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明溪縣貫徹落實國家中醫藥發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實施意見的通知
明溪縣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明溪縣貫徹落實國家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國發〔2016〕15號)、《福建省貫徹國家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實施方案》(閩政〔2017〕37號)、《福建省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十三五”行動計劃》(閩衛中醫〔2017〕71號)和《三明市貫徹落實國家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工作方案》(明政〔2018〕8號)精神,充分發揮中醫藥獨特作用,加快我縣中醫藥振興發展,推進“健康明溪”建設,結合明溪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基本情況
明溪縣位于福建省西部偏北、三明市中部、武夷山脈東南麓,全縣總面積1730平方公里,現轄4鎮5鄉、96個村(居),總人口12萬人。明溪縣生態環境優美,全縣森林覆蓋率達80.6%,居全省前列;共有林地面積220.8萬畝,人均林地24.9畝,是國家級森林經營示范縣、國家級生態示范區,全國唯一的“中國紅豆杉之鄉”,建有君子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境內孕育和保存了豐富的野生動植物資源,全縣有野生和可見栽培的藥用植物資源1380種,國家級保護植物24種。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高度重視下,伴隨著我縣“醫改”工作的深入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我縣現有中醫院1所(二級乙等),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7所鄉鎮衛生院,78所村衛生所,2所中醫診所。截至2017年底,有2所衛生院開設中醫館,能夠提供中藥飲片等6種以上中醫藥技術方法,開展常見病、多發病基本醫療和基本預防保健服務等中醫藥服務。全縣現有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48人,有4名醫師確定為全省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繼承人。有5名醫師取得中醫鄉村醫生師資資格證,能夠按照中醫藥技術操作規范開展30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中醫藥在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及疑難病癥、重大傳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得到進一步彰顯。
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縣中醫藥事業發展也面臨許多困難和挑戰。中醫藥資源總量不足,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不高,中醫藥繼承創新不夠,從事中醫藥人才短缺,結構不合理,尚無省級、市級名中醫和在全市排名靠前的重點專科。中醫診療量偏低,中醫藥產業發展體量不大、競爭力不強。2017年全縣門診中藥飲片處方1.21萬人次,僅占全縣門急診總診療量的4.55%。
二、目標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為契機,結合明溪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踐,同步推進中醫藥綜合改革,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
——中醫藥扶持政策更加完善。進一步在財政補償、醫保支付、價格調整以及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制定有利于中醫藥發展的傾斜政策,營造政府重視中醫藥、扶持中醫藥,百姓信任中醫藥、依靠中醫藥的良好氛圍。到2020年選擇中醫藥服務人群占就醫人群的6%以上,到2030年達10%以上。
——中醫藥服務網絡更加健全。建立以縣總醫院(縣中醫院)為龍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所為基礎的中醫服務網絡,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和“治未病”健康工程,到2030年,每千人口中醫類醫院床位數達0.78張,100%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建有“中醫館”,培植中醫類市級重點名專科(含農村特色專科)3個。
——中醫藥人才隊伍更加壯大。培育一批學術領先、醫術精湛、醫德高尚的中醫藥人才,到2030年,每千人口衛生機構中醫類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0.5人;形成一支由2名市級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指導老師、10名以上中醫藥骨干人才、100名以上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中醫藥人才隊伍。
——中醫藥健康服務產品更加豐富。推動中醫藥與康復、養老融合發展,促進中醫醫療資源進入養老機構、社區和居民家庭。把中醫藥服務融入明溪生態城市、旅游城市發展,借力明溪綠水青山、草藥豐富的優勢,推動中醫藥健康服務與旅游產業有機融合,發展以中醫藥文化傳播和體驗為主題,融中醫療養、康復、養生、道地中藥材科考與旅游于一體的中醫藥健康旅游,服務地方經濟發展。
——中醫藥知識更加普及。群眾擁有通暢的中醫藥知識科普渠道,中醫藥文化素養得到提升,“治未病”理念深入人心,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中的主導作用,中醫養生保健知識和康復技能得到進一步普及,到2030年,城鄉居民中醫藥常識知曉率達90%以上。
三、工作重點
(一)健全中醫藥服務網絡體系
1.做強龍頭。在組建縣級總醫院過程中,按照中醫院機構設置和行政建制保持不變,承擔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職能和任務保持不變,財政投入保障機制保持不變的原則,切實加強縣總醫院西區(縣中醫院)建設,改善縣中醫院布局,增加使用面積,到2030年基本達到《中醫醫院建設標準》(建標 106-2008)二級甲等中醫院建設標準。通過中心輻射作用,帶動全縣中醫藥服務水平的提高。力爭2030年成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縣。〔責任單位:縣衛計局、發改局、財政局,縣總醫院〕
2.做實基層。加強以中醫科、中藥房建設、中醫診療設備購置、康復科建設以及中醫藥醫務人員培訓為工作重點,以中醫館為主要形式的中醫藥集中診療區建設,建好國家標準化基層中醫館,到2020年全縣1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7個鄉鎮衛生院設有中醫館。以縣為單位,基層醫療機構每年新招錄的執業醫師和畢業生中,中醫藥專業不少于總量的五分之一,每個中醫館有3名以上中醫藥專業人員,逐步實現100%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均能提供高質量的中醫藥服務。〔責任單位:縣衛計局、人社局〕
3.筑牢網底。開展面向鄉村定向委培中醫執業(助理)醫師,培養基層中醫專業人員,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培訓鄉村醫生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力爭衛生所在崗中醫藥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人數達到100%,中醫藥適宜技術的推廣率達到100%。〔責任單位:縣衛計局〕
(二)提升中醫藥綜合服務能力
1.培養一批知名中醫醫師。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中醫(中西醫結合)人員入選國家級和省級名老中醫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和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研修項目,力爭到2030年,建設1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培養縣鄉村中醫臨床技術骨干5名,培育2~3個在全市有一定影響的特色科室,入圍省級基層老中醫藥專家師承帶徒繼承人超過10名。〔責任單位:縣衛計局、財政局,縣總醫院〕
2.培植一批中醫名科。到2025年,在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培植市級重點名專科(含農村特色專科)2個,到2030年達3個。在此基礎上力爭實現創建國家級重點專科1個、省級重點專科(含農村特色專科)3個。對中醫專科探索中醫臨床研究和中藥新藥開發,縣級科研立項要予以傾斜。〔責任單位:縣衛計局、財政局,縣總醫院〕
(三)加快推進中醫藥現代化建設
1.推動中醫藥綜合改革。落實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充分發揮中醫師的作用,每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應有1名中醫師。全面提升縣中醫院綜合能力,重點加強中醫優勢特色專科、治未病科、康復科建設,形成縣域中醫藥預防保健、醫療、康復服務中心,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規范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醫藥健康管理項目、中醫醫療和康復服務。開展縣、鄉中醫藥一體化管理工作,面向基層醫療機構、鄉村定向委培中醫執業(助理)醫師,培養基層中醫臨床、管理、中藥、護理等專業人員,探索中醫藥人員“縣管鄉用”。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開展中醫類別全科醫師轉崗培訓工作,培訓鄉村醫生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執行中醫藥列入總醫院院長年薪制考核指標文件精神,落實中醫藥應用的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責任單位:縣衛計局,縣醫管中心,縣總醫院〕
2.促進中西醫融合發展。加強中西醫臨床科室協作,加快總醫院、婦幼保健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力爭實現全國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鼓勵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推進中西醫協同創新,到2030年,爭取每個醫院均有2項以上中西醫協同科研成果。探索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聯合攻關,形成獨具特色的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發揮中醫藥在重大疾病治療中的協同作用,提高“急危重疑特”疾病臨床療效,到2030年,爭取中醫院有1本以上中西醫結合醫案集。建立西醫醫師系統學習中醫長效機制,培養西學中人才。〔責任單位:縣衛計局,縣總醫院〕
3.推進中醫藥信息化建設。按照三明醫改信息化統一部署,加強中醫類醫院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完善中醫類醫院信息系統,利用移動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提供在線預約診療、候診提醒、劃價繳費、診療報告查詢、藥品配送等便捷服務。將中醫藥信息化建設納入醫改等相關信息系統統一部署、統一建設,實現信息路網互聯互通。完善基于電子病歷系統為基礎,建立中醫臨床大數據庫,形成自動化的人群體質數據挖掘預分析。大力發展“互聯網+中醫藥”,基于互聯網、物聯網和大數據,探索發展中醫移動醫療、遠程醫療、智慧醫療、健康管理等新型醫療服務模式,開發互聯網延伸醫囑、電子處方等網絡中醫醫療服務應用。〔責任單位:縣衛計局,縣總醫院〕
4.完善中醫與現代康復“無縫式”服務體系。充分樹立“大康復”理念,積極發揮中醫藥在疾病康復中的核心作用,加強醫院康復醫學科規范化建設,遴選建設一批中醫(中西醫結合)康復重點專科。建立以縣中醫院為指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所為基礎的中醫康復服務網絡,建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其他延續性醫療機構之間的分工協作機制,促進中醫康復與養老、護理、心理咨詢和治療的融合。以全科醫生簽約服務為載體,鼓勵將中醫康復、護理、產后康復等服務延伸至家庭,提供專業化、多形式的家庭健康服務。強化心理康復的輔導與咨詢,各公立醫療機構均需配備有兼職的心理咨詢師,為患者提供疾病的心理輔導,促進身心康復。〔責任單位:縣衛計局、民政局、殘聯,縣總醫院〕
5.支持醫療機構中醫藥制劑的研發與使用。積極探索民間中醫藥(含青草藥)驗方收集工作,探索名方、驗方篩選評價研究與普及應用,探索開發現代中藥制劑產品。重視中醫人經過長期臨床實踐經驗總結行之有效的秘方或驗方的保護和拯救工作,不讓失傳。鼓勵支持中醫院建設制劑室,鼓勵將名老中醫驗方開發為使用方便的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備案,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可以在技術協作、對口支援的基層醫療機構和衛生社區服務中心(站)調配使用。〔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衛計局,縣醫管中心,縣總醫院〕
(四)著力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
1.加強中藥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開展中藥資源普查,推進中藥資源動態監測和信息網絡建設,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研究和合理開發、利用。探索中藥材良種繁育體系和中藥藥用植物重點物種保存圃建設,提高基層藥用植物資源保存、繁育、科普和合理利用的能力。推進中藥材規范化、規模化種植養殖,支持大宗藥材標準園建設,支持企業參加規范化種植認證。加強中藥材生產流通全過程質量管理,建立中藥材質量追溯體系,加強中藥飲片生產加工炮制的技術改進和監督,提升中藥材、中藥飲片質量。鼓勵中藥相關企業向中藥材產地延伸產業鏈,在道地藥材主產區積極扶持建設產地初加工和倉儲物流設施,加強紅豆杉、草珊瑚、厚樸等原料下游產品開發,逐步將明溪的原料基地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責任單位:縣林業局、市場監管局、衛計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2.鼓勵中醫藥介入大健康產業。鼓勵舉辦提供中醫體質辨識、經絡按摩、傳統運動、中藥保健、亞健康調養等服務的中醫養生保健機構。鼓勵中醫醫療機構、中醫師為中醫養生保健機構提供保健咨詢和調理等技術支持。探索把中醫藥服務融入明溪生態縣城、藥谷小鎮發展建設中,借力明溪山清水秀、草藥豐富的優勢,融中醫療養、康復、養生、道地中藥材科考與旅游于一體的中醫藥健康旅游。鼓勵舉辦中醫特色健康管理機構和康養服務機構,發揮中醫藥在養生、養老、保健、旅游發展、文化傳承等方面的積極作用。〔責任單位:縣衛計局、旅游局、文廣局、市場監管局、林業局〕
3.鼓勵社會力量發展中醫藥服務。鼓勵社會力量以名醫、名藥、名科、名術為服務核心,提供流程優化、質量上乘的中醫醫療、養生保健、康復、養老、健康旅游等服務。對社會資本舉辦只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診所、門診部,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區域衛生發展規劃不作布局限制。促進有實力的社會辦中醫診所和門診部(中醫館、國醫堂)等機構做大做強,實現跨區域連鎖經營、規模發展。優化政策環境,在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區域衛生發展規劃中對社會辦中醫預留空間,引導社會資本新建以中醫藥健康養老為主的醫養機構,加快形成多元辦醫格局。支持慈善組織和個人舉辦公益性中醫醫療機構,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中醫醫療機構。60周歲以上的中醫師,只要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可以擔任其舉辦的診所、門診部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鼓勵中醫師多點執業,坐堂行醫。〔責任單位:縣衛計局〕
(五)抓好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1.加強中醫類人才引進。公立醫療機構在人才引進和招聘時應向中醫藥人才傾斜,每年新招聘中醫藥專業人員占新招聘人員的比例達到10%以上,縣政府對每年新招到縣公立醫療機構的中醫藥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技術人員,由財政給予用人單位一次性人才培養補助經費,其中,本科生2萬元,碩士研究生3萬元,博士研究生5萬元。〔責任單位:縣人社局、財政局、編辦、衛計局〕
2.加強中醫類人才培養。建立中醫臨床會診帶教制度,加強對初、中級專業人員的培養,構建一、二、三級執業中醫師人才梯隊。鼓勵高年資西醫師脫產帶薪系統學習中醫,培養西學中人才,力爭每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都有2名以上中醫執業(助理)醫師。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的衛計人員中大力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的應用,力爭中醫藥適宜技術在社區和鄉鎮服務機構的推廣率達到100%,每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有1人掌握不少于10項中醫藥適宜技術,力爭每個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至少有1人掌握不少于4項中醫藥適宜技術,實現中醫藥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實實在在為基層群眾提供中醫藥技術服務。〔責任單位:縣衛計局,縣總醫院〕
3.做好中醫藥文化建設與繼承工作。中醫院是中醫藥文化建設的主陣地,要按照國家《中醫醫院中醫藥文化建設指南》的要求,組織力量,精心設計,在醫療機構內建設中醫藥文化濃厚的園地,要大力弘揚行業傳統職業道德,加強對中醫藥文化的保護和宣傳,積極開展中醫藥進機關、進校園、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五進”活動。要加強中醫藥古典醫籍、歷代醫藥學家學術思想、民間傳統醫藥知識與技術整理、研究和利用。依托中醫醫療機構建立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研究室,鼓勵名老中醫專家總結臨床經驗和技術專長、著書立說、傳授學術思想;做好傳統中藥炮制、制劑技術工藝和老藥工經驗的挖掘整理、傳承推廣。〔責任單位:縣衛計局、教育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把中醫藥事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衛生事業體系建設規劃,明確發展中醫藥事業的具體目標、重點任務及保障措施,各成員單位要及時研究解決中醫藥事業發展中的問題,加強溝通協調,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落實各項保障措施,推動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強化投入保障。完善公立中醫醫院補償機制,做到硬件投入靠政府,切實落實對中醫藥的投入傾斜政策,全縣公立醫院中醫藥類在編專業人員的基本工資由當地財政統籌核撥,全縣各級中醫事業費占醫療衛生經費的比例逐年提高。
(三)強化行業管理。貫徹落實《中醫藥法》,完善中醫藥行政管理體系,衛計部門要明確相關機構和人員承擔中醫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中醫藥統計監測制度,完善中醫藥工作績效考評制度,加強中醫藥執法監督能力建設,保障中醫藥質量和安全。在法律法規制度范圍內,以有利于中醫藥原創思維,有利于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有利于提升中醫藥健康服務能力為目標,對中醫藥實行差別化管理。發揮行業組織在行業咨詢、標準制定、行業自律、人才培養和第三方評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勵醫療機構根據臨床需要配制和使用中藥制劑,對于僅應用傳統工藝配制的中藥制劑品種,向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備案后即可配制,不需取得制劑批準文號。
(四)強化用地保障。在制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中要統籌考慮中醫藥發展需要,擴大中醫藥健康服務用地供給,優先保障非營利性中醫藥健康服務機構用地。支持利用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存量房產和原有土地興辦中醫藥健康服務機構。中醫藥健康服務項目用地價格按照已出臺的健康服務項目用地優惠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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