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明溪縣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
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明溪縣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行動計劃
(2018—2020年)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動計劃的通知》(閩政辦〔2017〕115號)、《三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三明市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行動計劃(2018—2020年)》(明政辦〔2018〕97號)和
《“健康福建2030”行動規劃》《“健康三明2030”行動規劃》
要求,推進艾滋病防治工作和健康明溪建設,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結合明溪縣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防治現狀
一直以來,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艾滋病防治工作,在2004年我縣報告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后,通過進一步健全“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共同參與”防治機制,積極落實艾滋病防治各項措施,持續加大艾滋病檢測力度,擴大綜合干預覆蓋面,開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療,經注射吸毒傳播、輸血傳播和母嬰傳播得到有效控制,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以下簡稱感染者和病人)的社會歧視進一步減輕。全縣有2家艾滋病篩查實驗室,每年對監管場所新入所被監管人員開展艾滋病咨詢檢測。
但我縣艾滋病防治形勢依然嚴峻,防治任務仍然艱巨,尚有一定數量的感染者和病人未被檢測發現,艾滋病疫情發展速度有加快跡象,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普遍存在且表現形式復雜多樣。性傳播仍是我縣最主要的傳播途徑占88.88%,其中男性同性性行為人群感染率占18.75%,青年學生和老年人感染人數持續增多,賣淫嫖娼、合成毒品濫用、不安全性行為、人口頻繁流動等諸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艾滋病傳播風險。有些部門存在對艾滋病防治工作重視不足,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防治技術手段滯后,基層專業防治人員缺乏等情況。
二、防治目標
到2020年,最大限度發現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傳播,持續減少注射吸毒傳播、輸血傳播和母嬰傳播,進一步降低病死率,逐步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質量,不斷減少社會歧視,將我市艾滋病疫情繼續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一)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識知曉率達85%以上。流動人口、青年學生、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等重點人群以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防治知識知曉率均達92%以上。
(二)男性同性性行為人群艾滋病相關危險行為減少10%以上,其他性傳播危險行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參加戒毒藥物維持治療人員年新發感染率控制在0.3%以下。
(三)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傳播率下降到1%以下,艾滋病母嬰傳播率下降到4%以下。
(四)經診斷發現并知曉自身感染狀況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達90%以上。符合治療條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療比例達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療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療成功率達90%以上,累計接受中醫藥治療的人數比2015年增加一倍。
三、防治措施
(一)不斷加強宣傳教育,增強防治意識
1.開展大眾人群宣傳。強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引導大眾自覺抵制賣淫嫖娼等社會丑惡現象,營造不歧視感染者和病人的社會氛圍。宣傳、網信、文旅、衛健等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積極宣傳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和衛生科普知識,指導將艾滋病防治宣傳列入日常工作計劃,保證宣傳教育工作的持續性、經常性,在疫情流行的重點地區要進行集中宣傳。縣委黨校、行政學校等要讓學員在校期間接受艾滋病防治知識和政策專題培訓。民族宗教、農業農村、科技、知識產權等部門要結合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及支農、惠農等活動,開展艾滋病防治宣傳教育工作。居(村)民委員會要利用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選擇群眾集中的地點和時機開展多種形式的、群眾喜聞樂見的艾滋病防治宣傳活動,引導健全村規民約,倡導公序良俗。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工商聯等單位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深入開展“職工紅絲帶健康行動”“青春紅絲帶”“婦女‘面對面’宣傳教育”和“紅絲帶健康包”等專項行動。
2.加強重點人群宣傳。對于流動人口、青年學生、老年人、出國勞務人員、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等重點人群,應當強化艾滋病感染風險及道德法治教育,提高自我防護能力,避免和減少易感染艾滋病行為。教育、衛健和共青團等部門和單位要將性道德、性責任、性健康和提高生活技能作為教育重點,督促學校落實預防艾滋病專題教育任務,積極發揮學生社團、青年志愿者和學生家長的作用,加強學校預防艾滋病和性道德的宣傳教育;要建立健全學校艾滋病疫情通報制度和定期會商機制,開展預防艾滋病教育試點工作并逐步推廣。衛健、工會、市場監管和工商聯等單位要重點加強流動人口集中的用工單位和居住社區的艾滋病防治宣傳工作。人社部門要將艾滋病防治宣傳納入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等職業培訓內容。交通運輸部門要利用車站、公交站點等場所,進行多種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宣傳。公安、衛健、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將預防艾滋病與禁毒工作相結合,加強合成毒品和濫用物質危害的宣傳教育,突出宣傳吸食毒品、共用針具和感染艾滋病的危害。公安部門要將艾滋病防治宣傳納入監管場所教育內容。民政、文廣、衛健等部門要進一步豐富老年人文化生活。
(二)更加注重綜合干預,有效控制傳播
1.強化社會綜合治理。公安部門要依法嚴厲打擊賣淫嫖娼、聚眾淫亂、吸毒販毒等違法犯罪活動,加大城鄉結合部、農村等薄弱地區打擊力度,適時制定實施階段性、專項性的整治方案,依法從重處罰容留與艾滋病傳播危險行為相關活動的場所和人員。公安部門要落實與艾滋病有關案件的舉報和立案處理程序,嚴厲打擊利用感染者身份的違法犯罪活動。公安、衛健、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密切監測藥物濫用情況,及時將易促進艾滋病傳播的濫用物質納入合成毒品管控范圍,依法打擊濫用物質的生產、流通和使用行為。宣傳、文旅、公安、網信及通信部門要加強網絡管理,結合打擊網絡傳播淫穢色情信息等專項行動,及時清理傳播色情信息、從事色情和毒品交易的網絡平臺和社交媒體。
2.控制性接觸傳播。要加強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的警示教育和法治宣傳,突出疫情和危害嚴重性、有效防治措施等,促使其避免和減少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市場監管、文旅、衛健等部門要全面落實賓館等公共場所擺放安全套有關規定,采取措施提高安全套可及性和使用率。男性同性性傳播疫情上升較快的地區應加強疫情和危險因素監測,開展信息互通、協同干預等聯防聯控工作,采取醫學、心理、社會、文化等手段,因地制宜探索綜合干預策略。衛健部門要對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全面實施綜合干預措施,降低家庭內傳播;要加強性病防治,及時對性病病人進行規范化診斷治療,為性病就診者提供艾滋病檢測咨詢服務,對感染者和病人開展性病篩查。
3.減少注射吸毒傳播。保持禁毒工作的高壓態勢,進一步減緩新吸毒人員增加速度,將艾滋病防治與禁毒工作緊密結合,減少注射吸毒傳播艾滋病。公安、衛健、民政、人社、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強部門協作,創新吸毒人員服務管理,最大限度地有效管控吸毒人員,開展針對性的戒毒治療、康復指導和救助服務,幫助他們戒斷毒癮回歸社會。對于適合戒毒藥物維持治療的吸毒人員,應當及時轉介到戒毒藥物維持治療機構。衛健、公安、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做好戒毒藥物維持治療工作的組織協調、信息交流和監督管理,協商解決重點和難點問題,維護治療機構秩序,提高服務質量和防治效果。
4.落實血液篩查檢測。建立健全無償獻血長效工作機制,提高固定無償獻血者比例,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獻血。加強對各醫療衛生機構院內感染控制的培訓和管理,做好艾滋病職業暴露處置和調查工作,加強工作人員安全防護。公安、衛健等部門要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采供血液(血漿)和組織他人出賣血液(血漿)活動。
5.著力預防母嬰傳播。衛健部門要以婦幼健康服務網絡為平臺,將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與婦幼健康服務工作有機結合。各醫療衛生保健機構應當堅持首診負責制,為孕產婦免費開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篩查,結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產期保健、兒童和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等常規醫療保健服務開展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的健康教育和咨詢指導,引導新婚人群、孕產婦盡早接受相關檢測,為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孕產婦及所生兒童提供治療、預防性用藥、監測、隨訪、轉介等綜合干預和隨訪管理,持續提高預防母嬰傳播服務的能力和阻斷效果。
(三)持續擴大檢測咨詢,抓好病例管理
1.拓寬檢測服務范圍。衛健、公安、發改、財政等部門要支持進一步健全實驗室網絡,構建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艾滋病自愿咨詢檢測網絡,根據需要設置艾滋病確證檢測實驗室,提高檢測能力。縣級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建立艾滋病檢測實驗室,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艾滋病快速檢測點。公安、衛健等部門要加強合作,為打擊賣淫嫖娼、聚眾淫亂、吸毒販毒活動中抓獲人員,以及監管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被監管人員,被監管前有過賣淫嫖娼、吸毒等行為的被監管人員進行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按有關規定做好監管場所艾滋病防治工作。疫情較重地區要將艾滋病、性病檢測咨詢納入婚前自愿醫學檢查和重點公共場所服務人員健康體檢。檢測機構要創新服務方式,強化服務意識,通過網絡、電話預約等多種手段,方便有意愿人群接受檢測服務,主動為有感染艾滋病風險人員提供檢測咨詢服務。探索通過藥店、網絡銷售檢測試劑等方式開展艾滋病自我檢測,建立健全與隨訪服務等工作銜接的機制。
2.提高隨訪服務質量。衛健部門要按照常住地管理原則和防治工作的實際需要,積極探索和實施適合本縣的隨訪服務模式,不斷提高隨訪服務管理水平和質量,協調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社會組織開展隨訪服務,切實提高首次隨訪工作質量,強化對感染者和病人的心理支持、行為干預及檢測、醫學咨詢和轉介等工作,告知其合法權益、責任義務和相關政策法規,督促他們及時將感染情況告知與其有性關系者,并動員開展檢測;要結合定期隨訪工作,對感染者和病人的行為及健康狀況進行科學評估,提供針對性的隨訪干預服務。要做好流動感染者和病人隨訪服務,建立健全流出地、流入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轉介機制;要完善對在華外籍感染者的宣傳教育、檢測咨詢、隨訪干預、治療管理等相關防治政策。公安、衛健等部門要做好監管場所感染者和病人的告知及醫學咨詢、心理支持、出入監管場所轉介等隨訪服務。公安部門要加大對故意傳播、惡意傳播艾滋病行為的懲處力度。
3.加強疫情監測研判。衛健部門要嚴格依法及時報告艾滋病疫情,根據艾滋病疫情和危險因素情況,按照分類指導的原則及時調整、優化監測點設置,加強數據收集,提高監測數據質量;要強化艾滋病疫情和耐藥監測、信息分析和利用,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相關信息,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回應社會關切。
(四)全面落實救治救助,提高生活品質
1.全力推進抗病毒治療。衛健部門要按照就近治療原則,科學合理設置抗病毒治療定點醫療機構,優化艾滋病檢測、咨詢、診斷、治療等工作流程,及時對有意愿且無治療禁忌癥的感染者和病人實施抗病毒治療,提高感染者和病人治療可及性和及時性。抗病毒治療定點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國家免費艾滋病抗病毒治療手冊》,進一步規范抗病毒治療工作的開展和管理,完善對感染者和病人的治療和關懷,加強耐藥檢測和病情監測,及時更換藥物和處理藥物不良反應,提高治療質量和效果;要加強感染者和病人中結核病等機會性感染疾病的篩查、診斷和治療工作。傳染病防治機構、公共衛生機構、承擔感染者和病人綜合醫療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等要建立健全與抗病毒治療定點醫療機構的轉診制度,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得到及時、規范的抗病毒治療。疾病預防控制部門應當在加強病例隨訪的基礎上,將符合治療條件的感染者和病人轉介至轄區抗病毒治療定點醫院進行治療前評估,符合治療條件者由定點醫院進行治療;要加強流動人口中感染者和病人治療工作,探索建立異地治療工作機制和保障機制。公安、衛健等部門要密切配合,為監管場所內符合條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提供規范化治療。
2.逐步擴大中醫藥治療。衛健部門要充分發揮中醫藥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作用,健全中醫藥參與艾滋病防治診療工作機制,研究形成中西醫綜合治療方案,擴大中醫藥治療覆蓋面。疫情較重地區和有較好工作基礎地區要開展中西醫綜合治療試點,逐步擴大試點規模。
3.加強合法權益保障。要依法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就醫、就業、入學等合法權益。民政、人社、衛健、財政等部門和醫保機構要認真落實社會保障政策,加強相關社會福利、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等政策銜接,確保感染者和病人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基本生活保障等權益。教育、衛健等部門要密切配合,保障受艾滋病影響兒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權益。衛健部門要根據艾滋病疫情變化,適時調整承擔綜合醫療服務工作的定點醫療機構。疫情較重的地區要適當增加定點醫療機構數量,優化布局,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就醫需要。醫療衛生機構要強化首診負責制,對診療服務中發現的感染者和病人,做好接診、轉診和相關處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者拒絕診治。
4.強化救助政策落實。要建立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為艾滋病致孤兒童和感染兒童及時、足額發放基本生活費,并加強規范管理和信息化建設,鼓勵有條件地區為受艾滋病影響兒童提供必要保障。民政、衛健、紅十字會、工商聯等單位要加強對生活困難感染者和病人生活救助,將政府救助與社會關愛相結合,加強對感染者和病人愛心幫扶、情感支持、臨終關懷等工作。扶貧、衛健等部門要將艾滋病防治與扶貧開發相結合,按照精準扶貧要求,對艾滋病疫情較重的貧困地區加大扶貧開發力度,支持符合扶貧條件、有勞動能力的感染者和病人開展力所能及的生產活動,共享經濟和社會發展成果。公安、衛健等部門和醫保機構要做好違法犯罪感染者和病人回歸社會后的治療、救助等銜接工作。
(五)大力創新服務模式,激發社會參與活力
1.發揮社會組織優勢。要按照創新社會治理體系總體要求,發揮社會組織易于接觸特殊人群、工作方式靈活等優勢,將社會力量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納入整體防治工作計劃,整合利用社會資源,增強公眾參與意識,激發社會參與活力。衛健、財政、民政等部門要鼓勵、支持社會組織根據當地艾滋病防治規劃和政策,開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的宣傳教育、預防干預、檢測咨詢以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關懷救助等工作。醫療衛生機構要與社會組織密切合作,加強技術指導,建立信息溝通、業務考核等工作制度,實現防治工作有效銜接。
2.推進政府購買服務。衛健等部門要加強培訓和扶持,支持具備條件、信譽良好的社會組織開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要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開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發揮社會組織在高危行為干預、感染者和病人隨訪、關懷救助等工作中的積極作用,加強對社會組織開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監督與管理,逐步提高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的工作能力。
3.動員社會力量參與。要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計生協會、工商聯等單位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制定并實施優惠政策,動員和支持企業、基金會、有關組織和志愿者開展與艾滋病防治相關的社會宣傳、捐款捐物、扶貧救助等公益活動。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防治責任。各鄉(鎮)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負總責,要將防治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和督促檢查的重要內容,在人、財、物等予以保障,落實管理責任制,制定防治工作規劃,明確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定期分析和研判艾滋病流行形勢,落實防控措施,精準防治,有效控制疫情。各有關部門要根據部門職責,將艾滋病防治納入本部門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同時加強部門協調配合,落實防控措施。公安、司法、衛健、扶貧辦等部門要爭取省市相關部門支持,推動禁毒防艾工作深入開展。縣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和督導的作用,形成防治合力,深入推進防治工作。
(二)加強隊伍建設,提高防治能力。要根據艾滋病防治需要,進一步優化縣、鄉醫療衛生機構的職責分工和銜接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整體防治水平。要加強艾滋病防治專業隊伍建設,提高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疫情分析研判和防治效果評價能力,配齊配強專業人員,加強培訓,提高防治能力。要完善承擔艾滋病防治任務定點醫院補償機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艾滋病防治人員衛生防疫津貼、醫療衛生津貼等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在績效工資分配上適當進行傾斜,為防治隊伍正常履職盡責提供保障。
(三)加大投入力度,強化要素保障。各鄉(鎮)要根據衛生投入政策,合理安排艾滋病防治經費,逐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開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衛健、財政、發改等部門要對疫情較重地區艾滋病防治工作給予重點支持,對中醫藥治療艾滋病工作給予扶持。醫保機構、衛健、稅務等部門要依據上級相關政策規定適時調整免費抗病毒治療藥品目錄,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五、督導與評估
縣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要根據工作要求制定督導與評估方案,定期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督導檢查。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對本行動計劃實施進展、質量和成效進行督導與評估,將重點任務落實情況作為督查督辦的重要事項,確保本行動計劃各項任務得到貫徹落實。?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