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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SM04101-0300-2025-00012
    • 備注/文號:明政辦發明電〔2025〕18號
    • 發布機構:縣政府辦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2
    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明溪縣整治不動產“登記難” 問題工作專班的通知
    來源: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時間:2025-06-19 16:58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為做好不動產“登記難”問題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推進我縣歷史遺留房屋“登記難”問題“應化盡化”。經研究,決定成立明溪縣整治不動產“登記難”問題工作專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班組成人員

      組  長:  黃德湖   明溪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 湯炳龍   明溪縣自然資源局局長

      成  員: 陳巖清   明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總工程師

             余  珣   國家稅務總局明溪縣稅務局雪峰分局長

             付文華   明溪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肖勝華   明溪縣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

      二、職責分工

      1.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協調有關單位部門,摸清各類型“登記難”問題,匯總形成問題清單。對“登記難”出現的規劃用地等職能職責范圍內的各類型問題提出化解工作建議,報縣整治工作專班研究后組織實施。負責督促縣不動產登記中心靠前服務、簡化流程,提高效率和協調登記辦證其他相關工作。

      2.縣住建局:負責摸清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和各類房地產開發項目無法竣工驗收備案導致不動產“登記難”問題,梳理問題成因,列出問題清單,提出問題化解工作建議,報縣整治工作專班研究后組織實施。

      3.縣稅務局:負責不動產登記相關稅費的摸底及處置建議。

      4.縣法院:負責涉法涉訴不動產登記案件處置。

      三、其他事項

      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局,由縣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肖勝華同志任專班辦公室主任。專班成員負責對日常一般性不動產“登記難”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協調事項涉及其他相關單位和鄉鎮時,根據工作需要參與工作專班。各成員單位應主動履行各自工作職責,積極落實工作專班議定事項,并明確一名專人擔任聯絡員。各職能部門在履職過程中應當加強問題線索收集,按規定及時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置。工作專班不作為縣政府議事協調機構,不動產“登記難”問題集中整治工作結束后,自行撤銷。

      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6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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