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審判機制 呵護綠水青山——打造生態司法保護“明溪樣本”

日期:2018-06-04 09:28 來源:明溪法院 張平
| | | |

  2016年來,明溪法院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新時代生態司法理念,切實履行審判職責,聚焦體制機制創新,著力構建生態司法保護體系,為持續推進“國家生態縣”和“美麗明溪”建設提供強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抓審判:嚴懲“破壞者”

  一是完善保障機制。成立生態環境審判庭,組建專業化審判團隊,先后出臺《五綠五新生態司法助力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綠色發展》《擘畫生態司法圖助力環保攻堅戰》等司法保障意見6份,發揮“三審合一”優勢,審結盜伐、濫伐林木,非法采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非法采礦,非法獵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生態環境類案件67件,收繳犯罪分子違法所得、判處罰金等70余萬元。

  二是加強巡回審判。聯合福建君子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建立司法與行政無縫銜接工作機制,制定聯席會議、信息共享、聯動普法等制度,設立自然保護區生態巡回審判點,創建生態環境保護“無訟”示范區5個,開展巡回審判、糾紛調處、法律宣傳等活動30余場次。以自然保護區為輻射網點,建立預防和減少涉林、涉野生動植物違法犯罪機制,構建轄區最大范圍的生態環境保護網,增強生態環境風險防范能力。

  三是妥善化解糾紛。主動對接林權制度改革,建立訴非銜接服務機制,搭建鄉鎮法官工作室、駐村書記、巡回審判等平臺,推動建立糾紛多元化解體系,對涉訴群體性、影響面廣等案件,實行初步分流與集中化解機制。對部分不法分子以群訪、纏訟等方式,欲圖謀取不正當利益者,依法駁回其起訴。2016年以來,利用“大調解機制”、“司法確認”等方式成功化解涉林及其農業承包合同糾紛40余起,涉及1000余名村民及集體利益。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相關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