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l id="aisc4"></ul>
    <fieldset id="aisc4"><center id="aisc4"></center></fieldset>
  • 
    
    <tfoot id="aisc4"><center id="aisc4"></center></tfoot><option id="aisc4"><tbody id="aisc4"></tbody></option>
    <button id="aisc4"></button>
    <center id="aisc4"><dd id="aisc4"></dd></center>
  • <cite id="aisc4"></cite>
    <sup id="aisc4"></sup>
    • 索 引 號:SM04100-3000-2021-00002
    • 備注/文號:明政文〔2021〕5號
    • 發布機構:縣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19
    明溪縣人民政府關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來源:明溪縣人民政府 時間:2021-01-29 15:43

      2020年,我縣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要求,強化領導、狠抓落實,把加快法治明溪建設的各項要求落實到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讓政府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運行。現將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設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法治建設,黨政主要領導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把法治建設擺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按照省、市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了《中共明溪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2020年工作要點》和《明溪縣爭創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責任分解方案》,對全面推進法治明溪建設的各項任務、責任部門等進行了明確、細化和部署。同時,還強調了依法防控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堅持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疫工作,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供了有力保障。

      2.切實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開展大學習大培訓大研討,組織黨政負責人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充分認識黨中央賦予黨政主要負責人抓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定位的重要意義,厲行法治,規范用權。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自覺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開展工作,把政府全部活動納入法治軌道,有力推動各項決策部署落實落地。同時,將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納入綜合考核指標體系。

      3.全面推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省、市標準規劃建設明溪縣新行政服務中心,于2020年10月順利完成新址搬遷,并正式對外辦理業務,39個部門1017個事項全部入駐,實現“進一個門、取一個號、跑一個窗、辦一件事”政務辦事“一窗通辦”,全面提升企業和群眾辦事便捷度和滿意率,為企業和群眾辦事增添了極大的便利,把我縣為民服務提升到新的臺階。同時,做好權責清單動態調整工作,加大減權放權力度。縣直部門權責清單進行動態調整,2020年全縣共承接縣級權責事項10項,縣直所有部門單位保留權責事項5063項,其中行政權力事項4202項、公共服務187項、內部審批8項、其他權責事項666項。建立健全前置審批和中介服務事項清單。按照上級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前置審批和中介服務事項清單。2020年,梳理公布縣直單位中介服務事項77項,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的監督。

      4.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持續深化簡政放權,激發活力和動力,持續創新監管機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群眾和企業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一是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效率。按照“一門受理、協同相關、聯合審批、限時辦結”的并聯審批機制,全面實施工程建設項目網上申請、網上審批,采取“不見面”審批模式。2020年,共新增75個工改項目,其中通過外網申報事項180項。推進不動產登記一窗式服務,房產交易、繳稅、不動產登記集成服務“一窗受理模式”,2020年,受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個人二手房買賣、拆遷安置、析產、公證繼承、贈與)共2501宗。二是推行“五辦工作法”。面對突如而來的新冠疫情,大力推行網上辦、掌上辦、預約辦、郵寄辦、智能辦“五辦工作法”,盡量采取“不見面”方式高質量高效率服務群眾。2020年,網上辦理83192件,掌上辦理185255件,預約辦理198件,免費郵寄辦理1860件,智能辦14件。政務大廳市場監督管理局窗口創新辦理通過“微信拍先辦”86件,“容缺辦理”8件。三是推進全流程網上事項辦理。推行“網上申報、信任在先、辦結核驗”和“網上申報、全程在線、辦結取件”等全程網辦方式。目前,全縣各部門事項共1021項,網上辦理事項占審批服務事項99.7%,初步形成“一網通辦”的網上辦事格局。同時為完善“e三明”無紙質證明城市服務功能建設,現已梳理出各類證明材料154項,擬在“e三明”APP辦理的全流程網上辦理事項53項。動態管理、實時更新網上辦事大廳“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辦事清單,目前全縣網上辦事大廳一趟不用跑事項數768項,一趟不用跑占比達75%,已完成省上65%的考核要求。

      5.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一是提高行政服務效率。優化審批流程,簡化辦事程序,縮短審批時限,努力提高行政服務效率。目前,全縣行政審批時限平均壓縮80.47%,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2個工作日,企業申請不動產登記時限縮減至5個工作日。二是落實惠企政策兌現服務。2020年3月,在行政服務中心設立了惠企政策兌現窗口,整合分散在發改、工信、人社等部門的惠企政策,編制《服務指南》,梳理《惠企政策兌現服務事項清單》,由涉及部門單位指定專人與窗口對接,負責業務咨詢和申報材料領取等工作。2020年,共梳理惠企政策141項,全縣惠企政策辦理件數3177件,咨詢(含電話)1482件。三是強化法律服務供給。組成中小微企業志愿法律服務團,前往企業進行走訪調研,開展法律服務、法治體檢等活動,共向有關部門提交法律建議30余條,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法律服務10余件,全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發展主動仗。四是妥善處置民商糾紛。2020年,審結借貸、勞動爭議案件274件,標的額4986萬元,其中涉金融案件33件(含撤訴、調解),結案標的額3192.8萬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1.健全重大行政決策機制。認真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堅持重大行政決策經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等法定程序,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在參與決策中的積極作用,律師積極參與我縣重大行政決策和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調研、論證等工作。我縣已在9個鄉(鎮)、23個縣政府工作部門和9個縣政府直屬機構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做到法律顧問制度全覆蓋,為我縣依法行政決策提供參考。2020年,共審查政府及政府部門各類文件、合同30余份,提出意見建議40余條。

      2.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落實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機制,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和管理。我縣堅持“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的原則,不斷加大對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核力度,提高規范性文件質量。2020年,我縣制定的5件規范性文件,沒有違法設置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條款,沒有違法損減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增加義務的內容,全部通過了法制機構的審查。

      3.健全備案審查和清理機制。2020年,分別向市政府和縣人大報備規范性文件5件,做到有件必備、及時報備和規范報備。對不適應全面深化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及時修改和廢止,堅持開門清理、定期動態清理,按程序清理,及時解決規范性文件運行中存在的矛盾和沖突。2020年以來,開展了4次清理活動,清理規范性文件1件,有效確保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合規、有效實施,更好地服務全縣改革發展大局。

      (三)行政執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

      1.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嚴格按照《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明溪縣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貫徹落實方案的通知》(明政辦〔2019〕44號)文件要求開展行政執法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2020年6月,對全縣19個行政執法單位開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調研督查,通過聽取匯報、查閱案卷資料、查看行政執法案件辦理系統、現場交流等方式開展調研,對存在的問題嚴格要求行政執法單位進行整改。

      2.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根據《福建省行政執法條例》及上級的安排部署,2020年8月,縣司法局抽取全縣12個行政執法單位的109件卷宗,對全縣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處罰案件進行案卷評查,嚴格按照國家各部委和省主管部門制定的執法案卷評查標準要求,深化行政執法監督,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

      3.推進包容審慎柔性執法。轉發《三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三明市推行柔性執法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三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三明市行政執法公示辦法和三明市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的通知》至各行政執法單位,通過非強制性執法方式,督促、引導或鼓勵行政相對人迅速糾正違法行為,自覺遵守法律。以理性、平和、文明、規范的方式和優質服務,構建更加和諧的政企政民關系。截至目前,我縣共辦結柔性執法案件25件。

      4.開展《福建省行政執法條例》學習宣傳活動。我縣結合實際情況認真制定了《條例》學習宣傳活動方案,要求各行政執法單位開展專題學習活動,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法律素養和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利用宣傳欄、微信公眾號、LED屏幕、標語等多形式開展《條例》宣傳,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

      5.加強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和執法人員管理。定期對全縣各行政執法單位執法人員的執法信息進行重新核實、修訂補充,登記成冊,并在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通過清理,全面掌握全縣行政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最新情況,將不具備行政執法人員條件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按照規定調離執法崗位,或按要求考取行政執法資格,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得到有效實施。截至2020年底,我縣持有行政執法資格證人員455人。

      (四)行政權力制約監督科學有效

      1.自覺接受監督。一是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監督。認真執行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接受詢問和質詢、報備規范性文件等制度,定期向政協通報政府工作,認真研究處理人大及其常委會和政協對政府工作提出的有關意見,及時研究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建議,切實改進工作。2020年,縣政府及縣級相關部門先后參加人大常委會5次,報告14項專項工作。累計向縣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5件。二是健全行政和司法銜接機制。充分發揮行政復議監督作用,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尊重并執行法院生效裁判,強化行政敗訴案件分析研判和發現問題的整改規范,按時反饋司法建議和檢察建議。三是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充分利用行政服務中心服務群眾平臺,實現“一站式辦結”,推進“e三明”建設,完善“12345”便民服務平臺建設,提升各類訴求件的辦理效率和質量,讓不文明、不治理現象“無處躲藏”。

      2.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我縣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細化政務公開工作任務,完善信息公開發布體系,加大信息公開力度,重點推進權力和責任清單、財政資金信息、公共資源配置信息、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共服務信息、國有企業信息、環境保護信息、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加強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不斷增強公開實效。2020年,各級各部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729條,機構職能類信息150條,政策、規范性文件類信息16條,規劃計劃類信息55條,行政許可類信息119條,重大建設項目信息30條,為民辦實事類信息24條,民政扶貧救災社會保障就業類信息68條,國土資源城鄉建設環保能源類信息25條,科教文體衛生類信息4條,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類信息139條,其他類信息數99條。主動公開信息全部及時通過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予以公開,并按時向縣檔案館、圖書館送交紙質版和電子版材料。

      (五)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1.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一是積極探索“調解小組進小區”調解新模式。充分利用身邊人調解身邊事,發揮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在明珠御苑A區、陽光新城、花開富貴等小區共成立4個調解小組。調解小組以司法所、社區為依托,由社區片警、優秀黨員、退休干部、有威望的居民、樓棟長等作為小組成員。調解小組幫助小區調解日常糾紛,處理物業管理、樓層漏水、噪音等鄰里糾紛問題,成為調解糾紛的“智囊團”。目前,共化解矛盾糾紛68件,調解成功65件,法治宣傳受益達20000余人次,為和諧小區建設發揮巨大作用。二是創新“說事評理”調解新模式。實現集調解矛盾糾紛、宣傳法律法規、促進鄉村振興、提升村民法治思維等功能為一體的調解模式,做到“有事來評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共受理各類矛盾糾紛86件,成功化解86件;開展法治宣傳活動50余場次,受覆蓋人數10000余人次。2020年,我縣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601件,調解成功601件,調解成功率達100%,其中,成功調處涉疫矛盾糾紛16件,及時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切實維護了明溪縣的社會穩定。三是推進訴源治理減量工作。聯合司法局、信訪局等25個行業部門成立訴非聯動中心,整合資源、功能,完善調解、訴訟等多元解紛方式的有機銜接,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綜合治理格局。2020年,訴前、訴中調解案件近700件,發放司法救助金10余萬元。

      2.依法辦理復議應訴案件。我縣進一步改進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方式,推行綜合運用書面審理、公開聽證、集體討論、調解和解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審理。2020年,全縣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1件,受理行政復議申請1件,審結1件,妥善辦理以縣政府為被告的行政應訴案件1件。加強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各鄉(鎮)、各部門做好行政應訴工作,積極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通過出庭應訴活動,接受審判監督,進一步增強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治意識。加強與三元法院行政審判庭的良性互動,及時向法院通報行政機關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情況。

      3.依法做好信訪工作。加強信訪法治化建設,深入貫徹《信訪條例》,完善信訪工作責任制、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等制度,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及時就地依法解決群眾困難和問題,依法維護信訪秩序。2020年,在全縣深入推進集中治理重復信訪、化解信訪積案專項行動中,共化解省市轉辦的信訪積案5件,減少了信訪存量。

      4.加強法治宣傳教育。一是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下發《2020年明溪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2020年明溪縣重點縣直機關普法責任清單》《2020年明溪重點縣直機關普法工作任務安排》等,嚴格執行實績檔案制度,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二是建立普法責任田“亮、曬、比”制度。下發《中共明溪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亮、曬、比”的通知》,各行政執法單位每月20日前在“普法責任田”上“亮、曬、比”工作開展情況。縣委全面依法治縣辦每月25日對亮曬工作進行現場察看,對不按要求開展“亮、曬”的單位予以全縣通報,并作為年度綜治考評、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三是掀起《民法典》宣傳熱潮。下發《明溪縣關于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學習宣傳工作方案》,將《民法典》納入各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結合以案釋法基層行、“法律六進”等,通過抓住重點對象學法、運用媒體普法學法、突出重點內容、時間節點等措施,多渠道擴大宣傳范圍。四是開展“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為充分發揮農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在宣傳政策法規、引導法律服務、化解矛盾糾紛、參與社會治理的示范引領作用,我縣積極推進“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制定《關于在全縣農村實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帶頭人”培養工程的實施方案》,嚴格資格審查,遴選“法律明白人”“法治帶頭人”510人。組織編印《法律明白人手冊》《法律明白人培訓資料》5000余冊,7月22日,舉辦農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帶頭人”培訓班,提高 “法律明白人”“法治帶頭人”整體素質和法律服務水平。五是推進法治文化建設。在縣、鄉、村三級設立法治宣傳平臺,建設各具特色法治宣傳陣地。投入10余萬元提升改造法治公園、法治一條街、法治長廊,完善縣法治教育基地、老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坪埠村說事評理普法中心等,大力弘揚法治精神,鞏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我縣堅定不移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從轄區鄉村選聘30多名護林員,成立護林人普法工作室,通過“內提素質,外強宣傳,源頭防控,綜合施治”,逐步將護林員轉變為普法宣傳員,強化森林、防火、野生動物保護等方面法治宣傳,守護明溪綠水青山,打造“中國綠都?最氧三明”。2020年9月份,“法治宣傳守護綠水青山”普法教育活動案例成功入選司法部12348中國法網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并在12348中國法網刊登。

      (六)依法科學防疫

      1.依法防控疫情。縣政府多次召開防疫抗疫專題會議,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精神,制定我縣工作方案,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為疫情防控工作、復工復產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我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別是防控境外疫情輸入做法經驗得到省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高度認可,防控境外疫情輸入治理經驗在全省推廣,《明溪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工作指揮部工作方案(3.17版)》刊發全省,縣委主要領導多次在省市工作會議上作經驗交流。

      2.助力復工復產。突出“六穩”“六保”任務要求,推動涉企涉疫矛盾糾紛精準摸排、預警預報和妥善化解穩控,第一時間協調解決涉及高速公路復工復產、定點酒店集中醫學觀察等矛盾糾紛,提出針對小微企業發展的12條司法服務保障措施,建立政法各單位“一對一”掛點法律服務機制,力促企業問題依法就地及時解決。通過建立涉案企業白名單制度,開展安全生產類案件執法監督,為全縣重點工作、重大項目、重大合同提供法律意見,開展企業運營法律風險提示,嚴厲打擊影響企業生產經營違法犯罪行為等措施,為企業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二、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問題

      我縣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雖然取得積極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主要包括:一是網上審批服務水平還需提高。全縣各審批職能部門網上審批比例偏低,個別部門依然使用自建系統審批,未在省網上辦事大廳辦理,導致全程網辦事項數量偏少,即辦件比例偏低。二是法律顧問作用亟需發揮。政府各部門法律顧問工作僅局限在提供法律咨詢、參與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等一些簡單傳統的法律服務事項上,引導顧問律師多角度、全方位介入日常行政工作沒有得到有效發揮。三是行政執法培訓力度不夠。依法行政水平、業務能力有待提升。

      三、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縣將繼續踐行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創新機制,狠抓落實,積極探索創新,加強自身建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進一步提升全縣法治政府建設水平。

      1.全面落實建成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標。統籌協調推進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建設,健全依法決策制度機制,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強化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2.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繼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公共服務,精簡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清理和規范各類證明事項,通過嚴格依法管理,有效規范市場主體行為和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3.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工作。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對照《三明市爭創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責任分解方案》《明溪縣爭創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責任分解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加強督查檢查;認真總結成功經驗,強化既有特色品牌,深入推進我縣爭一流、創特色、樹品牌的活動,以點帶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全面深入開展。

      4.進一步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堅持用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統領普法工作,抓好抓實“關鍵少數”,引領帶動全社會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風尚;堅持守正創新,聚焦中心工作,突出抓好憲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規宣傳,增強普法的針對性,用法治文化力量提升全民法治素養。

     

     

    明溪縣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9日

    附件下載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