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SM04101-0300-2025-00009
- 備注/文號:明政辦發明電〔2025〕11號
- 發布機構:縣政府辦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30
各鄉(鎮),各縣直有關部門:
為做好福建省第十八屆運動會和福建省第十二屆老健會(以下簡稱“省十八運和老健會”)競賽組織與保障工作,結合我縣實際,成立福建省第十八屆運動會和福建省第十二屆老健會明溪縣單項競委會籌備組,現將成員名單及職責通知如下:
一、籌備組
組 長:白晴文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范遠輝 縣政府辦主任
鐘茂桂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文明辦主任,縣文旅局局長
成 員:游昌林 縣委辦副主任
陳家庚 縣政府辦副主任
陳明英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縣文旅局副局長
周文博 縣發改局副局長(掛職)
湯國平 縣住建局副局長
郭林峰 縣公安局副局長
陳登明 縣衛健局副局長
劉 麗 縣氣象局副局長
鐘曉明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總監
張鈺強 雪峰鎮黨委宣傳委員
盧發珠 城關鄉黨群服務中心主任
籌備組下設四個職能處,分別是:綜合處、競賽組織處、場地器材處、綜合保障處。
二、籌備組內設機構及職責
(一)綜合處
1.組成人員
處 長:范遠輝 縣政府辦主任
副 處 長:游昌林 縣委辦副主任
陳明英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縣文旅局副局長
工作人員:范桂梅 縣委辦四級主任科員
邱艷英 縣文旅局辦公室工作人員
2.主要職責
(1)履行籌備組各項工作的統籌管理職能;
(2)負責參加和組織縣籌備組相關會議;
(3)負責籌備組內部的相關文件起草和上報;
(4)負責對接市籌委會與市直各有關單位;
(5)負責工作的督查督辦。
(二)競賽組織處
1.組成人員
處 長:陳明英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縣文旅局副局長
副 處 長:葉 敘 縣少年兒童業余體育學校校長
工作人員:黃燕悅 縣體育活動中心主任
戴 嘉 縣文旅局文體事業股工作人員
吳雄彬 縣少年兒童業余體育學校副校長
周 凱 縣少年兒童業余體育學校教練
2.主要職責
(1)負責對接組委會、籌委會競賽與場地器材部,負責對接省運動項目管理中心。落實組委會和籌委會,省運動項目管理中心涉及競賽組織、反興奮劑等工作要求,以及本縣領導小組的相關文件和會議精神、領導指示和工作要求;
(2)負責對本縣承擔的競賽項目的競賽組織工作、反興奮劑工作實施全面管理;
(3)負責按照組委會、籌委會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項目競賽編排工作和單項秩序冊、成績冊的編制工作,做好測試賽的賽前訓練安排工作;
(4)負責按照組委會、籌委會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項目的測試賽及試運行的組織工作,并負責做好整改;
(5)負責對接省反興奮劑中心,做好本項目反興奮劑的相關籌備工作;
(6)負責配合本縣省運會領導小組和籌委會接待部門,做好運動隊、技術官員的接待工作;
(7)落實本縣省運會領導小組和籌備組領導交辦、組委會、籌委會競賽與反興奮劑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場地器材處
1.組成人員
處 長:曹勇金 縣旅游發展中心副主任
副 處 長:周文博 縣發改局副局長(掛職)
湯國平 縣住建局副局長
工作人員:馬智靈 縣發改局工作人員
伍元生 縣住建局工作人員
謝朝輝 縣體育活動中心副主任
何先錦 縣文旅局文體事業股工作人員
2.主要職責
(1)負責本縣省運會競賽與訓練場館的建設、維修改造以及體育工藝的相關工作,負責做好興奮劑檢測用房以及場館功能房的維修改造提升工作;
(2)負責場館信息化工作;
(3)負責本縣省運會競賽與訓練場館業主單位、場館運行單位的統籌管理,并負責場館的運行管理工作;
(4)負責本縣省運會競賽與訓練場館內的通用器材、家具、設備、電器的配備工作;
(5)負責本縣省運會競賽與訓練場館周邊的環境整治工作;
(6)負責對接市籌委會競賽與器材保障部、場館建設與運行保障部,落實組委會和籌委會涉及場館建設與運行保障以及本縣省運會領導小組的相關文件和會議精神、領導指示和工作要求;
(7)負責接收、安裝、調試及使用維護市籌委會配置的競賽器材、輔助器材;
(8)負責籌備組所管理的場館通用器材、家具、設備、電器的配備及使用管理;
(9)落實本縣省運會領導小組和籌備組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綜合保障處
1.組成人員
處 長:陳呀明 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
副 處 長:湯國平 縣住建局副局長
工作人員:林趙雪 縣公安局治安大隊中隊長
陳彥鋒 縣住建局工作人員
上官誠和 縣衛健局工作人員
曾 暉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
張建華 縣文旅局文體事業股工作人員
徐朝行 縣體育活動中心工作人員
王懷熹 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工作人員
張楨煜 縣氣象局工作人員
饒晨蕾 雪峰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
諶惠珍 城關鄉人民政府工作人員
2.主要職責
(1)負責對接組委會、籌委會競賽部、反興奮劑部、綜合保障部門,落實本縣省運會領導小組的相關文件和會議精神、領導指示和工作要求;
(2)落實組委會和籌委會涉及供水、供電、 供氣、網絡等相關工作要求,負責明確保障團隊,及時與所屬公司、企業的對接,做好培訓和測試賽的現場綜合保障工作;
(3)負責對接場地器材處、競賽處,了解需求,做好在場地實現的相關組織工作;
(4)負責對接場館業主單位、場館運行團隊、場館建設維修單位,做好競賽與訓練場館的維修改造工作和場館運行管理工作;
(5)負責落實本縣省運會領導小組和籌備組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4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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