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密集場所重新裝修消防是否需要進行審驗?
已依法取得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意見書或消防驗收備案憑證的公眾聚集場所二次裝修工程,若使用功能、防火分區及其分隔設施、安全疏散、消防設施未改變,且選用的建筑材料燃燒性能滿足國家標準要求的,無需申報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或消防驗收備案。建設單位應對該內部裝修工程的消防設計及消防施工質量負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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