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明溪縣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

日期:2016-12-30 16:52 來源: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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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政辦〔2016〕173號

 

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明溪縣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

(2016—2020年)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有關單位:

《明溪縣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2016—2020年)》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2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明溪縣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2016-2020年)

 

“十三五”期間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機遇期和深化改革的攻堅期,加快衛生改革與發展是確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勝利實現,確保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決定性成果的重要保障,根據《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國發〔2015〕1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5〕33號)、《福建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方案》(閩委發〔2015〕3號)、《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明委發〔2015〕3號)等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編制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及現狀

(一)社會經濟發展概況。明溪縣位于福建省西北部和三明市中部,與三明市9個縣(區)毗鄰,全縣土地面積1730平方公里,轄4鎮5鄉、8個居委會、88個行政村。2015年末,全縣戶籍人口11.8萬人,生產總值58.58億元,財政總收入4.59億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39元,農民人均純收入12102元。

(二)主要健康指標。2015年全縣孕產婦死亡率為0,嬰兒死亡率為2.40‰,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為2.99‰。未發生重大傳染病流行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衛生資源狀況

1.衛生機構:2015年,全縣共有醫療衛生機構95所(含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所9所和村衛生室65所),其中縣級醫院2所(縣醫院1所、中醫院1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8所(鄉鎮衛生院7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所),專業公共衛生機構13所(計生服務機構10所、疾控中心1所、衛生監督所1所、婦幼保健院1所)。

2.衛生人力:2015年,全縣衛生專業技術人員518人,其中:執業(助理)醫師172人、注冊護士199人,每千常住人口擁有執業(助理)醫生數1.63人,居全市第6位,每千常住人口擁有注冊護士數1.97人,居全市第6位。

3.床位數:2015年,全縣醫療機構床位數488張。其中:縣級醫院335張(縣醫院265張,中醫院70張),縣婦幼保健院35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118張。每千常住人口擁有醫療機構床位數4.81張,位居全市第7位。

4.大型醫用設備:2015年,全縣醫療機構擁有X線電子計算機斷層掃描裝置(CT)1臺、醫用磁共振成像儀(MRI)1臺、電子胃鏡2臺、電子胃腸鏡1臺、全自動生化分析儀4臺、彩色B超6臺。

(四)醫療衛生服務狀況。2015年,全縣醫療機構門診人次達43.64萬人次,出院人次數1.34萬人次。2010-2015年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人次年均增長5.65%,住院人數年均增長0.39%。醫院床位使用率自2010年的66.07%上升到2015年的81.61%,出院者平均住院床日8.61天。

二、面臨的形勢和存在的主要困難

(一)社會經濟發展對衛生事業提出新要求。黨中央和國務院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宏偉目標,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發展面臨新的歷史任務。健康服務需求成為城鄉居民極其關注的問題,健康服務需求不斷提升并呈現出多層次、多元化的特點。一是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農業人口流向城鎮趨勢明顯,農業人口逐步減少,非農業人口不斷攀升,區域衛生結構將受到外來人口與本區域流出人口的雙重影響,加劇了衛生資源供需矛盾。二是老齡化程度日漸加重,老年保健及老年病防治服務成為突出的需求;二孩政策的實施給婦幼兒童保健帶來較大的壓力。三是城鄉工業化進程的推進,環境與生態的變化,公共衛生問題變得越來越突出。四是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和居民工作生活方式改變,社會、心理、精神因素引起的疾病將進一步增加。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疾患等慢性病成為致殘、致死的主要疾病負擔,新發傳染病以及傳統傳染病的潛在威脅也不容忽視。五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壓力增大,由車輛交通事故、意外、等引起的損傷和中毒已處于死因譜前列,所引起的疾病負擔增加,成為影響勞動人口健康的主要因素。

(二)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和利用不合理。一是醫療結構不夠合理。公立醫院所占比重過大,社會辦醫院床位占比與十二五時期15%的目標值還存在較大的差距,多元化辦醫格局尚未形成;區域內優質資源總體偏少,且相對集中于縣級醫院,高端人才等核心資源配置不足;資源要素結構失衡,醫護比偏低,醫護比為1:1.10(全市1:1.26,全省1:1.14,全國1:1),執業(助理)醫師總量偏少。二是醫療資源效率不高。2015年全縣醫院病床使用率81.61%,既低于全市83.84%的醫院病床使用率,也低于全省、全國5-7個百分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病床使用率21.82%,比縣級醫院低59.8個百分點,醫師日均擔負住院床日2.39日,低于全縣醫院醫師3.0日的平均水平。各級醫療機構的功能定位未能有效落實,“分級診療”模式尚未健全,造成部分資源緊缺與浪費并存。

(三)醫療服務能級不強。我縣尚無實力較強的縣域醫療中心,導致部分患者向福州、廈門、三明等地區,增加了患者就醫負擔。縣級醫院醫療技術水平不能滿足90%患者在縣域內就診的醫改目標。同時,由于基層工作生活條件差、晉升渠道有限、醫學院校畢業生不愿意到基層工作等原因,全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空編率達40.50%,衛技人員職稱、學歷以初級和中專為主,初級職稱占53.06%。鄉村醫生隊伍年齡老化、文化程度不高、服務能力不強、后繼乏人。此外,由于中醫的一些治療方法不受重視,且收費較低,中醫藥特色優勢淡化。

(四)公共衛生綜合能力有待提高。基層從事婦幼保健人員少,且人員流動頻繁,鄉、村尤為明顯。專職婦幼保健人員缺乏,大多數為兼任,網底村衛生室的村醫承擔婦幼保健工作功能弱化,直接影響婦幼管理的質量。同時,由于財政經費投入不足,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部分實驗室檢測設施設備陳舊、老化,亟待更新,實驗室常規(A類)和基本儀器設備(B類)達標率偏低,與人們日益增長對檢驗檢測能力的需求不相適應。

三、規劃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原則,堅持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益性質,堅持以農村為重點、預防為主、中西醫并重的方針,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為目標,以優化配置衛生資源為主線,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動力,從資源總量、結構、布局調控入手,突出公益、公平、效率,逐步建立起覆蓋城鄉的層級清晰、結構科學、方便可及、分工合理、協調合作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全面提升我縣衛生綜合服務能力,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需求。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共同參與。強化政府對基本、基層、基礎衛生資源的責任和投入,維護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的公益性。同時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鼓勵民營資本舉辦醫療衛生事業,促進有序競爭,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元化的健康服務需求。

2.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原則。按照調結構、控規模、優布局、補短板、提效率、升能級的要求,統籌城鄉和區域協調發展,不斷縮小人群之間衛生服務利用和健康水平差異。堅持中西醫并重,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優化衛生資源配置,加強縣級醫院綜合能力建設,農村重點強化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城區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

3.堅持公平公正,著力高效服務。強化政府在衛生資源配置與準入方面的規劃和監管職責,維護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促進公平公正。行業發展與健康需求相適應,形成與區域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區域內居民健康需要相適應,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務便捷、管理高效、可持續發展、公平合理的衛生服務網絡。

(三)總體目標

通過實施服務體系規劃,使縣域內衛生資源數量更加適宜,配置更趨合理,布局更加均衡,結構更加優化,衛生資源配置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城鄉間衛生資源配置差異明顯縮小,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四)主要指標

1.人群健康指標。到2020年,全縣常住人口預計達12.3萬人,主要衛生發展指標達到全市中等以上水平,逐步降低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甲乙類傳染病報告發病率與前五年發病率作縱向比較,基本持平或有所下降。

2.衛生資源指標。依據《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衛生資源指標目標,按照常住人口規模,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出2020年明溪縣醫療服務體系資源要素配置指標(詳見附表1)。

 

 

附表1:2020年明溪縣醫療衛生資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標

主要指標

2015年

現狀

2020年

目標值

指標

性質

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張)

4.81

4.90

指導性

一、醫院(張)

3.31

3.66

指導性

公立醫院(張)

3.31

3.66

指導性

其中:縣辦醫院

3.31

3.66

指導性

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張)

1.50

1.24

指導性

每萬常住人口中醫類醫院床位(張)

5.9

8

指導性

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人)

1.63

1.94

指導性

每千常住人口注冊護士數(人)

1.97

2.13

指導性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衛生人員數(人)

0.86

0.90

指導性

每萬常住人口全科醫生數(人)

1.67

2.0

約束性

醫護比

1:1.10

1:1.15

指導性

縣辦醫院床護比

1:0.56

1:0.66

指導性

縣辦綜合性醫院適宜床位規模(張)

500

——

指導性

 

3.其他資源配置

(1)信息資源配置。積極應用移動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可穿戴設備等信息技術,推動互聯網+醫療衛生發展,促進智慧醫療、健康大數據的應用。構建遠程醫療服務體系,開展社區醫養結合信息化建設。創新人口健康信息化投融資機制,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設。到2020年,實現全員人口信息、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三大數據庫基本覆蓋全縣人口并實現信息動態更新。實現國家、省、市、縣四級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和公共衛生、計劃生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綜合管理等六大業務應用系統的互聯互通和業務協同。積極推動移動醫療、遠程醫療服務發展。按照省上統一規劃,積極配合推進居民健康卡與社會保障卡、金融IC卡等公共服務卡的應用集成,實現就醫“一卡通”。依托國家電子政務網,構建與互聯網安全隔離,聯通各級平臺和各級各類衛計機構,建設高效、安全、穩定的信息網絡,實現各級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與公共衛生服務的信息共享與業務協同。建立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標準規范體系。加強信息安全防護體系建設,確保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保護。

(2)設備配置。加強大型醫用設備規劃管理,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配置大型醫用設備,嚴控公立醫院超常規和舉債裝備。衛計行政部門對縣域內大型醫用設備實行全行業和屬地化管理,按照配置規劃要求,統籌規劃,嚴格準入,加強監管。根據功能定位、醫療技術水平、學科發展和群眾健康需求,堅持資源共享和階梯配置,引導醫療機構合理配置適宜設備,逐步提高國產醫用設備配置水平,降低醫療成本。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檢查、縣級醫院診斷”的服務模式,提高基層醫學影像和檢查檢驗服務能力。推進開展集中檢查檢驗和檢查檢驗結果互認。

(3)技術資源。加強二級醫院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建設一批具有核心實力的臨床重點專科,打造專科品牌,對縣級醫院依托省市縣共建縣級醫院臨床重點專科建設,提高縣級醫院專科疾病診治水平,減少縣域內患者外轉率。力爭到2017年,每個縣級醫院都有1至2個臨床重點專科達到或超過全市先進水平。

四、規劃方案

以“調結構、補短板,建秩序、促效率,升能級、建中心”為主線,加強供給、完善調控、深化改革,全面提升醫療衛生管理和服務水平,合理布局衛生資源,優化資源配置結構,增進資源利用效率,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促進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基本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一)衛生機構設置

1.醫療機構。按照“保基本、強基層”的要求,建立健全以縣級醫院(縣醫院、縣中醫院)為龍頭、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骨干、村衛生所為基礎、集醫療、預防、保健為一體的醫療衛生服務網。在縣城建立以縣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基礎,門診部、診所等為補充的縣城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充分利用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繼續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能力建設,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功能,逐步建立基層首診、分級診療和雙向轉診制度。

(1)公立醫院

功能定位:縣級醫院是政府向縣級區域內居民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重要載體,主要承擔我縣區域內居民的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急危重癥搶救與疑難病轉診,培訓和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相應公共衛生服務職能以及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等工作。

縣級醫療機構設置。按照嚴格規劃增量、科學調整存量的原則,合理控制公立綜合性醫院的數量和規模。設二級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各1所。在規劃期內,政府原則上不再增設二級以上公立醫院。

(2)社會辦醫院

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則,結合明溪實際,鼓勵、支持社會資本建設具有一定規模、有特色的醫療機構,包括康復、老年護理等專科醫療服務,形成差異化發展,公立醫院與非公立醫院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格局。以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需求。

(3)基層醫療機構

功能定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包括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所)等,主要職責是提供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計劃生育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復、護理服務,向醫院轉診超出自身服務能力的常見病、多發病及危急和疑難重癥病人。

鄉鎮衛生院設置。原則上每個鄉鎮興辦一所鄉鎮衛生院,城區設雪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升中心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和水平,向周邊鄉鎮輻射;適時恢復城關鄉衛生院建制。

村衛生室設置。除鄉鎮所在地外,原則上每個行政村有一所標準化的村衛生所,積極推進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所一體化管理。

個體診所等其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設置。不受規劃布局限

制,實行市場調節的管理方式。

2.公共衛生服務體系

功能定位:健全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精神衛生、衛生應急、采供血、綜合監督執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計劃免疫、出生缺陷防治(下同)等專業公共衛生服務網絡,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原則上由政府舉辦。進一步加強疾病預防控制等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建設,滿足居民公共衛生服務需求。在二級醫院設置儲血點,負責血液儲存、發放工作。進一步健全公共衛生應急保障體制機制,形成有效應對和管理公共衛生的能力。進一步加強衛計監督機構隊伍建設,推動建立覆蓋城鄉、統一高效的衛計監督體系,落實衛計行政執法責任制。擴大基層衛生監督網絡,依托鄉鎮衛生院全面設立鄉鎮衛生監督協管員,協助縣衛生監督所開展農村衛生監督。深入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專項整治行動,規范醫療服務市場完善基層衛生監督網絡。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設置。設置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1所。

衛生監督機構設置。設置縣級衛生監督機構1所。

婦幼保健機構設置。設置縣級婦幼保健機構1所。整合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資源,按照婦幼保健機構建設新標準要求,推進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全力推進婦幼保健機構轉型升級,加快建成功能完整、服務高效的新型婦幼保健機構。

專業精神衛生機構設置。在縣醫院設置精神病專科,承擔本縣精神病人康復治療和指導基層醫療機構落實精神病公共衛生管理工作任務。

急救機構。依托縣醫院急診科建設縣急救中心并以縣醫院急診科為主與鄉(鎮)衛生院急診室組成急救醫療服務體系,建成比較完善的急救網絡,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治應急能力。

(二)醫療機構床位設置

公立醫院。根據常住人口規模合理配置公立醫院床位規模,重在控制床位的不合理增長。根據《2020年福建省醫療衛生資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標》,每千常住人口公立醫院床位數超過4張的,原則上不再擴大公立醫院規模。中醫院床位數可以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80張配置;同時,可以按照15%的公立醫院床位比例設置公立專科醫院。

明溪縣醫院規劃期內床位控制在350張以內;明溪縣中醫院規劃期內床位控制在100張以內。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所承擔的基本任務和功能合理確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規模,重在提升床位質量,提高使用效率。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達到1.24張,重點加強護理、康復病床的設置。

 

附表2:明溪縣全縣床位配置標準

2015年

2020年

床位數

(張)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數(張)

床位數(張)

每千常住人

口床位數(張)

488

4.81

603

4.90

 

附表3:明溪縣醫療機構床位配置標準

機構名稱

2015年

2020年

床位數(張)

床位數(張)

合計

488

603

縣醫院

265

350

中醫院

70

100

婦幼保健院

35

35

瀚仙衛生院

12

12

沙溪衛生院

10

10

夏陽衛生院

20

20

胡坊衛生院

20

20

蓋洋衛生院

30

30

楓溪衛生院

10

10

夏坊衛生院

10

10

雪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6

6

 

(三)人員配備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1.94人,注冊護士數達到2.13人,醫護比達到1:1.15,人才規模與我縣人民群眾健康需求相適應,城鄉和區域醫藥衛生人才分布趨于合理,各類人才隊伍統籌協調發展。加強全科醫生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醫生制度。促進醫務人員合理流動,認真落實醫師多點執業制度,積極探索通過合理流動、兼職、退休返聘、購買服務等形式彌補緊缺崗位的人員不足。

1.醫院。到2020年,縣級醫院床護比不低于1:0.66。同時,按照醫院級別與功能任務的需要確定床位與人員配比,承擔臨床教學、帶教實習、支援基層、援外醫療、應急救援、醫學科研等任務的醫療衛生機構可以適當增加人員配置。床護比未達到標準的,原則上不允許擴大床位規模。

2.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層衛生人員數達到2人以上,初步建立起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全科醫生制度,基本形成統一規范的全科醫生培養模式和“首診在基層”的服務模式,全科醫生與城鄉居民基本建立比較穩定的服務關系,基本實現城鄉每萬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醫生,全科醫生服務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適應人民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原則上按照每千服務人口不少于1名的標準配備鄉村醫生,每所村衛生所至少有1名鄉村醫生。

3.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衛生人員數達到0.9人,各級各類公共衛生人才滿足工作需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員原則上按照常住人口1.75/萬人的比例核定。其中,專業技術人員占編制總額的比例不得低于

85%,衛生技術人員不得低于70%。

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服務機構應當根據服務人口、社會需求、交通狀況、區域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以及承擔的功能任務等合理配備人員,其中衛生技術人員比例應當不低于總人數的80%。

急救中心人員數量應當根據服務人口、年業務量等進行配備。

 

附表4:明溪縣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

和注冊護士配置標準

2015年

2020年

執業

(助理)醫師

注冊

護士

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

每千常住人口注冊護士

執業(助理)醫師

注冊護士

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

每千常住人口注冊護士

172

199

1.63

1.97

238

262

1.94

2.13

 

(四)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為推動醫療機構臨床醫學的發展,提高臨床診療和學術水平,吸引和聚集醫學人才,更好地解決人民群眾的醫療需求。各醫療衛生單位每年應在事業發展基金中提取不少于5%的資金作為人才建設專項經費,主要用于重點專科的人才培養、學術交流、新技術應用、學科研究等。加強對重點學科建設的扶持和督導,使建設學科達到一定的水平。深入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開展以短期培訓和業余學習為主,鼓勵衛生技術人員參加各種形式的學歷教育,選送年輕人才赴國內、省內知名醫院進修學習,開展臨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全科醫師培訓,不斷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同時,以衛生人才需求為導向,繼續加大為縣級醫療單位定向委托培養臨床醫學專業本科生和為基層衛生院定向培養本土化全日制大專層次臨床醫學工作力度;加快實施通過考核聘用就業的“直通車”方式充實基層全科醫生隊伍。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功能定位。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是政府對衛生事業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國土、住建部門要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中統籌考慮醫療衛生機構發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給,優先保障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用地。衛計部門要依據我縣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不斷改進完善轄區內縣辦醫院、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置,加快落實縣域內醫療衛生機構的數量、布局、功能、規模和標準等要求。

(二)強化政策保障,堅持公益性質。加大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建立健全財政保障體系,完善并落實對政府舉辦醫療機構補助政策,支持醫療機構履行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職能,保持公立醫療機構在醫療服務體系中的主導地位,發展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質。

(三)強化社會聯動,科學調整資源。積極促進非公立醫療機構發展,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的辦醫體制。鼓勵支持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形成公立醫院與非公立醫院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格局。

六、其他事項

(一)本規劃在執行期間,可根據國家醫療體制改革等宏觀政策調整、各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人口和疾病譜變化、城鎮化建設等情況,予以適當調整。

(二)本規劃由明溪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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