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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SM04104-0300-2019-00008 | 文號 | 明教綜〔2019〕10號 |
發布機構 | 縣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9-02-15 |
標題 | 明溪縣教育局等八部門關于印發明溪縣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8—2020年)實施方案的通知 | ||
內容概述 | 關于印發明溪縣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8—2020年)實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號 | SM04104-0300-2019-00008 | ||
文號 | 明教綜〔2019〕10號 | ||
發布機構 | 縣教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19-02-15 | ||
標題 | 明溪縣教育局等八部門關于印發明溪縣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8—2020年)實施方案的通知 | ||
內容概述 | 關于印發明溪縣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8—2020年)實施方案的通知 |
明溪縣教育局等八部門關于印發明溪縣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8—2020年)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教師進修學校,各中小學校(園):
《明溪縣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8—2020年)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明溪縣教育局 中共明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明溪縣發展和改革局 明溪縣民政局
明溪縣財政局 明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明溪縣衛生健康局 明溪縣殘疾人聯合會
2019年2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明溪縣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8—2020年)實施方案
為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全國教育大會部署,根據《三明市教育局等八部門關于印發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8—2020年)實施方案的通知》(明教初〔2018〕287號)精神,進一步推動特殊教育改革發展,提升特殊教育辦學水平,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利,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發展目標
至2020年,我縣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6%以上。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規模有效擴大,特殊教育體系更加完善,經費保障機制進一步健全,附屬特教班、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和送教上門的基礎能力、運行保障能力全面增強。推進特殊教育均衡化、優質化、多元化、信息化發展,教育質量全面提升,教師隊伍得到充實、結構更加合理、素質能力明顯提升,特殊教育改革持續深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質量明顯提高。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教育體系。鞏固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建立健全殘疾兒童篩查、鑒定、安置工作機制。逐一解決實名登記的義務教育階段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學問題。加快發展殘疾人學前教育和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高中階段教育,完善以附屬特教班和隨班就讀為主體,以送教上門為補充;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并舉;公辦與民辦相互補充,教育與康復、勞動技能培訓相結合,學校與家庭、社會相配合的殘疾人特殊教育體系。
(二)加強條件保障。統籌財政教育支出,傾斜支持特殊教育,完善適應特殊教育發展需要的財政撥款機制,提高特殊教育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標準。加強特殊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完善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系。健全特殊教育教師編制動態調整機制和待遇保障機制。實施殘疾兒童少年從學前至高中階段15年免費教育。建立健全覆蓋全體殘疾學生的資助體系。健全特殊教育資源與指導中心建設,完善特教班資源教室建設,推進隨班就讀人數較多的普通中小學校設立特殊教育資源教室。
(三)提升教育質量。推進課堂教學改革,探索教育與康復相結合的特殊教育模式,開展醫教結合實驗,建立多部門合作機制,加強專業人員配備與合作。重視普教特教融通,加強對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工作指導,完善送教上門制度。提升特殊教育教科研能力。加強師資培養培訓,提高專業化水平。探索建設符合實際的特殊教育課程體系、教學質量考核標準和監測評價制度。
三、主要措施
(一)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
1.落實教育安置工作。加強對鑒定工作的規范化管理,以縣為單位,對義務教育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進行入學前登記,全面掌握本縣域內義務教育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數量和殘疾情況,針對殘疾兒童少年的入學評估檢測結果和教育需求,創建殘疾兒童少年電子數據庫,逐一核實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數據,落實“一人一案”,科學做好殘疾兒童少年的教育安置工作,做到全覆蓋、零拒絕。結合本地的教育資源和殘疾兒童少年的特點,安排殘疾兒童少年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或到附屬特教班就讀。對于確實無法到校就讀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要實施送教上門,確保每個殘疾兒童少年都能夠接受合適的教育。
2.推進隨班就讀工作。依托城關中心小學附屬特教班成立特殊教育資源與指導中心,加強對縣域內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工作指導。招收隨班就讀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要進行必要的無障礙環境改造,給予殘疾學生學業、生活上的支持和幫助。創新隨班就讀教育教學與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附屬特教班對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工作指導制度,參與隨班就讀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研究,指導個別化教育計劃的制定與實施。建立工作考核機制,把隨班就讀工作納入學校年度考核和教師績效考核,提高隨班就讀教育教學質量。
3.加強送教上門工作。加大重度殘疾兒童少年送教上門工作力度,統籌安排普通學校以及社會力量等各方面教育資源,對確實不能到校就讀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提供規范、有效的送教服務。接受送教上門的殘疾學生納入學籍管理。按特殊教育學校殘疾學生生均標準核撥公用經費。對送教人員給予交通補助和伙食補助,每人每天發放交通和伙食補助50元,所需經費從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支出。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增強教育的常態化與有效性。
(二)加快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
1.積極發展學前教育。各鄉(鎮)要將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納入我縣學前教育發展規劃。普通幼兒園應創造條件接收輕度殘疾學前兒童隨班就讀,支持有條件的康復教育機構增設附屬幼兒園或學前教育班,多渠道滿足殘疾兒童學前教育需求。各鄉(鎮)要整合優質資源,把握殘疾兒童早期康復教育關鍵時期,為殘疾幼兒提供咨詢、家長培訓、功能評估、訓練、康復輔助器具等基本康復服務,推動殘疾幼兒早發現、早干預、早康復、早教育。
2.大力發展高中階段教育。大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逐步提高非義務教育階段殘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招生考試機構要為殘疾學生參加中考提供便利。支持明溪一中和縣職業中學通過隨班就讀、開設特教班(部)等方式,開展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重點支持明溪一中加強殘疾人普通高中階段教育,配齊配足所需師資,加強課堂教學,為殘疾學生升入相關高等院校提供保障。縣職業中學要以培養就業能力為導向,根據本縣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殘疾人特點,合理設置、調整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專業,增加必要的職業教育內容,強化生活技能和社會適應能力培養,使完成義務教育且有意愿的殘疾學生都能接受適宜的中等職業教育。同時要充分發揮縣職業中學和企業的資源優勢,開展合作辦學,結合實際,創造條件,大力發展高中職業教育,逐步擴大招生規模,為殘疾學生就業、創業和繼續深造創造條件。
3.扶持開展職業技術培訓。縣財政、人社、殘聯等有關部門和組織要加大殘疾人職業培訓的扶持力度,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各類職業培訓機構、特殊教育學校和殘疾人教育機構開展適合殘疾人需求的職業技能培訓,并在生產實習基地建設、職業技能鑒定、就業創業等方面制定并落實優惠政策和具體扶持政策及具體扶持保護措施。加強就業指導,做好殘疾人教育與就業銜接工作。搭建特殊教育學生技能展示平臺,積極組織參與每年一屆的省、市特殊教育學生生活與職業技能競賽,提高殘疾學生生活自理和就業創業能力。
(三)加大特殊教育經費投入力度
1.提高殘疾學生資助水平。全面實施殘疾兒童少年15年免費教育。對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學前至高中階段)殘疾學生實施“四免兩補”政策(免學雜費、教科書費、作業本費、住宿費,補助生活費、交通費),省級財政安排特殊教育學校(班)寄宿生生活補助費每生每年3000元(按10個月計算),寄午的學生按寄宿生補助標準的一半給予補助。根據本地實際,對城關中心小學附設特教班學生(周末返家的寄宿生)交通費進行補助,每周往返的交通費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20元,從縣財政撥付的特教學生公用經費中支出,保證殘疾兒童不因交通問題而輟學。對義務教育階段隨班就讀殘疾學生實施免學雜費、免教科書費、免作業本費、免住宿費、發放助學金和營養改善計劃;對普通高中階段隨班就讀殘疾學生免學雜費、免住宿費,發放國家助學金;對在普通幼兒園隨園就讀的殘疾幼兒免保教費,發放政府助學金,具體辦法省上另行制定。學前教育和高等教育階段優先資助殘疾學生,逐步加大資助力度。建立完善殘疾學生特殊學習用品、教育訓練、交通費等補助政策。全縣殘聯組織進一步加大對殘疾學生的助學補助,根據縣殘聯、財政局、教育局出臺的《明溪縣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子女助學補助實施辦法》(明殘〔2018〕70號)文件,對就讀于小學至高中的殘疾學生給予500元~1000元/年的補助;對考取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院校(博士除外)的殘疾人學生給予1500元~5000元/年不等的資助;對參加國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電大、遠程教育等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學習取得畢業證的也給予一定的補助。
2.加大特殊教育經費投入。統籌中央和省級特殊教育發展資金,改善辦學條件,深化教學改革,提高教育質量。根據發展需求,縣財政相應安排特殊教育發展經費,加強特殊教育基礎能力建設,促進特殊教育教研以及教師、校長培訓等專項工作的開展。根據殘疾學生類別多、程度重、教育成本高等特點,在制定學前教育、高中階段教育的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時,同步制定相應的特殊教育撥款標準,并向特殊教育傾斜。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民個人捐資助學。
3.落實生均公用經費。嚴格按照省上制定的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撥付并落實到位。2019、2020年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學前至高中階段殘疾學生財政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分別提高到普通初中的9倍、10倍,所需資金按現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生均公用經費省、市、縣分級分檔承擔辦法執行。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殘疾學生生均公用經費參照上述標準執行,高于普通學生的部分,所需經費全部由縣財政納入預算撥付。送教上門殘疾學生按照學籍所在學校撥付生均公用經費。
(四)健全特殊教育專業支撐體系
1.加強特殊教育資源與指導中心建設。加快特殊教育資源與指導中心(以城關中心小學附屬特教班為依托)建設,力爭2019年底完成。加強與三明市特殊教育資源與指導中心的聯系,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享輻射。利用三明市特殊教育信息網絡平臺、三明市特殊教育遠程互動直播平臺,為我縣特殊教育提供豐富的教育教學資源,為學生及家長提供輔導、咨詢、遠程教育等專業支持。指導隨班就讀教育教學和資源教室建設工作,提升特殊教育整體水平。
2.加強特殊教育資源建設。規劃為6所承擔隨班就讀殘疾學生較多的普通學校建立特殊教育資源教室,用好省上補助資金,配備資源教師,配置必需的設施設備和教具學具、圖書等教育教學資源,為殘疾學生提供個別化教育和康復訓練。
3.發揮專家引領作用。加強特殊教育專業支撐。教育行政部門會同衛生、民政、殘聯等部門,共同整合教育資源,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復、社會工作等方面專家組成的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加強對特殊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和專業指導。積極參加各級相關專業機構開展的學術交流,提升特殊教育專業化水平。建立由醫生、心理咨詢師、專業教師組成的專家庫,引進評估系統,開展殘疾兒童少年的評估與康復訓練指導,為殘疾學生的教育與康復提供服務。
(五)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
1.落實教職員工編制。編制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加強調查研究,針對特殊教育不同類別,制定出臺特殊教育編制細化標準。針對附屬特教班學生少、班額小、殘疾差異大、康復類專業人員需求多、承擔隨班就讀巡回指導任務等特點以及新形勢下對特殊教育的要求,進一步細化康復、醫護、實訓等教輔人員的編制比例。加強康復醫生、康復訓練人員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的配備。為招收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配備專兼職資源教師,探索“縣管校用”的特殊教育教師管理模式。教育部門實施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中,加大特教師資補充力度,確保特殊教育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2.加強師資培養培訓。縣教師進修學校在中小學校長、班主任、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等培訓班中應納入特殊教育內容,培養融合教育理念和指導殘疾學生隨班就讀的教學能力。將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招聘納入“特崗計劃”,吸引特殊教育以及康復等相關專業優秀大學畢業生到我縣任教。積極組織特殊教育教師參加省、市級各類培訓,同時有計劃開展隨班就讀、資源指導、送教上門等承擔特殊教育任務的教師專項培訓,提升特殊教育教師的專業化水平。廣泛開展特殊教育教師崗位大練兵活動,名校長、名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培養以及各級教師教學技能比賽等都將特殊教育納入并單列,為特殊教育教師專業成長搭建平臺,全方位打造我縣特殊教育師資隊伍。
3.提高特教教師待遇。落實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貼等工資待遇傾斜政策。附屬特教班應按不低于普通學校20%的比例核增績效工資總量。對承擔隨班就讀教學和管理任務的教師,在績效工資分配上給予傾斜。為送教上門教師和承擔“醫教結合”實驗的相關人員提供必要的交通和伙食補助。所需經費從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支出。各級表彰獎勵要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保證特殊教育的名額分配。
4.改革職稱評聘制度。對特殊教育教師在教學,康復,管理等工作中獲得的各種獎勵和研究成果均予以認定。打破學科限制,鼓勵特殊教育教師全科發展,在附屬特教班任教滿25年且仍在附屬特殊班任教的教師,已取得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可不受核準崗位數限制定向聘用。
(六)提高特殊教育教學質量
1.加強教育教學管理。整合教育資源,提高辦學效益。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促進內涵發展。以《三明市特殊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實施意見》為抓手,強化特殊教育教學常規管理,推進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依托全國中小學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等平臺,加強殘疾兒童少年教育信息監測服務和動態管理,完善各類數據。依照省《特殊教育幼兒園管理辦法》《特殊教育幼兒園設置標準》,加強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管理,嚴格審批和監管工作,對不符合辦學條件的辦學機構應堅決取締。各類學前教育機構應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促進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健康發展。進一步加大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工作力度,落實管理職責。建立教育行政部門—鄉鎮—隨班就讀學校連接的管理網絡系統,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切實維護殘疾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
2.改革教育教學方式。積極推進特殊教育課程改革,優化課程結構,完善各類課改配套資源,加強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設,重視教具、學具和康復輔助器具的應用。改革教育教學方法,增強特殊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促進殘疾學生的個性化發展,為他們適應社會、融入社會奠定基礎。進一步完善特殊教育機構和醫療機構合作制度,深入探索教育與康復相結合的特殊教育模式,醫療機構要配合殘聯、教育等部門,選派醫療專家,定期赴特殊教育機構為殘疾學生開展評估和檢測工作,開展教師培訓與咨詢。
3.深化教育教學研究。加強對特殊教育的指導,定期開展課程改革、教學研究、提升管理等方面的教研活動。縣教師進修學校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教研員,深化特殊教育教科研工作,加強對特教班和隨班就讀教育教學工作的指導;搭建教研平臺,完善教研制度,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特殊教育專題教研,積極組織參加市級研訓活動,提高特殊教育教師的教學實踐能力。
4.建立質量監測評價機制。根據市教育科學研究所研究制訂的特殊教育質量監測評價體系,開展適合殘疾學生的發展評價。附屬特教班和承擔隨班就讀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在新生入學時,就要為其建立成長記錄檔案,每學期由任課教師、醫生或康復教師及家長共同進行一次評估鑒定。教育行政、教育督導、進修學校,要把教學質量監測與教學工作指導有機結合,經常深入學校,了解實施課程標準、執行課程計劃、開展教學改革和校本教研情況。加強過程性質量監控,每學年組織一次對附屬特教班和隨班就讀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評估。
四、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把特殊教育改革發展作為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充分認識、高度重視,本著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的原則,統籌安排相關資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復資源,破解特殊教育改革發展瓶頸問題,及時研究解決特殊教育事業發展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滿足殘疾人群體不斷增長的教育需求。認真落實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實施方案,把實施提升計劃列入政府工作議事日程和相關部門年度任務,加強督促落實,確保各項目標任務按時完成。
(二)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多部門協調聯動的特殊教育推進機制,明確教育、編辦、發展改革、民政、財政,人社、衛健、殘聯等部門的職責,加大對貧困地區和特殊教育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各方參與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深化用人制度改革,探索學校、醫院、康復機構之間人才資源共享的途徑和方法。
(三)強化督導檢查。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發展指標是“對縣督導”“教育強縣”和“教育均衡發展”等督導檢查的重要內容,要引起高度重視。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將定期和不定期對本區域特殊教育工作進行專項督導檢查。要加大對特殊教育的宣傳力度,營造關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氛圍,大力宣傳特殊教育改革發展成就和優秀殘疾人典型事跡,為特殊教育的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