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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SM04102-09-2012-00057
    • 備注/文號:明發改〔2012〕155號
    • 發布機構:縣發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8-20
    關于明溪縣公共衛生服務綜合大樓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來源:技術員 時間:2012-09-28 08:59

    關于明溪縣公共衛生服務綜合大樓建設項目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明溪縣衛生局:

    你局報來《關于請審批明溪縣公共衛生服務綜合大樓項目可

    行性研究報告的函》(明衛【201265)及相關附件收悉。根據明溪縣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12]27號),為優化公共衛生資源配置,增強公共衛生職能,實現資源共享,擬建明溪縣公共衛生服務綜合大樓項目。經審查,原則同意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具體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明溪縣公共衛生服務綜合大樓

    二、建設性質:新建。

    三、建設單位:明溪縣衛生局。

    四、建設地點:明溪縣東大路與新建的坪埠東路交匯處

    五、建設規模及內容:項目規劃用地面積10004.217㎡,建筑占地面積1581.57㎡,總建筑面積14895.9㎡,其中:婦幼保健所4617.55㎡、衛生監督所1193.45㎡、疾控中心6336.2㎡、計劃生育服務站2748.7㎡。


    主要建設內容:1.婦幼保健所:新建門診室、注射室、婦女保健科室、手術室、會議室等;2.衛生監督所:新建服務展示廳、實驗室、檔案室、聽證室、會議室等;3.疾控中心:新建實室、預防接種門診室、冷鏈倉庫、辦公室等;4.計劃生育服務站:新建門診室、實驗室、手術室、檢查室、門診藥房、收費室、醫護辦公室等;及建設廣場、道路、景觀綠化等相關配套設施。

    六、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本項目總投資3677.2萬元,其中:婦幼保健所1140.2萬元、衛生監督所295萬元、疾控中心1564萬元、計劃生育服務站678萬元。資金來源除申請上級補助外,其余由地方政府為主籌措解決。

    七、建設期限:2012-2013年。

    八、節能審查意見:

    原則同意節能登記表提出的節能意見,按有關規定,落實相關措施,切實做好節能降耗工作。

    九、工程招投標:

    根據《福建省招標投標條例》及其配套規定,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批復附《招標事項核準決定書》1份。請項目單位嚴格按照《招標事項核準決定書》的要求依法開展項目招標工作。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已核準招標事項應報我局重新核準。

    請抓緊委托有設計資質機構編制該項目初步設計,并按基建程序報批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招標事項核準決定書

    項目名稱:明溪縣公共衛生服務綜合大樓項目

    項目單位名稱:明溪縣衛生局

     

    招標范圍

    招標方式

    招標組織形式

     

    不采用
    招標形式

     

     

    備注

     

    全部

    部分

    公 開

    邀請

    自行招標

    委托招標

    勘察

     

     

      

     

     

      

     

    32.7萬元

    設計

     

     

     

     

     

     

    67.8萬元

    施工

     

     √

     

     

    √ 

     

    3267.9萬元

    監理

     

     

     

     

     

     

    42.9萬元

    重要設備

     

     

     

     

     

     

     

     

    主要材料

     

     

     

     

     

     

     

     

    其他

     

     

     

     

     

     

     

    265.9萬元

    核準決定說明:

    在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已核準的招標事項的,應當報本局重新核準。

     

     

    (核準機關蓋章)

     

    2012820

     

     

    注意事項:

    1.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項目單位應當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體(中國日報、中國經濟導報、中國建設報、福建日報、中國采購與招標網、福建招標與采購網)上發布招標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標與采購網以外媒體發布招標公告的,項目單位應當同時將招標公告如實抄送福建招標與采購網。

    2.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項目單位應當將資格預審公告及結果、中標結果等有關事項在福建招標與采購網上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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