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明溪縣縣級 “三公”經費決算支出情況

日期:2019-07-12 15:49 來源:明溪縣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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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縣級“三公”經費公共財政撥款支出530.05萬元,與2017年相比,增加22.47萬元,增長4.43%。具體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0.69萬元,與2017年相比減少14.26萬元,下降95.36%;全年組織出國團組1個,與2017年相比減少4個,下降80%;因公出國(境)累計1人次,與2017年相比減少10人次,下降90.91%。主要是縣領導參加省委組織部在新加坡舉辦的福建省“城市規劃與生態文明建設”專題培訓班學習。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37.1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12.0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1輛,與2017年相比, 公務用車購置費增加12.05萬元,增長100%,主要是明溪縣公安局森林公安沙溪森林派出所警車報廢,根據《福建省財政廳關于批復公安等系統單位執法執勤車輛配備更新的函》(閩財控〔2018〕9號)重新購置執法警車1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25.05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與2017年相比,公務用車維護費減少18.60萬元,下降7.63%;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130輛,比上年減少4輛,下降2.99%。主要是我縣實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留存的公務用車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審批制度,公務車輛的運行經費支出有效控制。
   三、公務接待費292.25萬元。與2017年相比增加43.27萬元,增長17.38%;國內公務接待3446批次,與2017年相比減少227批次,下降6.18%;國內公務接待35096人次,與2017年相比增加2884人次,增長108.95%。主要是(1)上級檢查調研、工程項目驗收、客商來明接待,周邊縣工作交流與對標學習等方面的接待活動增多。(2)上級巡察機構對我縣開展了提級巡察、交叉巡察,巡察時間多為一個月左右,巡察組入駐后的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均由明溪縣委巡察辦承擔,且該機構于2017年6月新成立,當年公務接待費僅為半年數據,數據對比口徑不一致,導致此項支出增幅較大。(3)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將檢察機關的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及預防職務犯罪等工作職能劃轉給縣監察機關,縣紀委監委工作職能大幅增加,上級相關部門來明監督檢查增多。

附件:2018年度明溪縣縣級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表

 

      明溪縣財政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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