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居住登記需要哪些資料?

日期:2025-02-25 09:16 來源:明溪縣公安局
| | | |

  (一)《福建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表》;

  (二)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居民戶口簿》;

  (三)居住地住址材料:

  1.自有(親友)房屋的,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土地使用證或者購房合同;

  2.租住房屋的,應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出具的住宿材料;

  3.居住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就讀學校等宿舍的,應提交加蓋公章的住宿材料;

  4.其他能夠證實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材料。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相關鏈接: