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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SM04101-0300-2025-00013
    • 備注/文號:明政辦發明電〔2025〕20號
    • 發布機構:縣政府辦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9
    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我縣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
    來源: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時間:2025-06-20 17:00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國辦函〔2024〕71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我省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閩政辦函〔2024〕55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縣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現將相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統籌普查根據

      國務院決定于2025年開展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調查對象為我縣行政區域內抽中住戶的全部人口,調查標準時點為2025年11月1日零時,調查內容為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是人口發展進入新階段開展的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也是重大縣情縣力調查。通過人口調查,掌握2020年以來我縣人口在數量、素質、結構、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變化情況,客觀反映我縣人口發展情況,為科學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完善新時代人口發展戰略、推動人口高質量發展,提供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二、加強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和協調,成立由縣統計局和有關部門組成的明溪縣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協調小組(見附件),統籌負責調查的組織實施,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原則,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各負其責、通力協作。該協調小組作為階段性工作機制,任務完成后自動撤銷。各鄉(鎮)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相關工作機制,積極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認真配合做好調查工作,確保調查順利完成。

      三、落實保障措施

      縣、鄉(鎮)兩級調查機構要高度重視調查指導員、調查員選聘工作,原則上,調查指導員由鄉(鎮)統計人員擔任,調查員從村(社區)委會的網格員、大學生村官等工作人員中選任。要結合本地實際,采取有效措施,周密組織,嚴把質量,保證調查員隊伍穩定,按時支付調查指導員、調查員的勞動報酬。縣、鄉(鎮)兩級調查機構根據工作需要,聘用或從有關單位商調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應及時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保證商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變。要按照《福建省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要求,對屬于本級負擔的調查經費,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及時足額撥付到位。要做好宣傳動員,為調查工作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堅持依法調查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的有關規定,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調查數據。縣、鄉(鎮)兩級調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全流程加強對調查對象個人信息的保護,嚴禁向任何機構、單位、個人泄露或出售調查對象個人信息。要強化全過程質量控制,要堅持數據質量第一原則,嚴格執行調查方案,規范調查工作流程,加強調查指導員、調查員的培訓管理,建立明確的崗位責任制度和數據質量控制制度,對調查各個環節實行嚴格的質量管理。要加強工作檢查和質量抽查,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充分應用部門行政記錄和社會大數據,強化事前事中事后數據質量檢查核查。

      附件:《明溪縣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協調小組組成人員及職責分工》

      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6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明溪縣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協調小組組成人員及職責分工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我省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閩政辦函〔2024〕55號)要求,為加強對我縣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明溪縣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協調小組。

      一、主要職責

      負責明溪縣202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協調解決調查中的問題。

      二、組成人員

      組  長:林增云     縣統計局局長

      副組長:吳  旻 縣政府辦副主任

           劉春桃     縣發改局副局長

           郭林峰     縣公安局副局長

           范慧萍     縣衛健局副局長

      成  員:葛麗娟     縣教育局副局長

           鐘耀鳳 縣民宗局事業九級干部

           王  斌     縣民政和人社局副局長

           陳永中 縣財政局副局長

           朱書斌 縣自然資源局總規劃師

           李宏韜 縣統計局副局長

           陳巖清     縣住建局總工程師

           范鋒華     縣融媒體中心副主任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分工

      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統計局,協調小組辦公室主任由縣統計局李宏韜同志擔任。

      縣統計局承擔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具體負責1%人口抽樣調查的組織和實施;負責召開協調小組會議,研究解決調查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征求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意見,簽發調查相關工作文件。

      縣發改局負責做好調查方案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有關專項規劃的銜接;配合推進人口數據共享應用和數字化建設等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為調查對象戶籍人口信息提供數據核查服務;協助配合調查登記階段相關工作。

      縣衛健局負責提供住院分娩、出生醫學證明、死亡人口等相關行政記錄;協助配合調查登記階段相關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配合做好在校生等人群的調查登記以及提供在校生相關行政記錄;協助配合調查登記階段相關工作。

      縣民宗局負責協調有關少數民族人口和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的調查登記工作。

      縣民政和人社局負責行政區劃方面的協調配合工作;提供火化人員相關行政記錄;負責開展調查登記信息與參加社保人員行政記錄比對工作。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協調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天地圖在線地理信息服務;協助提供房屋登記方面的資料。

      縣住建局負責協調房管、物業管理等部門配合好調查登記階段相關工作。

      縣融媒體中心負責協助做好調查廣播、電視等宣傳報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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