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SM04102-09-2012-00057
- 備注/文號:明發改〔2012〕155號
- 發布機構:縣發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8-20
關于明溪縣公共衛生服務綜合大樓建設項目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明溪縣衛生局:
你局報來《關于請審批明溪縣公共衛生服務綜合大樓項目可
行性研究報告的函》(明衛【2012】65號)及相關附件收悉。根據明溪縣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12]27號),為優化公共衛生資源配置,增強公共衛生職能,實現資源共享,擬建明溪縣公共衛生服務綜合大樓項目。經審查,原則同意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具體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明溪縣公共衛生服務綜合大樓。
二、建設性質:新建。
三、建設單位:明溪縣衛生局。
四、建設地點:明溪縣東大路與新建的坪埠東路交匯處。
五、建設規模及內容:項目規劃用地面積10004.217㎡,建筑占地面積1581.57㎡,總建筑面積14895.9㎡,其中:婦幼保健所4617.55㎡、衛生監督所1193.45㎡、疾控中心6336.2㎡、計劃生育服務站2748.7㎡。
主要建設內容:1.婦幼保健所:新建門診室、注射室、婦女保健科室、手術室、會議室等;2.衛生監督所:新建服務展示廳、實驗室、檔案室、聽證室、會議室等;3.疾控中心:新建實室、預防接種門診室、冷鏈倉庫、辦公室等;4.計劃生育服務站:新建門診室、實驗室、手術室、檢查室、門診藥房、收費室、醫護辦公室等;及建設廣場、道路、景觀綠化等相關配套設施。
六、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本項目總投資3677.2萬元,其中:婦幼保健所1140.2萬元、衛生監督所295萬元、疾控中心1564萬元、計劃生育服務站678萬元。資金來源除申請上級補助外,其余由地方政府為主籌措解決。
七、建設期限:2012-2013年。
八、節能審查意見:
原則同意節能登記表提出的節能意見,按有關規定,落實相關措施,切實做好節能降耗工作。
九、工程招投標:
根據《福建省招標投標條例》及其配套規定,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批復附《招標事項核準決定書》1份。請項目單位嚴格按照《招標事項核準決定書》的要求依法開展項目招標工作。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已核準招標事項應報我局重新核準。
請抓緊委托有設計資質機構編制該項目初步設計,并按基建程序報批。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招標事項核準決定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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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明溪縣公共衛生服務綜合大樓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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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單位名稱:明溪縣衛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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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范圍 |
招標方式 |
招標組織形式 |
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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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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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
部分 |
公 開 |
邀請 |
自行招標 |
委托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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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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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萬元 |
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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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萬元 |
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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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7.9萬元 |
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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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萬元 |
重要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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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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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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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9萬元 |
核準決定說明: 在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已核準的招標事項的,應當報本局重新核準。
(核準機關蓋章)
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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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項目單位應當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體(中國日報、中國經濟導報、中國建設報、福建日報、中國采購與招標網、福建招標與采購網)上發布招標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標與采購網以外媒體發布招標公告的,項目單位應當同時將招標公告如實抄送福建招標與采購網。 2.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項目單位應當將資格預審公告及結果、中標結果等有關事項在福建招標與采購網上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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