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農業農村局等7部門關于印發《明溪縣食用農產品“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要求和重要批示精神,根據省農業農村廳等8部門關于印發《福建省食用農產品“治違禁 控藥殘 促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閩農綜〔2021〕62號)、三明市農業農村局等7部門《關于印發〈三明市食用農產品“治違禁 控藥殘 促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明農〔2021〕103號)部署安排,縣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局、衛生健康局7部門將在全縣聯合實施為期3年的食用農產品“治違禁 控藥殘 促提升”行動。現將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明溪縣農業農村局 明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明溪縣公安局 明溪縣人民法院
明溪縣人民檢察院 明溪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衛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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