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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SM04907-3500-2024-00003
    • 備注/文號:蓋政〔2024〕6號
    • 發布機構:蓋洋鎮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08
    蓋洋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4年蓋洋鎮汛期地質災害點群眾轉移預案的通知
    來源:蓋洋鎮人民政府 時間:2024-04-08 09:43

    各村(居),鎮直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我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省、市、縣對地質災害防治的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經研究通過,現將《2024年蓋洋鎮地質災害點群眾安全轉移預案》通知如下:

      一、蓋洋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李一帆(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張 弦(鎮人大主席)

      黃正鎮(鎮黨委副書記)

      謝 亮(鎮政法委員、武裝部長)

      吳大勇(副鎮長、蓋洋派出所所長)

      成 員:陳偉焜(鎮黨政辦主任)

      李敏云(鎮財政所所長)

      鄭起濱(蓋洋自然資源所副所長)

      吳思楠(鎮民政辦負責人)

      張 錕(鎮應急辦負責人)

      王  杰(鎮村建站負責人)

      李觀興(鎮水利站負責人)

      湯慈華(蓋洋衛生院院長)

      肖進強(蓋洋林業站站長)

      陳猷斌(蓋洋農技站站長)

      羅朝斌(蓋洋村支部書記、村主任)

      羅爵程(村頭村支部書記、村主任)

      邱炳華(湖上村支部書記、村主任)

      湯輝文(雷西村支部書記、村主任)

      邱東根(大洋村支部書記、村主任)

      官永生(大坑村委會書記、村主任)

      連六生(林地村支部書記、村主任)

      俞興斌(畫橋村支部書記、村主任)

      羅金貝(桂林村支部書記、村主任)

      黃祖儀(葫蘆形村支部書記、村主任)

      吳福健(楊地村支部書記、村主任)

      吳春生(溫莊村支部書記、村主任)

      吳敏華(衢地村支部書記、村主任)

      余家廉(白葉村支部書記、村主任)

      曾慶安(白嵐村支部書記、村主任)

      王維民(灣內村支部書記、村主任)

      曾旗平(常坪村支部書記、村主任)

      羅建斌(姜坊村支部書記、村主任)

      羅曉玲(柳里社區支部書記、社區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任由鄭起濱同志兼任,辦公室設在鎮自然資源所。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一)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迅速貫徹執行上級關于地質災害防災、救災的各項指令,批準發布蓋洋鎮境內地質災害臨災預報信息,宣布進入臨災應急狀態,領導部署地質災害臨災應急工作。當災害發生時調動應急分隊進行緊急性搶險救災工作。根據災情發展趨勢,指揮災民安置和應急搶險工作。協調、調集各種救災物資供應。

      (二)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市、縣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防治災害應急工作的命令和決策,處理地質災害應急的日常事務;協調、監督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及時收集、匯總災情并及時上報,組織災害損失調查和評估;對外接待和通訊聯絡工作。負責汛期宣傳防災救災知識,災害發生后進行防災、救災宣傳報道,穩定民心和維護社會秩序的宣傳報道,促進社會穩定。

      (三)應急分隊:由武裝部牽頭負責,在汛期臨災應急狀態時組織10~20人的民兵隊伍,實行軍事化管理,培訓防災救險的基本知識,24小時都可以保證隨時出動進行搶險救災。其主要職責:實施快速反應,當出現異常情況能迅速搶險,快速搶救遇險人員、搶修重要工作設施和保證公路交通工程迅速恢復暢通

      (四)當出現異常變化及時上報鎮政府分管領導并向上級部門速報受災情況和處理方案。配合應急辦、民政辦負責災害統計調查和災害損失評估。

      (五)要加強對公路、旅游區、水庫和水利設施、學校的地質災害的調查與監測,建立預報、防治災害的工作機制,切實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應急響應

      災情險情發生后,在鎮政府領導下,鎮自然資源所會同各個部門迅速開展應急調查,查明災害類型、范圍、規模、成災原因、發展趨勢,圈定危險地段,加強監測,提出防治工作建議,做好搶險救災的技術指導工作。鎮政府要立即啟動《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搶險救災隊伍要迅速進入現場,搶救受災人員與財產,搶險救災工作要做到防范有效、轉移迅速、救治及時,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四、轉移工作的實施

      (一)信息傳達:在防災、抗災中,各村(居)要及時做好信息上報,便于鎮政府統一指揮協調。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上級有關抗災布置要求召開緊急會議,傳達部署有關工作,并根據鎮地質災害防災抗災網絡圖立即通知各掛村領導和各村(居)責任人,各村(居)主任為本村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切實加強對本村(居)防治地質災害的領導,各村(居)責任人在接到信息后立即通知本村的具體災點監測人,由監測人通知災點群眾。

      (二)避災場地、轉移路線及信號的預先制定:在危險區之外選擇一處或幾處安全場地,作為避災的臨時用地,各村(居)的避災場地通常設在村(居)部、學校。通過實地踏勘選擇好轉移路線,轉移路線不得穿越危險區;必須向災害點兩側方向轉移,嚴禁順滑坡方向轉移;事先約定好撤離的信號(如廣播、敲鑼、擊鼓、吹號)同時還要規定好信號管制辦法、以免誤發信號造成混亂。

      (三)安全轉移:警戒險情時,由各村(居)負責人和掛村(居)工作隊按網絡區分的災害點,通知到各家各戶,并預先通知危險險情的信號,電話進行聯絡。鎮防災抗災領導小組根據災情信息及時通知各村(居)民兵應急分隊集中待命,及時奔赴受災點協助安全轉移;鎮掛村領導、駐村干部、村(居)負責人應深入災點群眾中去,及時處理險情,確保安全轉移。

      (四)警報解除:當險情排除后,由領導小組負責通知各村(居)負責人,再由村(居)負責人通知各災點群眾,并嚴密監視災害點動態。

      五、保障措施

      (一)生活安置:應急辦、民政辦負責轉移安置受災群眾,解決衣、食、住問題;協助做好搶救、醫治、轉移傷病員等工作;負責災情了解和災后救濟工作。

      (二)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由蓋洋衛生院牽頭,當災區發生傷亡人員和疫情時,組織醫療和防疫隊伍迅速進入災區,搶救醫治傷病員,控制疫情。

      (三)物資保障:由鎮黨政辦負責防災、救災物資的采購、儲運、調撥工作。由財政所負責籌集地質災害救災、防災經費,統一管理上級及外援救災經費;負責向上級申請救災經費。

      (四)治安消防保衛:由蓋洋公安派出所負責災區治安保衛、消防和發生火災交通管制等工作;打擊各種擾亂社會治安的不法行為,保衛國家資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1.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分解表

          2.各村災害點轉移方案

          3.蓋洋鎮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網絡圖                   

          4.2024年汛期聯系人及電話一覽表

      蓋洋鎮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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