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SM04116-1000-2023-00006
- 備注/文號:明衛〔2023〕29號
- 發布機構:縣衛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15
縣衛健局、發改局、教育局、工信局(科技局)、民宗局、民政局、財政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縣殘聯、供銷合作社:
為進一步鞏固全縣地方病防治成果,持續落實地方病綜合防治措施,提升基層防治能力,健全地方病防治長效機制,從源頭上預防控制地方病危害,根據三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等十三部門《關于印發三明市地方病防治鞏固提升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明衛〔2023〕53號),我們組織制訂了《明溪縣地方病防治鞏固提升行動方案(2023—2025年)》,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明溪縣衛生健康局 明溪縣發展和改革局
明溪縣教育局 明溪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明溪縣民族與宗教事務局 明溪縣民政局
明溪縣財政局 明溪縣水利局
明溪縣農業農村局 明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明溪縣殘疾人聯合會 明溪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2023年8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明溪縣地方病防治鞏固提升行動方案
(2023—2025年)
明溪縣主要地方病為碘缺乏病,全縣9個鄉鎮均為碘缺乏地區。在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按照縣委縣政府的部署要求,經過各級各有關部門以及廣大地方病防治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縣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通過對食鹽加碘、重點人群補服碘劑和病區改水的綜合施策,全縣于1992年實現了基本控制碘缺乏病,2000年達到消除碘缺乏病階段目標,2009年全縣達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標。
地方病作為生物地球化學性疾病,一旦防治措施減弱或撤除,疾病將卷土重來,必須長期鞏固、維持綜合防治措施,才能從源頭預防控制地方病危害。根據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等13部門印發的《福建省地方病防治鞏固提升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閩衛疾控〔2023〕41號)和《關于印發三明市地方病防治鞏固提升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明衛〔2023〕53號)要求,在鞏固前期地方病防治成果基礎上,進一步實施新一輪鞏固提升行動,持續推進消除地方病危害進程,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根據《“健康福建2030”行動規劃》《“健康三明2030”行動計劃》和《“健康明溪2030”行動計劃》有關要求,將地方病防治工作與鄉村振興戰略緊密結合,將鞏固提升地方病防治能力作為推動疾病預防控制事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指導、分級推進、綜合施策的地方病防治工作策略,動員各方力量,整合多方資源,持續鞏固強化各項措施,為推進實現健康明溪建設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政府領導,部門協作。將地方病防治工作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領導、保障投入。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合作,立足本部門職責,發揮各自優勢,共同落實防治措施。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地方病病區生產生活環境,減少致病因素危害。開展現癥病人救治,加強病人管理,采取多種措施幫扶現癥病人,提高患者生存質量,鞏固扶貧成果,助力鄉村振興。
因地制宜,綜合施策。根據不同種類地方病的特點,不同地區自然環境、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采取適宜、有效的綜合防治措施。加強防治措施后期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機制,鞏固防治成果。開展健康教育,增強群眾防病意識和參與防治工作的主動性,建立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居民健康素養水平。
二、行動目標
到2025年底,實現以下目標:
(一)持續消除碘缺乏危害。全縣9個鄉(鎮)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狀態,人群碘營養總體保持適宜水平。
(二)持續控制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全縣11個鄉(鎮)無出現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
三、重點任務
(一)鞏固綜合防控措施
1.持續消除碘缺乏危害
(1)繼續落實以食鹽加碘為主的綜合防控策略,保障合格碘鹽市場供給。加強食鹽質量安全監管,依法開展碘鹽流通環節的監督,嚴格規范未加碘食鹽供應渠道,實行未加碘食鹽定點銷售,禁止碘鹽和未加碘食鹽捆綁銷售,碘鹽和未加碘食鹽外包裝應明顯不同;打擊制售假鹽,嚴厲查處食鹽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防止不合格碘鹽流入市場,確保全縣合格碘鹽覆蓋率、食用率保持在90%以上。(縣工信局、市場監管局、發改局、衛健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立健全人群碘營養適宜水平監測評估體系。在全縣開展以鄉鎮為單位的人群碘缺乏病和碘營養監測,了解我縣人群碘營養狀況,為適時調整完善我縣碘缺乏病防治策略提供科學依據;加強8—10歲兒童、孕婦、乳母等重點人群的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落實重點人群監測、健康教育和宣傳引導等綜合防控措施,實現科學補碘防治策略。(縣衛健局、發改局、教育局、工信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持續控制和消除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
(1)鞏固提升,重點突破,完善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區改水工作。要強化農村飲水工程管理管護,落實工程管理主體和運行維護費用,保障工程正常運行。加強農村改水工程運行管理和水質檢測指導,對改水工程的運轉情況、水質變化情況進行定期監測評估。(縣水利局、發改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衛健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統籌資源,綜合監測,動態掌握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防控情況。強化組織協調,統籌安排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疾病監測、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等相關監測項目資源,形成綜合性監測體系,動態掌握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防控情況,結合年度監測數據,分析評估防控效果,防止防控工作出現滑坡。在相關監測中如發現氟中毒疑似病人或氟超標飲水工程,應及時組織相關部門調查處置,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縣衛健局、發改局、水利局、縣殘聯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患者救治水平
1.強化地方病患者治療管理。應按照《地方病預防控制工作規范(試行)》和《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務規范和治療管理辦法》要求,成立專家組,指導分類診療方案,設立定點診療醫院;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院共同組成地方病綜合防治網絡,配備足夠人員,履行地方病防治工作職責,協調推進患者診療管理工作。(縣衛健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規范地方病病例報告制度。建立新發克汀病患兒和氟骨癥患者報告制度,及時監測預警人群碘缺乏和氟超標風險,保障符合條件的患者及時獲得康復救助。推動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有關信息共享。(縣衛健局、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開展現癥病人綜合幫扶。通過多種渠道,建立健全地方病患者治療管理長效工作機制。將符合建檔立卡條件的地方病病人全部納入健康扶貧“三個一批”行動計劃,開展精準救治,統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措施,實施綜合保障,推進“一站式”結算。開展現癥地方病病人殘疾評定工作,將符合標準的病人納入殘疾人保障范圍;將符合條件的病人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范圍;對現癥病人家庭采取教育、產業、就業等綜合幫扶措施;采取多種診療方式、技術手段和治療藥物開展患者診療,應治盡治,提高患者生存質量,滿足不同患者的健康需求。(縣衛健局、民政局、農業農村局、縣殘聯、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地方病患者的隨訪管理。建立全縣地方病現癥確診病人健康檔案,按照《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務規范和治療管理辦法》要求開展隨訪管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作為開展地方病患者隨訪管理的服務機構,需配備接受過地方病管理培訓的專(兼)職人員;對納入管理的地方病患者每年至少隨訪1次,并按要求開展評估、健康體檢和干預管理,同時填寫隨訪記錄,完成患者信息的收集和更新。所屬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對服務機構提供技術指導,并完成患者信息匯總、分析和上報。(縣衛健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優化監測評價網絡
根據《碘缺乏地區和適碘地區的劃定》(WS/T669—2020)及《水源性高碘地區和高碘病區的劃定》(GB/T19380—2016)標準,拓展地方病水碘、水氟、水砷監測覆蓋面,提高疾病發現預警能力,實現地方病精準防控,2023—2025年以縣為單位,根據《福建省生活飲用水水碘、水氟、水砷含量調查方案》要求,按計劃、分地區開展生活飲用水水碘、水氟、水砷含量調查,健全完善地方病防治監測評價體系,為完善防治策略提供技術支撐。
依托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地方病信息系統,開展信息化管理,每年以村為單位開展飲水型氟中毒監測,以縣為單位開展碘缺乏病監測,實現監測全覆蓋,監測內容涵蓋防治措施落實、兒童及成人病情、現癥病人診療管理和隨訪等。縣衛生健康局將每年的監測報告通報相關部門,并上報當地政府。要根據監測報告中所反映出的問題及時采取有效的干預措施。(縣衛健局、發改局、教育局、水利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創新宣傳教育手段
以國家權威專業機構編制發布的地方病防治核心信息、科普材料等為基礎,結合我縣地方病防治實際情況,針對不同的病種及人群,制作相應的宣傳品,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健康教育和科普宣傳;發揮政府、防治機構、學校、醫院等各自工作優勢,運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臺,創新科普形式,推廣開發以科普短視頻為載體的宣傳素材,以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語言和方式,廣泛開展地方病防治知識的健康教育和科普宣傳。將地方病防治知識納入學校、醫療衛生機構、社區等的健康教育內容,做好“5?15”防治碘缺乏病日的宣傳活動,持續引導群眾樹立正確健康觀,使之完成從提高認知到改變態度再到主動實踐的轉變,形成健康的生產、生活行為方式,解決防病措施落實“最后一公里”的問題,提升健康防病素養,有效減少地方病發生。(縣衛健局、發改局、教育局、縣殘聯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防治能力建設
1.加強重點地區地方病防治機構能力建設。按照“填平補齊、保證必須”的原則,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檢測實驗室網絡建設,為地方病防控工作配備必要的防控儀器設備,提高技術手段,改善工作條件,保障必要經費,完善地方病監測體系,強化防控能力建設,發揮地區優勢爭創地方病防治區域技術中心。按照逐級分類培訓的原則,采取多種培訓方式,對從事地方病防治、地方病患者診療管理和隨訪服務等相關人員開展防治知識和基本操作技能培訓,提高甲狀腺疾病、氟骨癥等檢診能力。(縣發改局、財政局、衛健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穩定防治隊伍,多途徑解決防治力量不足的問題。根據防治工作任務的需求,落實地方病防治隊伍建設,確保防治人員更新換代,解決人才青黃不接的問題,要堅決防止防治隊伍隨著地方病控制消除而逐步削弱的情況,確保防治隊伍不散、防治能力不減。保障專業人員的工資待遇和職業健康,內部績效工資分配向基層一線傾斜。對基層防治人員在技術職稱晉升方面給予政策傾斜,使長期在基層一線工作的人員優先解決職稱晉升。(縣發改局、財政局、衛健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科技研發支持力度
全面提升縣疾控中心的科學研究與防控能力,加強地方病防治科研能力建設,科學指導全縣地方病防控工作。探索建立健全地方病病人信息庫和生物樣本庫,為地方病病因、發病機制及應用研究奠定長期穩固的基礎。堅持資源統籌和共享開放機制,圍繞影響我縣地方病預防和治療的主要科學問題,積極開展跨學科、跨領域攻關研究,為闡明地方病病因、危害及發病機制,研制出更加精準、適宜、可推廣的防治新技術,提高地方病防治工作成效,為鞏固防治成果提供科技支撐。(縣衛健局、工信局(科技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明確目標與責任,主動研究地方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認真落實本方案確定的政策措施,建立工作臺賬,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切實抓好落實,保障地方病鞏固提升行動方案的貫徹落實。
(二)強化經費保障
縣級財政統籌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支持地方病防治工作。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切實保障地方病防治經費,對地方病防治中的監測采樣、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服務事項,可以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保障防治各項工作正常開展。
(三)強化技術保障
針對地方病防治的難點和重點,加強地方病基礎研究和防治應用研究,推動相關科研領域的交流合作。開展消除碘缺乏病評價體系、人群碘營養水平與甲狀腺相關疾病、氟(碘)相關防控措施衛生經濟學評價等地方病基礎研究和防治應用研究,助力國家地方病衛生標準體系建設。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