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SM04100-3400-2021-00006
- 備注/文號:明政文〔2021〕44號
- 發布機構:縣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31
明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第五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和第三批縣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國家級客家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保護好、傳承好我縣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福建省民族民間文化保護條例》《福建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申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閩文社〔2010〕17號)等相關規定,現將縣文體和旅游局確定的第五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名錄(見附件1)和第三批縣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見附件2)予以公布。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要認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切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盡快制定保護規劃,落實保護措施,積極開展授徒傳藝、教育宣傳等活動,保護和弘揚我縣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留和展示我縣的客家文化特色,促進我縣文旅產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附件:1.明溪縣第五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2.明溪縣第三批縣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
明溪縣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明溪縣第五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一)明溪肖家山貢席制作技藝
(二)明溪肖家山肥獅胖胖舞
(三)明溪楓溪烏石將軍信俗
(四)明溪鰲坑古法榨油
(五)明溪新建春社
附件2
明溪縣第三批縣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
(一)“明溪肉脯干制作工藝”代表性傳承人羅嫣
(二)“明溪胡坊茶花燈”代表性傳承人李少平
(三)“客家團牌(明溪)”代表性傳承人余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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