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SM04100-1500-2021-00008
- 備注/文號:明政〔2021〕8號
- 發布機構:縣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24
明溪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
因城關中學大門項目建設需要,明溪縣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書》(明政〔2021〕7號),決定對下列范圍的房屋實施征收。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城關中學大門建設項目
二、征收范圍:城關中學大門地塊所有房屋及附屬物(具體以征收范圍紅線圖為準)。
三、房屋征收部門:明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地址:明溪縣雪峰鎮中山路846號,電話:8755955。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明溪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辦公地址:明溪縣雪峰鎮明珠路99號,電話:2866508;明溪縣雪峰鎮人民政府,辦公地址:明溪縣雪峰鎮中山路655號,電話:2813746。
五、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六、簽約期限: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7月14日。具體簽約事宜由明溪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辦理。被征收人應當在簽約期限內與房屋征收部門簽訂補償協議并騰空房屋完成搬遷。
七、因國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八、被征收人如不服《房屋征收決定書》(明政〔2021〕 號)的,可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60日內向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六個月內向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的,相關申請材料遞交或郵寄至三明市司法局(地址:三明市梅列區東新四路89幢龍泉大廈三樓)。
附件: 《明溪縣城關中學大門地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方案》
明溪縣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4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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