施還不完善,抵御各種自然災害的能力不強,綜合生產能力還比較低。老區村財收入薄弱。大部分老區村自有村財收入不足,靠上級轉移支付或項目補助,村財增收乏力,導致一些村無力支付村級公共事業建設,集中資金力量辦大事能力十分有限,農村無錢辦事、無力辦事現象較為嚴重。老區發展資金相對分散,在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中多與其它部門資金捆綁使用,扶建覆蓋面和扶建效益還不夠明顯,各部門間相互協作力度不夠,資金整合性不夠,整體效益有待提高。

  五、進一步推進規劃實施的對策建議

  (一)持續推進社會工作和社工隊伍建設。積極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形成工作合力。加強社會組織協調配合聯系,充分發揮社會各界組織的優勢,帶動其他社會力量關心支持老區、凝聚各方力量,促進老區更好更快發展。強化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培養,積極動員相關領域工作人員、社區工作者參與社工資格考試,提升我縣社工持證率和專業化水平。

  (二)認真做好農村公益性骨灰樓項目籌劃工作。一是將農村公益性骨灰樓建設納入發展規劃,明確目標任務。二是加大建設資金扶持力度。基于農村公益性骨灰樓主要由村集體建設及經營管理,是公辦公營,惠及百姓的民生工作,對于積極性高、建設標準高、建設速度快、能保證完成農村公益性骨灰樓建設工作的村,予以資金的重點扶持和政策傾斜。三是加大部門協調配合力度。協調林業、自然資源、交通等有關部門,形成合力共為的工作格局,多措施、多途徑解決農村公益性骨灰樓建設用地的問題、道路通行問題等。四是有序推進項目建設。農村公益性骨灰樓建設要因地制宜,原則上以建制村為單位,1個村設置1座公益性骨灰樓,一般規劃用地不超過5畝,我縣88個建制村,除公益性公墓仍在繼續使用的村外,其余60多個村各建1座公益性骨灰樓。視各村財力情況,按需推進建設進度。

  (三)深入開展老區扶建工作。加強向上匯報溝通和聯系,主動對接省市老區部門有關老區扶貧政策,策劃申報老區扶建項目,積極爭取項目資金,堅持老區資金相對集中使用和向老區貧困村傾斜的原則,加強老區扶建資金整合,集中力量,加大貧困老區村幫扶力度,結合美麗鄉村、造福工程、老區鄉村振興發展項目實施,推進老區村、老區基點村的扶建工作,扶持一批特色產業、基礎設施、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等項目建設,進一步改善老區群眾生產生活條件,補齊老區民生短板,夯實老區發展后勁,提升老區扶建實效。

  明溪縣民政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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