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SM04101-0200-2022-00014
- 備注/文號:明政辦規〔2022〕4號
- 發布機構:縣政府辦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5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明溪縣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15日
明溪縣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實施方案
為加快我縣生態文明建設步伐,著力破解生態保護與林農利益之間的矛盾,保障我縣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工作規范、有序開展,根據《福建省森林資源流轉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明溪縣林業發展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通過贖買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有效解決生態保護與利用之間的矛盾,提升森林生態服務功能,持續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
二、目標任務
通過贖買、租賃、置換、合作經營等方式,將明溪縣行政區范圍內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逐步贖買,贖買后采取多種森林經營措施,培育成為以鄉土珍貴闊葉樹為優勢樹種的林分,提升林分的整體生態功能,并參照生態公益林管理,按國家政策要求,將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逐步調整為生態公益林。
三、組織領導
成立明溪縣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由縣政府辦、發改局、財政局、審計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林業局、國資中心、僑鄉國有林場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詳見附件)。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指導、監督全縣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工作,負責對贖買商品林調查評估過程和結果進行審查、監督,確定商品林贖買指導價格。僑鄉國有林場負責具體實施商品林贖買工作,包括對擬贖買商品林相關資料的審核,外業初步勘查,調查、評估機構選聘,贖買資金管理,合同簽訂,權證過戶,贖買后林分管理等。
四、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原則。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整體調控、分步實施、穩步推進,促進重點區位森林資源質量、生態服務功 能持續提高,維護林權所有者的合法權益。
(二)自愿有償原則。應遵循“自愿、有償”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
(三)優先贖買原則。
1.區位優先,即根據生態區位的重要程度,確定贖買的先后 順序。
2.起源優先,即人工林優先贖買。
3.樹種優先,即按照針葉樹純林、針闊混交林、純闊葉林順序贖買。
4.齡組優先,即按照以成熟林、近熟林、中齡林、幼齡林順 序進行贖買。
5.順序優先,即按照申請時間先后順序進行贖買。
五、贖買對象
贖買對象為明溪縣行政區范圍內,權屬明晰的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即高速公路、鐵路、國省道、縣鄉道沿線、溪流沿線一重山,縣城和集鎮周邊、御簾、肖家山、羅翠等傳統村落周邊一重山,黃沙坑、羅翠等水庫周邊一重山,水源保護地,鳥類重要棲息地,城關、夏坊等重要濕地,雪峰山、紫云森林公園以及滴水巖等景區范圍內及周邊一重山;納入生態環保紅線區域內,對保障明溪生態安全具有重要意義的商品林;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認為應當贖買的商品林。
六、贖買方式
采用協議轉讓方式。
七、贖買程序
(一)宣傳。在全縣范圍內進行宣傳發動,讓公眾知曉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工作的意義、政策、做法,提高公眾對生態文明建設重要性的認識,促進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工作健康、有序、規范開展。
(二)申請。林權所有者向縣僑鄉國有林場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的權屬證明資料。
(三)初審。縣僑鄉國有林場根據林權所有者申請資料進行初審,安排技術人員實地勘查,了解擬贖買林分是否符合贖買條件,提出初審意見。
(四)資源資產調查。對符合贖買條件的林分,由縣僑鄉國有林場委托第三方資源調查機構對森林資源資產進行調查。
(五)調查結果核查。由縣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對資源資產調查結果,抽取一定比例進行核查。經核查,資源資產調查結果誤差在正負百分之十范圍內,認定資源資產調查結果有效;誤差超出正負百分之十的范圍,調查結果無效,資源調查機構應當重新進行資源調查。
(六)林木資產評估。由縣僑鄉國有林場聘請的第三方資產評估機構,根據資源資產調查結果,以及明溪縣林業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營林生產成本、木材生產成本、木材銷售價格等,對擬贖買商品林進行林木資產評估,并出具林木資產評估報告。
(七)贖買價格確定。縣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領導小組對資源資產調查結果、林木資產評估結果進行審查,經審查無異議的,林木資產評估價值即確定為該商品林贖買指導價格。
(八)合同簽訂。根據縣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領導小組專題會議紀要,縣僑鄉國有林場與林權所有者簽訂森林資源轉讓合同。
(九)權證變更。森林資源轉讓合同簽訂之后,縣僑鄉國有林場應及時辦理商品林權證變更手續。
(十)資金支付。商品林權證變更至縣僑鄉國有林場后,僑鄉國有林場應在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贖買價款。
(十一)調查評估費用說明。商品林贖買完成后,資源調查、資產評估費用由縣僑鄉國有林場承擔。如資源調查、資產評估完成后,林權所有者不同意售賣商品林的,則資源調查、資產評估費用由林權所有者承擔。因不可預見原因導致贖買無法完成的,產生的費用由縣僑鄉國有林場和林權所有者各承擔一半。
八、贖買后林分管理
縣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后,由縣僑鄉國有林場進行統一經營管理。縣僑鄉國有林場應加強管護,科學規劃,精準施策,不斷提升林分質量,充分發揮森林的生態、社會和經濟效益。
九、紀律監督
縣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工作應堅持“客觀、公正、公平”原則,對在商品林贖買活動中違反規定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行為,將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
縣僑鄉國有林場贖買非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程序,參照本實施方案執行。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行。
附件:明溪縣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明溪縣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王德禮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葉少強 縣政府辦副主任
謝文忠 縣國資中心常務副主任
成 員:王懷龍 縣發改局副局長
阮金銘 縣財政局副科級干部
呂玉潔 縣審計局副局長
肖勝華 縣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
王遠輝 縣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陳建華 縣林業局副局長
吳慶錐 縣僑鄉國有林場場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僑鄉國有林場,辦公室主任由縣僑鄉國有林場副場長夏樹榮同志擔任。各單位負責人或有關人員職務有調整更新的,根據調整更新后的人員或職務自行接替,不再另行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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