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農村飲水安全管理“三個責任”公示

日期:2024-03-05 10:51 來源:明溪縣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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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福建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供水管理責任體系建設的通知》(閩水函〔2023〕1110號)要求,現將我縣農村飲水安全管理三個責任、監(jiān)督電話和電子郵箱的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體責任 

  責任人:各供水工程所在轄區(qū)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詳見附表) 

  聯系方式:(詳見附表) 

  職責:統籌負責鄉(xiāng)鎮(zhèn)轄區(qū)內農村供水的組織領導、制度保障、管理機構、人員和工程建設及運行管理經費落實工作,明確相關所站農村供水管理職責分工,加強農村供水相關政策制度宣傳和群眾安全用水、有償用水意識引導。 

  二、水行政主管部門行業(yè)監(jiān)管責任 

  責任人:水利局相關領導及各轄區(qū)水利工作站負責人 

  聯系電話:(詳見附表) 

  職責:負責抓好農村飲水工程規(guī)劃、項目實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組織實施,指導、監(jiān)管農村飲水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單位運行管理責任 

  責任人:各供水工程負責人或村干部(詳見附表) 

  聯系方式:(詳見附表) 

  職責:負責保障用水水質、水量符合要求,保障正常供水,確保管護責任明確,管護內容具體,管護人員到位,管護任務落實。 

  四、農村飲水監(jiān)督電話與電子郵箱 

  監(jiān)督電話:0598-2865817 

  接聽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6月1日--9月30日為15:00--18:00) 

  監(jiān)督電子郵箱:mxxsl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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