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SM04100-0200-2021-00019
- 備注/文號:明政文〔2021〕51號
- 發布機構:縣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13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近年來,隨著我縣森林生態的改善和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工作的加強,野豬數量迅速增長,對群眾的農林業生產構成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福建省野生動物行政許可及監督檢查管理辦法》以及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最近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野豬防控工作的通知》(林護發〔2021〕54號)等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野豬種群調控,防范和減輕野豬對我縣農林業生產的危害,統籌做好野生動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經縣政府同意,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八條“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預防、控制野生動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農業、林業生產”規定,正確處理好保護野豬資源與控制野豬危害的矛盾。通過合理程序,依法開展護農狩獵,對野豬實行有組織有計劃的適量捕殺,實現科學調控野豬的種群數量和結構,減少野豬對農林業的危害,保證野生動物食物鏈結構的健全,維護生態平衡,保護生物多樣性。
二、組織實施
(一)整合組建臨時護農狩獵隊伍
各鄉(鎮)要因地制宜,根據野豬危害防控需要,在已取得狩獵資格的獵人中,按照就近原則,選擇政治可靠、具有狩獵野豬技能特長的人員,整合原來的護農狩獵隊,建立專業性與季節性相結合的臨時護農狩獵隊伍,并與選中的護農狩獵人員簽訂獵捕野豬協議,明確獵捕野豬的職責、補助標準、安全保障、野生動物保護承諾、安全責任等。同時,要建立護農狩獵人員花名冊或臺賬,加強對護農狩獵人員日常管理,填報《明溪縣野豬獵捕活動每月查驗登記表》(附件4),經查驗不合格的一律取消狩獵資格。
(二)規范護農狩獵程序
1.野豬危害評估。各鄉(鎮)要組織農技部門等專業人員對村民反映的野豬危害情況及時進行實地調查,并做出野豬危害調查報告。調查報告中要體現野豬所危害的地點和受害面積,農作物的種類、范圍、損失程度,估計當地野豬種群數量,以及需要狩獵野豬的范圍、數量和天數等。
2.狩獵許可申請。按照上級下達的2021年度野豬獵捕限額指標,經研究,全縣分解各地限額總數是120只,其中城關鄉、胡坊鎮、沙溪鄉、瀚仙鎮各15只,楓溪鄉、夏坊鄉各10只,夏陽鄉、蓋洋鎮各20只??h林業局根據《福建省野生動物行政許可及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第二章第八條“依據有關規定開展護農獵捕野豬的,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可委托鄉鎮林業工作站審批核發獵捕證”的精神,為更好地服務護農獵捕野豬,全縣委托各鄉(鎮)林業站做好《福建省野生動物獵捕許可證》(以下簡稱《狩獵證》)審核發放工作。護農狩獵隊員每次獵捕野豬前,需填寫《林業行政許可申請表》(附件1),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民用槍持槍證復印件、鄉鎮政府出具的野豬危害調查報告等材料;年內再次辦理的應提供申請表和經鄉鎮林業站查驗的《狩獵證》第三聯(隨狩獵活動攜帶聯)原件;若狩獵地點發生變化,需重新提供野豬危害調查報告。
3.開展狩獵活動。各鄉(鎮)對開展獵捕野豬行動要嚴格把關,要求狩獵隊員在獵捕野豬過程中應嚴格遵守《狩獵證》《民用槍持槍證》相關管理制度,鄉鎮公安派出所、林業站應當按照職能分工,依法加強對野豬獵捕活動和獵槍彈具的監督管理。在實施獵捕作業過程中,當地公安派出所負責獵槍彈具使用的登記和監管工作,獵槍彈具只能使用獨彈或九粒彈。獵捕單位或個人應當按照《狩獵證》中規定的種類、數量、地點、期限、工具和方法實施護農狩獵活動。同時,每次出動狩獵隊員人數不得少于2人。
4.妥善處置獵物。各鄉(鎮)要妥善做好對獵獲野豬的處置工作,在狩獵人員獵獲野豬后要及時在野豬受創傷口附近附上《狩獵證》和獵槍拍照,上報鄉鎮政府管理人員登記,由縣農業農村局組織專業人員指導對狩獵人員獵獲野豬進行無害化處理,并填寫《明溪縣護農狩獵獵獲野豬處置確認表》(附件2)。狩獵人員在狩獵結束5日內向鄉鎮林業站申請進行查驗,不及時進行查驗或不查驗的,取消當年度狩獵資格。
(三)強化槍彈及禁獵、禁食管理
1.槍彈管理。槍支使用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獵槍彈具不得隨意帶出《民用槍持槍證》規定的限定區域,需跨區實施狩獵的,應當提供《狩獵證》和鄉鎮政府的邀請函,依法向公安機關辦理護農狩獵槍支彈藥申領手續,確保獵捕的安全和社會的安定。發生獵捕安全事故的,由護農狩獵人員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禁獵規定。除鳥類保護繼續執行《明溪縣人民政府關于發布野生鳥類禁獵期和野生動物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方法的通告》(明政文〔2017〕26號)外,其它野生動物的禁獵規定如下。
禁獵期:全年全縣禁獵。
?。?)禁止狩獵除野豬以外的其他野生動物,以下特殊情況除外:因科學研究、種群調控(含預防和控制野生動物危害等)、疫病檢測防控、航空安全保障等法定特殊情形確需獵捕的,應依法申辦批準手續。
?。?)護農狩獵期為每年8—11月,狩獵對象為野豬,狩獵期內野豬禁獵區為:君子峰國家級和羅卜巖省級自然保護區,各自然保護小區(點)、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地質公園、旅游景區、名勝古跡區、鐵路和高速公路及省道國道兩側500米、重點生態區位。
禁獵工具:軍用武器、小口徑步槍、汽槍、鳥銃等;毒藥、炸藥、農藥、麻醉物等化學制劑;電擊裝置、鐵夾、陷阱等非人為直接操作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獵裝置;粘網(捕鳥網)、套(制作材料包含但不僅限于鋼絲、鐵絲等)。
禁獵方法: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熏、網捕、聲音誘捕、電擊、水淹、采集拾取野生動物卵(蛋)等。
禁食規定: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精神,護農狩獵隊員所獵獲的野豬只能無害化處置,嚴禁交易和食用,一經發現,取消當年度獵捕資格,并交由相關執法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法律責任: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及本通知規定,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獵工具、禁獵方法獵捕野生動物的,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原則,以鄉(鎮)政府牽頭主導,成立由鄉鎮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的野豬危害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依法落實防控工作職責??h直有關單位要積極配合,協同聯動。縣公安局負責獵槍和獵彈管理及狩獵業務指導工作;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野豬危害調查和指導獵獲野豬無害化處置工作;縣林業局負責狩獵許可證發放和狩獵指標控制及查驗工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依法打擊非法經營銷售野豬行為。
(二)資金保障。依法開展護農狩獵作為公益性工作,經費由縣財政承擔,由縣財政局負責護農狩獵補助資金保障工作。狩獵人員未獵獲野豬的,不予補助;獵獲的野豬根據《明溪縣護農狩獵獵獲野豬處置確認表》(附件2),由鄉鎮政府填報《明溪縣護農狩獵野豬狩獵補助表》(附件3),報縣林業局審批后由縣財政撥付、縣林業局發放。具體標準為:獵獲的野豬在30公斤(含)以上的補助1300元/頭,獵獲的野豬在30公斤以下的補助650元/頭,補助包含誤工費、交通費、獵狗費用、無害化處置費等。
(三)安全保障。護農狩獵是安全性要求較高的工作,護農狩獵隊員的專業技術能力是狩獵安全的重要保障。每年度護農狩獵活動開展前,縣林業局、公安局要對全縣護農狩獵隊員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增強護農狩獵隊員的槍彈使用技術能力、安全意識和保護野生動物意識。未參加及年度安全知識培訓不合格的,不得參與護農狩獵活動。
附件:1.林業行政許可申請表
1-1.2021年明溪縣____鄉(鎮)野豬危害調查報告
1-2.2021年明溪縣____鄉(鎮)野豬危害調查報告
2.明溪縣護農狩獵野豬處置確認表
3.2021年明溪縣護農狩獵野豬狩獵補助表
4.2021年明溪縣野豬獵捕活動每月查驗登記表
明溪縣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3日
附件1
林業行政許可申請表
申請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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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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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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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經辦人) |
姓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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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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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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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 事 項 及 內 容 |
一、申請事項: 狩獵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繁育利用一般保護野生動物審批 子項:一般保護野生動物狩獵許可證核發 二、內容: 1.狩獵目的:危害防控(護農狩獵) 2.狩獵對象:野豬,共 只(雄 只,雌 只) 3.狩獵地點:鄉(鎮)村 4.狩獵工具和方法:獵槍槍殺 5.狩獵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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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多人) 簽名捺印 |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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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2021年明溪縣____鄉(鎮)野豬危害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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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號 |
福建省明溪縣 鄉(鎮)林獵危害申字(2021年)第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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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獵捕單位或 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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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捕單位或個人通訊地址 |
明溪縣 鄉(鎮) 村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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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獵捕限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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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地點(附表2列村委會調查申請意見及照片) |
鄉(鎮) 村 村 村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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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村 村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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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村 村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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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豬破壞情況 |
野豬破壞總體情況包括:品種、面積(畝)、數量,損失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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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地概況 |
1.森林 2.水稻農田 3.果樹 4.種菜農地 5.畜牧地 6.池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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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捕方法 |
注明獵捕工具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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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地及申請獵捕數量 |
危害需要獵捕地名 |
主要 作物 |
農作物損失情況 |
申請獵捕數(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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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種 |
損失 面積 |
損失 金額 |
其它 |
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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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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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獵捕時間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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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獵隊意見 |
林業站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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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
負責人(簽字)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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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意見 |
鄉鎮人民政府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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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
負責人(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注:1.本申請表根據行政許可實施機關的要求提供相應的份數;
2.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對申請表的格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件1-1
2021年明溪縣____鄉(鎮)野豬危害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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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農技站意見: 負責人: 公章: 時間: |
許可證編號 |
批準狩獵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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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狩獵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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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獵期限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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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獲野豬情況 |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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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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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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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害化處置情況 |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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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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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人員 簽字 |
農技站以及村委干部、狩獵人、林業站、公安派出所等參加人員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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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照片,可以附頁) |
護農狩獵人員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銀行賬號 |
金額合計(元) |
30公斤以下 |
30公斤以上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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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頭) |
標準 |
小計(元) |
數量(頭) |
標準 |
小計(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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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2021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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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明溪縣野豬獵捕活動每月查驗登記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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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戶登記 |
姓名及身份證號 |
本人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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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鄉(鎮)、村、自然村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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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槍制式及登記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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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獵執行情況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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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時段 |
到達地點 |
野豬破壞及治理情況 |
野豬數量 |
打死數量 |
無害化數量 |
林業員查驗意見簽名 |
狩獵隊長查驗意見簽名 |
綜合得分 |
指定地點時間,無越界越時20分 |
除害和保護農作物20分 |
出勤20分 |
安全10分 |
無害化10分 |
無違規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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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以上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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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不合格,是否繼續狩獵)獵戶所在村委會查驗意見(經辦人、負責人簽名和時間,蓋章) |
(合格、不合格,是否繼續狩獵)公安派出所查驗意見(經辦人、負責人簽名和時間,蓋章) |
(合格、不合格,是否繼續狩獵)林業站查驗意見(經辦人、負責人簽名和時間,蓋章) |
填表說明:請各野豬危害地所在村委會在表格中填寫破壞農業生產的具體情況,需寫明受災戶、受災地點、品種數量、折算損失金額及申請護農狩獵的獵殺數量,簽名蓋章,寫明時間。
附件2
明溪縣護農狩獵野豬處置確認表
填報單位(所在地農技站公章):
2021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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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明溪縣野豬獵捕活動每月查驗登記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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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戶登記 |
姓名及身份證號 |
本人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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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鄉(鎮)、村、自然村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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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槍制式及登記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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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獵執行情況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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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時段 |
到達地點 |
野豬破壞及治理情況 |
野豬數量 |
打死數量 |
無害化數量 |
林業員查驗意見簽名 |
狩獵隊長查驗意見簽名 |
綜合得分 |
指定地點時間,無越界越時20分 |
除害和保護農作物20分 |
出勤20分 |
安全10分 |
無害化10分 |
無違規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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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以上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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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不合格,是否繼續狩獵)獵戶所在村委會查驗意見(經辦人、負責人簽名和時間,蓋章) |
(合格、不合格,是否繼續狩獵)公安派出所查驗意見(經辦人、負責人簽名和時間,蓋章) |
(合格、不合格,是否繼續狩獵)林業站查驗意見(經辦人、負責人簽名和時間,蓋章) |
附件3
2021年明溪縣護農狩獵野豬狩獵補助表
2021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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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明溪縣野豬獵捕活動每月查驗登記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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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戶登記 |
姓名及身份證號 |
本人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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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鄉(鎮)、村、自然村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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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槍制式及登記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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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獵執行情況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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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時段 |
到達地點 |
野豬破壞及治理情況 |
野豬數量 |
打死數量 |
無害化數量 |
林業員查驗意見簽名 |
狩獵隊長查驗意見簽名 |
綜合得分 |
指定地點時間,無越界越時20分 |
除害和保護農作物20分 |
出勤20分 |
安全10分 |
無害化10分 |
無違規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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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以上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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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不合格,是否繼續狩獵)獵戶所在村委會查驗意見(經辦人、負責人簽名和時間,蓋章) |
(合格、不合格,是否繼續狩獵)公安派出所查驗意見(經辦人、負責人簽名和時間,蓋章) |
(合格、不合格,是否繼續狩獵)林業站查驗意見(經辦人、負責人簽名和時間,蓋章) |
審核人(鄉鎮財政所公章): 制表人(林業站公章): 制表時間:
附件4
2021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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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明溪縣野豬獵捕活動每月查驗登記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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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戶登記 |
姓名及身份證號 |
本人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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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鄉(鎮)、村、自然村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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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槍制式及登記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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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獵執行情況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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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時段 |
到達地點 |
野豬破壞及治理情況 |
野豬數量 |
打死數量 |
無害化數量 |
林業員查驗意見簽名 |
狩獵隊長查驗意見簽名 |
綜合得分 |
指定地點時間,無越界越時20分 |
除害和保護農作物20分 |
出勤20分 |
安全10分 |
無害化10分 |
無違規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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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以上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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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不合格,是否繼續狩獵)獵戶所在村委會查驗意見(經辦人、負責人簽名和時間,蓋章) |
(合格、不合格,是否繼續狩獵)公安派出所查驗意見(經辦人、負責人簽名和時間,蓋章) |
(合格、不合格,是否繼續狩獵)林業站查驗意見(經辦人、負責人簽名和時間,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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